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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类型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真正的幕后策划人始终不露面。因此,合同诈骗案件最终追究刑...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

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真正的幕后策划人始终不露面。


因此,合同诈骗案件最终追究刑事责任的通常是公司的业务员或普通员工,而隐藏在合法公司后面的策划人很少直接接触受骗者,因此可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公司名义行骗,可以减少行骗的风险,增加行骗手段的隐蔽性。更有甚者,公司连自己招聘的员工都骗,情节十分恶劣。


2、重操旧业者多屡骗不爽

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识破,便马上闻风而逃。当他们认为风声不紧的时候,就会重操旧业。由于他们对行骗手段非常熟悉,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迅速地建立诈骗组织,实施诈骗行为,而且,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他们会吸取教训,一旦得手,立即销声匿迹,给相关部门查办带来困难。


3、运用见证手法骗取信任

公证和律师见证的形式,是较为流行的法律见证形式。正是由于这两种形式社会效果好,也为老百姓所熟知,行骗者容易抓住这种心理,从而体现其合作项目和合同的真实性。此时受骗者更多的想法是,合作项目和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对方违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权利。


它还使受骗者心中如吃了定心丸,完全相信行骗者,从而多次被行骗者骗走财物,有时甚至连续被骗也没有察觉。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方法,通常在受骗者尚且犹豫不决时,行骗者只要使用这种办法,受骗者都会信以为真从而受骗上当。


4、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

罪犯身份证、单位证明等证件,都是伪造的,而且很会伪装,虚张声势,甚至假借他人资产来显示其实力,投其所好甚至对受害单位方主管人员进行贿赂,骗取其信任。


5、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分子或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此类票据,足以乱真,或以非法手段获取,不易被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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