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武红霞,延吉市民。2006年7月5日,我与延吉佳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佳购物中心签订了商铺委托投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1、我出资60000元购买对方商铺(我已出资)。2、对方负责经营该商铺,每年支付我租金4800元。3、委托期限自2006年7月5日——2011年7月4日。2008年9月12日我曾向对方递交了“申请退铺报告”但对方总是以“贷款马上下来”为借口,迟迟未予退还我商铺本金6万元,只是支付我商铺的年租金4800。但从2014年起至今,对方一直拖欠我每年的租金。这期间我多次向对方催要商铺本金及拖欠的租金,对方总是借口“贷款下来”马上通知我来拖延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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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讨委托经营方支付商铺租金
合同的解除有两种,一是双方协商解除,二是起诉后由法院判决解除。法院判决解除的条件,如果是合同中约定解除的的条件出现了,判决很容易。否则的话,必须提交足够的证据,法院才能判决解除。你看一下委托经营合同中有没有合同解除方面的约定。《合同法》第九商铺租金拖欠不交
商户欠商场店铺租金,商场没有权利断电,因为商场并不是供电合同的主体。商户拖欠租金,商场可以催告要求商户在一定期限内补交拖欠的租金。如果催告期满商户仍然不交,商场此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且要求商户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商铺托管租金合同违约纠纷
您好,我的回答如下 1,如果合同上有规定租赁期到,甲方可以提前对方出租或转让,那么甲方的做法是合法的。通常合同里都会有这样类似的约定。 2,店铺的面积和合同上不符,您可以和房主协商要其退回多收的房款,以及给您适当的经济补偿,因为您租的是商铺请问商铺退铺的押金,应该退给商铺持有者,还是市场方,我们是委托租赁,合同是由市场方和经营户直接签的
展开全部并且合同中还约定:“乙(我)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交押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提前终止合同给甲(商场)方造成的损失。”你当地的律师说的是对的,就算打官司,你也未必会赢。我的建议是尽快转租。 原问题:《请问我这种情况的商铺押金该退还给我吗请问开发商租我商铺已3个月还没给租金,我怎么处理?
接手转让的商铺,在法律纠纷的避免上主要注意这几点:1、最近会不会拆迁;2、转手人是不是有权转让。你要确定他的身份,因此你要看他跟房东签的租赁合同。如果房东不允许他转让,你接手了,那到时就有可能遇上纠纷。3、除了转让合同,另外同房东重新签租赁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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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