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房产纠纷 > 咨询详情

你好,想请问一下我是协议离婚房子归我,但是现在对方不配合我房子过户

房产纠纷江苏 南通2024-05-16 16:46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法律问题:我与前妻协议离婚,房产经协商归我所有,并且有离婚协议为证,房产证的名字是前妻的。现在找她要求其配额和过户,她却百般推脱,我应该怎么办? 赵律师: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进入首页拨打法律咨询电话,进行免费律师咨询。 相关知识——什么叫合同终止 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与合同的变更不同。后者是合同关系中的内容要素的变化,广义的合同变更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但无论何者,合同关系依然存在。而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则是消灭既存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与合同效力的停止也不同。合同效力的停止,是指债务人基于抗辩权的行使,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以停止债权的行使。抗辩权的作用在于阻止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因而它以请求权的存在为前提。也就是说,此时的合同关系并未消灭,只不过效力暂时停止而已,这显然与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有别。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例如我国解放初期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废除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按照本书的体例分工,本章仅讨论清偿、抵消、提存、免除、混同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此字据应由公证机构等认证。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92条)例如,离职的受雇人仍应为厂家或其雇主保守营业秘密;房屋的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仍应允许承租人在适当位置张贴移居启事等。当事人违反上述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原问题:《协议离婚后房子归我但前妻不肯配合过户怎么办?》
    回复于 2022-11-24 10:07:26
  • 马建刚律师
    月帮助2197
    你好,可以起诉,点我头像进一步沟通。
    回复于 2022-09-22 16:51:19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离婚后房屋是对方的名字需过户!对方不配合,房子是按揭!请问起诉能办理按揭和过户吗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

我爸妈离婚的时候协议房子归我 但一直没过户 我爸现在把这套房子卖了 让我去签字 怎么办

你父亲现在可以卖这套房,因为他现在是房主。房子一般是不能取回了,因为第三人不知情,是善意取得,法院大多数会判给第三人胜诉的。因为房子未过户,所以你不能买卖房子。可以告他。建议走买卖形式过户。 原问题:《父母离婚,离婚协议书上房子归我,但是没

离婚协议房子归我,当时没过户,等我再婚了再把房子过去给我,我后面的老公有份吗

夫妻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仅具备债权效力,必须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协议中约定对房产具有所有权的一方有过户的请求权,在未变更前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形式上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你好,离婚协议上房子写的是归我,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父母两个的,请问一下最后房子归谁

你们是否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书上归你的房产是否还存在贷款?若已办理离婚手续,且不存在银行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可带以下材料去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去名手续。1、身份证(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