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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童被59岁的人殴打,我要打官司,要她1:付民事赔偿2: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3:本案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

损害赔偿湖北 咸宁2025-08-1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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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这是民事纠纷,报警一般都不予受理立案,未成年人做的事监督护人(父母)承担民事赔偿是法律规定。最好的处理方法是先报学校,由校方再报保险或是低您方报保险。前年见过法院判决植牙费确实接近一万仟元,随着科技的更新进步,植牙更换周期可能延长,可找专业医师具体咨询下。 这类事的解决处理方式:(1)涉及各方(您方、对方、学校和人身保险受保的保险公司)协商解决,由涉及到的第一方都负一点责任,按一定比例分担赔偿。(2)您方的过错责任会大一点,您孩子抓对方孩子衣服引起;对方孩子一起玩的情形也应认定有一定过错或是责任,也就是说对方孩不与您孩一起玩就不会发生事故;校方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必以出示证据证实为准,口说无凭;保险公司按投保限额赔偿这是不争事实,如果投保限额高于赔偿数额的,其余涉及各方都不用赔了。(3)涉及各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具体损害人方提起诉讼解决,您方在应诉和庭审中,一定要主张把涉及到的其余各方都列入共同被告,这样子处理可能会少赔一点,且其余各方再参与辩解轻赔对您方有利。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1、现行《侵权责任法》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具体赔偿数额计算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至26条相关规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原问题:《我的孩子在学校和别的五个孩子一起嬉闹其中一个孩子被我孩子手抓住衣服然后那个孩子挣扎摔坏一颗门牙,已经换了乳牙.现在孩子家长提出赔偿一万八,我应该负什么责任,全额赔偿吗》
    回复于 2022-12-02 16: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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