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损害赔偿 > 咨询详情

有人诽谤本人,捏造事实,说话内容与事实不符合

损害赔偿广东 中山2024-05-20 20:1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污蔑罪名,侮辱诽谤情况比较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需要如下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自诉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原问题:《有人诬蔑你属于什么罪?》
    回复于 2022-11-10 21:16:46

相似问题解答

被别人捏造事实诽谤

一般只需要起诉到法院要求民事赔偿,特别严重才会受到刑法的处罚。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恶意诽谤造谣捏造事实

需要维权可以联系我,点击头像可以选择联系方式。

对方在抖音诽谤捏造事实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抖音上骂小三是违法行为,辱骂他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再者,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您口中的“小三”插足您的婚姻感情,就在网上进行漫骂,属于侮辱诽谤

捏造事实侮辱、诽谤罪的定义

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行为人诽谤他人的内容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行为。所谓散布,就 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别人在微信群里面到处诽谤我、说与事实不符合的东西

您好,保存证据,可以起诉。一般来说,中国有关网络诽谤的民事侵权成立,须具备以下个要件: 1、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为通过网络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