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威胁一段录音一些微信记录可以告他判刑不
损害赔偿辽宁 抚顺2025-05-0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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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单纯的恐吓属于违法,处拘留或者罚款。但是恐吓勒索他人财物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扩展资料恐吓他人索要财物犯罪案例:5月,冠县、高唐、聊城东昌府区等地居民接连接到一名自称是黑社会的恐吓电话,,有居民被骗走数万元。近日,冠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经审理查明,住丰宁满族自治县的郭某通过QQ群聊天,在网上购买了大量私人信息,随后用手机给多人打电话,以黑社会名义用言语恐吓的方式索要钱财,让人将钱打到其指定的银行卡上。为花钱消灾,有群众被骗3万元。在5月10日,郭某拨打电话敲诈冠县的李某时被识破,李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将郭某逮捕归案。法院审理认为,郭某以黑社会名义多次打电话勒索他人,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郭某认罪态度较好,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可从轻处罚。冠县法院遂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原问题:《口头说恐吓他人,而且被录音了,构成犯罪吗》回复于 2022-05-29 10: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