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刑事辩护 > 咨询详情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否适用外国刑法

刑事辩护江苏 无锡2024-05-16 10:3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一)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我国刑事诉讼法要求,在刑事诉讼中除了“惩罚犯罪”以外,还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同时,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在重视保障人权方面还作了以下新规定:允许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在起诉阶段就可以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扩大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范围;扩大自诉案件的范围,使被害人享有广泛的直接起诉权,同时将被害人定位为当事人,赋予其与被告人基本相同的诉讼权利,从而有力地加强了对被害人的人权保障;取消了收容审查制度,对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对象、条件、期限等作了科学、明确的规定,等等。这些规定一方面有利于追究犯罪,另一方面也加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二)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与国外许多国家仅将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不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包括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环节,进行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这三个机关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地位平等,都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其中,侦查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提起公诉有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利。同时,在这三个机关分工负责的基础上,我国刑事诉讼法还强调它们之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并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如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等等。(三)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我国形似诉讼法的许多基本原则符合我国国情,并且为我国所独有:如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等等。(四)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保留了原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职权主义的一些合理规定,如在侦查、起诉阶段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单方面采取侦查、起诉行为;在审判阶段由法官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在庭审中调查核实证据的权利等。同时借鉴当事人主义的有益经验,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在起诉阶段便可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特别是在审判阶段,将法院的庭前审查由实体性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从而有效地避免法官先入为主,从而客观审案;庭审中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书证首先和主要由控、辩双方进行,法官即使进行这些活动,也只是起到补充作用而已,而且法官只有在庭审过程中对证据有疑问时才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此外,控辩双方不仅可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可以进行互相辩论,而且在法庭调查阶段也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互相辩论。(五)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人民检察院不仅负责公诉活动,而且具有法律监督职能。具体而言,人民检察院既有权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有权对所有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时有权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而且,其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刑罚执行等相关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六)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在总结长期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如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判;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等等。 原问题:《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与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回复于 2022-05-22 23:05:43
  • 胡玉婷律师
    月帮助137
    不适用
    回复于 2022-04-01 10:44:25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您好,为什么民法不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而刑法适用

知道数罪并罚吧,单罪高刑期以上,两罪之和以下,继续犯分成前后两段,如果前段按旧刑法判3年,后段按新刑法判5年,现在按法律规定判5年,这里面罪刑法定原则和从旧兼从轻原则并不冲突 原问题:《它为什么不适用我国刑法溯及力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为什么我国公民在美国盗窃三百美金可以不适用我国刑法?

刑法中的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能否主动为另一方当事人主动适用法律。

法院为什么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有三点理由:第一,诉讼时效的抗辩,是当事人自己行使的权利。法院不能代替。如果法院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公平。第二,因为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能直接作出决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提出来,并且提交证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