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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岁的老人,再婚家庭,自己无儿无女,再婚家庭有个儿子,现在儿子跟老伴都去世了,请问这种情况,再婚家庭的儿媳妇有赡养义务吗

婚姻家庭湖北 黄冈2024-04-2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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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帮助201720
    首先呢,知道的是,这个家庭只剩下老人女儿和她的孩子,还有不知所踪的老人的孙子。首先,根据继承上的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不会考虑第二继承人,孙子是第二继承人里的。所以呢,老人的女儿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不放心的话,可以看看孙子失踪了多久了,如果2年了,可以宣告失踪了,4年可以宣告死亡了,但是无论怎么样,如果孙子有财产也应该又他的姑姑来管理的。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追问我。 原问题:《一个老人配偶已故,且未再婚。双方共有一女儿和儿子。老人女儿有一子,老人儿子有一子。老人儿子与儿媳妇已经离婚。现老人儿子已故,且老人儿子的儿子因为常年没有联系不知所踪,因为联系不到老人儿子的儿子财产分配出现问题。现在老人已故。请问老人的女儿如何在找不到老人儿子的儿子的情况下依法继承》
    回复于 2022-12-07 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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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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