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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市政府2014年4月30日十五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6月28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令
(第3号)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市政府2014年4月30日十五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6月28日起施行。
市长:孙??
2014年5月28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再次对市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如下:
一、经审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94项,转为备案行政审批项目21项(含合并后转为备案的1项),合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7项(由64项合并为27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6项(含部分下放9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2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5项,转为配套服务事项2项,新上报服务事项2项。
二、取消和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实施主体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各实施主体不得再以行政审批方式实施管理,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
三、保留和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应进必进。对没有按照要求进入的单位,要向市监察局做出书面说明。
四、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五、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法制、监察、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从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违反本决定和其他有关规定设定、实施行政审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4项)
附件2:合并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7项)
附件3:取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2项)
附件4: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6项)
附件5:备案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附件6:暂停实施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项)
附件7:配套服务项目目录(4项)
附件1
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4项)
序号单位编号事项名称审批性质设立依据确认
意见备注一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可
审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保留 2内资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保留 3企业集团登记许可
审批《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保留 4外商企业登记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保留 5企业登记有关事项备案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集团登记暂行规定》保留 6股权出质登记(初审)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工商总局股权出质管理办法》保留 二市
供 销
社7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非许可审批《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11年10月20日颁布,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保留?三市 教 育 局8民办高中学校设立1.民办中职学校设立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育厅《黑龙江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保留 2.民办普通高中设立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保留9一类幼儿园审批许可
审批《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保留 四市
档 案 局10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保留 11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制度非许可审批《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保留 12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非许可审批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保留 1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五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一条保留 五市
规 划 局1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保留 1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保留 1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保留 17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保留 六市 体 育 局18公共体育设施和训练场所的改扩建、拆迁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省人大〔1997〕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保留 19举办危险性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和易于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体育经营活动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省人大〔2005〕第32号公告)第八条保留 20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体育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保留 21体育竞赛(表演)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第二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2000年3月18日通过,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保留 22举办非营利性健身气功活动审批许可
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保留 23体育竞赛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1995年第55号令),1999年11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三条保留 24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第55号令)第三十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七条保留 25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批
非许可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十条(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19号)保留 七市


局26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留 八市
林 业 局27木材运输证核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保留 28植物检疫证书核发许可
审批《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保留 29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许可
审批《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保留 30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保留 31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森林法》第三十二条保留 32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保留 33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保留 34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作业设计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管理办法》保留 35征收征用林地审批(初审)许可
审批《森林法》第十八条保留 九市
人 防 办36人防工程拆除(报废)、改造审批许可
审批《人防法》第二十八条,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十六、十八、二十一条,《黑龙江省实施<人防法>条例》第十二条,《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条
保留 37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审批许可
审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八、五十七条(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人民防空法》条例第十五条,《黑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省政府令第5号)
保留 九市


办38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四条,《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八、九条,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六、十七、二十二、四十七、四十八条,《沈阳军区辽宁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保留 十

城 管 局39设置户外广告经营及设施许可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保留 40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外部改造许可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保留 41占道设置停车场许可许可
审批齐编发〔2011〕60号文件 《齐齐哈尔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保留 42占道经营许可(龙沙早晚市)许可
审批《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保留 十
一市出入境检疫局 43口岸卫生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口岸卫生许可工作规范》保留 十
二市




局44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许可
审批《草原法》第三十八条,《黑龙江省草原管理条例》《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九条保留 45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审批许可
审批《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二十四条,《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保留 46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畜牧法》第七、二十二条,《黑龙江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留 47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初审)许可
审批《草原法》第二十九条,《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第三十七条保留 48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具许可
审批《动物防疫法》第八、四十二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保留 十
三市


局49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保留 50影响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9号2004年6月4日)第三十二、三十三条,《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四条保留 十
四市 交 通 局51公路工程项目交竣工鉴定非许可审批《公路法》第三十三条 ,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十九条(交通部2005年4号令)保留 52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和船舶管理业许可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除个人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审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国内船舶管理业经营许可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运输货物代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个人内河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53新增客船和液货危险品船许可审批制度许可
审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保留 54对港口设施建设和港区陆域设置设施等行为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建设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保留 55港口(码头)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保留 十
四市


局56危险品货物场所建设作业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黑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保留 57对通航河道内开采砂石等行为许可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保留 58损坏公路路面机具及超限车辆行驶公路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保留 59更新、砍伐路树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保留 60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七、四十条保留 6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保留 6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大型物件和专用运输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二十五条,《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公交路发〔1995〕154号)保留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二十五条保留 63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第二条、第二十五条保留 64道路 运输
服务 经营 许可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黑龙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三、四十一条保留 配送服务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黑龙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三、四十二条保留65出租
汽车
经营
许可中心市区客运出租车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条,《齐齐哈尔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第六条保留 十四市交通局66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齐齐哈尔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第六条保留 67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四十条,黑龙江交通厅黑交发〔2013〕192号第三条第一款 保留 68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二十三、二十四条保留 十
五市


局69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审批《气象法》《国务院412号令》《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保留 70媒体传播气象信息备案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保留 7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乙(丙)级资质认定(初审)许可
审批《气象法》《国务院412号令》《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保留 7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保留 十
六市


局73餐饮服务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三、四章保留 74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十六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四章,《黑龙江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保留 75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许可
审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食药监械发〔2012〕291号)保留 76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许可
审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保留 十
七市


委77社会事业项目审批核准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办法》保留 78城建、公检法司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办法》保留


市 司 法 局79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批非许可审批《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十一、十二条保留 十
九市


局80公民民族成份更改审核非许可审批民委(政)字〔1990〕217号《关于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的规定》保留 81宗教活动处所设立审批许可
审批《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保留


市无 线电 管理 处82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保留 二

一市


局83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2012年7月17日)保留 8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09年6月8日)第四条第二、三款,《关于委托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黑安监发〔2013〕58号2013年11月27日)保留 85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审批许可
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2012年11月16日)保留 86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2013年10月16日)保留 87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2006年4月5日)第三条,《关于委托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黑安监发〔2013〕58号2013年11月27日)
保留 二

一市安监局88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2006年4月5日)第三条《关于委托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黑安监发〔2013〕58号2013年11月27日)保留 89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非许可审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2004年12月28日保留 90工、商贸、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非许可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0年11月3日)保留 9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非许可审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45号2010年1月30日)保留 92烟花爆竹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非许可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黑龙江省烟花爆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黑安监发〔2009〕41号),《关于委托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黑安监发〔2013〕58号)保留 9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非许可审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1号)(2012年3月6日)保留 9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定非许可审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0号2012年4月27日)保留 95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许可
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保留 9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审核非许可审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0号2012年4月27日)保留 97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核非许可审批《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2009年7月1日)保留 二

二市


局98工农产品价格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黑龙江省定价目录》保留 99经营性收费价格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黑龙江省定价目录》保留 100行政事业收费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黑龙江省定价目录》保留 101收费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保留 二

三市


局10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十、十一条 保留 10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九条保留 二

三市


局104排污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黑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保留 105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非许可审批《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留 106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保留 107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六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六、十七、二十四条,《关于委托哈尔滨市等十二市(地)环境保护局负责颁发辐射安全许可的函》保留 108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者闲置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保留 109危险废物向异地转移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保留 110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保留 二十四市


局11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许可
审批《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第七条保留 11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许可
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黑龙江省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保留 11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许可
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0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五条,《占用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管理办法》(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水政资〔1995〕457号)第四条第二款,《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第二十三条保留 114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保留 115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保留 116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保留 11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许可
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68项保留 118取水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保留 119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保留 12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二十六条保留 12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自2011年3月2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保留 二十五市旅
游局122导游证核准许可
审批《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省旅游局2013年12月下放地市旅游局(黑旅办发[2013]70号)保留 二

六市

联12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非许可审批《齐齐哈尔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保留 二

七市 商 务 局124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批许可
审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保留 125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许可
审批《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保留 126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初审)非许可审批《典当管理办法》保留 127拍卖企业设立审批(初审)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保留 128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初审)非许可审批《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成品油零售、仓储、批发经营行政许可审批(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保留 129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认定(初审)非许可审批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保留 130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认定(初审)非许可审批商务部《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保留 131企业境外投资核准(初审)非许可审批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保留 132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备案(初审)非许可审批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保留 133从事商务活动的外国人来华签证备案(初审)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办理外国人来华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留 二

八市
文 广 新 局134电影放映审批许可
审批《电影管理条例》保留 135印刷企业设立审批许可
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保留 136出版物经营单位审核许可
审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保留 137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初审)非许可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保留 138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审核(初审)许可
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保留 139报社记者站审核(初审)许可
审批《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保留 140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批许可
审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保留 141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保留 二

九市


局142印花税票的代售许可许可
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保留 143对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9号)保留 144房产税困难减免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1988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保留 二

九市


局145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非许可审批《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40号)保留 146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保留 147残疾、孤老人员、烈属个人所得税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留 三




局148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164号令)第四、五条保留 14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许可
审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6条保留 150公有住房出售审批非许可审批《关于进一步搞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部建房改〔1999〕43号)保留 151出售房改和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综合税保证金退税审批非许可审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69号令)保留 152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审批非许可审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齐政办发〔2012〕11号),《市政府关于启动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齐政办发〔2012〕12号)保留 153商品房销售备案非许可审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第8条保留 三

一市 质 监 局154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黑龙江省标准化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三条保留 155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非许可审批 国务院国发〔1989〕75号文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年11月11日发布110号总局令保留 15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核准许可
审批《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4条保留 157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许可
审批《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3条保留 158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黑质技监发〔2014〕12号文件保留 159泵、橡胶制品、电热毯、助力车、特种劳动防护产品、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摩托车乘员头盔、输水管、耐火材料、水文仪器、岩土工程仪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共12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 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黑质技监法发〔2014〕12号,《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简政放权工作的通知》
保留 160餐具洗涤剂、餐具消毒剂两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 审批许可
审批《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六款、第三、四、五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三、六、七、十四条保留 16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行政审批许可
审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保留 162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核准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保留 三

一市


局163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
保留 16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
保留 165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七、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八、九、十条保留 166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 审批许可
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保留 167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核查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三十一条保留 三

二市国 家安 全局168齐齐哈尔市涉及建设项目国家安全审查 《国家安全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审查的通知》保留 三

三市 粮 食 局169粮食收购许可许可
审批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7号 第九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通知》(黑政发〔2011〕78号), 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通知》(黑粮农联〔2011〕125号)保留 170食盐零售许可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黑龙江省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保留 三

四市


局171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代理记账实施办法》黑财会(2005)3号保留 172会计从业资格颁发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物价局黑价联字(2011)110号》保留 173政府采购计划审批非许可审批《政府采购法》第十三、二十七条,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各采购人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保留 三





局174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培训办班收费审批非许可审批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纠风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收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综〔2005〕165号)保留 17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保留 176收费票据准购领证核发非许可审批《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财综字〔1998〕104号),《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五号令)第九条第一款保留 177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审批非许可审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黑龙江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工作规程》第三、十一条保留 178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及年检非许可审批《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企〔2002〕166号保留 179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变更审批非许可审批财政部(2007年)35、36号令保留 三

五市

委180农业机械驾驶证的核发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第十四、二十二条保留 181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临时号牌临时行驶证的核发)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十二条,《拖拉机登记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条保留 18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行驶证的签注)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拖拉机登记规定》第五、六、三十三、三十四条,《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第七条,《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七、九、十条保留 18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十一条保留 三

六市 公 安 局184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许可
审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保留 185网吧安全审核意见书许可
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保留 186停车场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保留 187临时占挖道路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保留 188公交客运线路站点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五十五条保留 189运载超限及危险物品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保留 190教练车教练线路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保留 191集会游行示威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保留 19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许可
审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保留 193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及培训机构审批许可
审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三十二条保留 194枪支弹药携运、运输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三条保留 195大型焰火燃放许可许可
审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保留 196爆破工程作业审批许可
审批《民用爆炸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保留 197枪支(弹药)配购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九条保留 三

六市


局198机动车驾驶证许可许可
审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保留 199机动车登记许可许可
审批《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保留 200护照许可
审批《护照法》第四条第50号主席令保留 201往来港澳通行证许可
审批《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保留 202受理首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受理丢失、损坏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至二十二条保留 203市级金融机构新建、改建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许可
审批公安部令第86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保留 三

七市人 民银 行204贷款卡业务审批许可
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4项保留 205人民币结算账户核准许可
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9项保留 三

八市 民 政 局206全市性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许可
审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年10月25日颁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3号2001年7月30日颁布)保留 207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许可
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年10月25日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8号 1999年12月28日颁布)保留 208申办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非许可审批《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六至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2007〕103号)保留 三

八市


局209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残疾等级评定 非许可审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4号)保留 210现役军人以外人员申报革命烈士 非许可审批《烈士褒扬条例》第八、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2011年8月1日施行)保留 211市本级异地转院治疗医疗救助许可
审批《齐齐哈尔市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和异地转院治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齐政办发〔2013〕97号)保留 三

九市


局212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许可
审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四条(卫生部第24号令)
保留 21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保留 214乙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许可
审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保留 215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核辐射机构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黑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保留 216护士执业证发放(初审)和执业地点变更审批许可
审批《护士条例》第七条(国务院第517号令),《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卫生部第59号令)保留 217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和执业地点变更审批许可
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六、十三条、十五、十六条、十七条保留 218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许可
审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卫医发〔2006〕432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1997年发布,2006年、2009年修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齐齐哈尔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保留 219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制度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保留 220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七条保留 三十九市卫生局22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条件》和《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程序》保留


市烟
草局22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保留 四

一市


局223职工跨地区转移及随军家属安置非许可审批公安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干部、工人调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4〕97号)保留 22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审核非许可审批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发〔2006〕24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发〔2006〕132号)保留 225中省直和市直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审核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1〕22号)保留 226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黑人社发〔2012〕10号)第二章保留 227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许可
审批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保留 228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审批许可
审批《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第三条第二款保留 229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许可
审批《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保留 230企业集体合同核准非许可审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01〕5号第一章第六条保留 四

一市


局231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方案核准非许可审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第十八条,《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保留 23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非许可审批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1]4号)保留 233报国家及省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全国及省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核非许可审批《人事部关于加强对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管理通知》(人核培发〔1994〕4号),《人事部关于实行部级荣誉与评审表彰计划申报制度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57号)第五条保留 234劳动力培训基地资质认定、审批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0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保留 235被征地农民参保、待遇享受审批非许可审批《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齐政发〔2011〕4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发〔2012〕14号)保留 四

二市


局236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支行及以下的机构设立、变更、撤销 审批许可
审批《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保留 237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支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审批《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保留 四

三市


局238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39航行通(警)告发布 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40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41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的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四

三市


局242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43对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申请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44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45通航水域禁航区划定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46航道(路)划定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47交通管制区划定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48锚地划定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49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50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51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52船舶国籍证书签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53船舶临时国籍证书签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54短期定期船舶签证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55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四

三市


局256船员注册、船员服务簿签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57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 签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58内河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59船员适任考试核准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60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 证明签发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61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的许可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62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63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64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65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66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 适装许可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267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非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保留 四

四市



队26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许可
审批《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保留 26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非许可审批《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保留 27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许可
审批《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保留 27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抽查非许可审批《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保留 272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
审批《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保留 四十五市


局273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非许可审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一百三十四项保留 274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非许可审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一百四十六项保留 275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非许可审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9号)保留 四

六市


局27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建筑法》第七条,《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四十四、六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保留 277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建筑法》第六条第三款、第十三条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保留 278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非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五十七条 保留 四十六市


局279施工图行政审查非行政许可《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第二十九条保留 280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强制性标准审查非许可审批《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二条保留 281挖掘城市道路和依附于城市道路各种管线、杆线许可许可
审批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齐齐哈尔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保留 282排水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2006年国务院152号令《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齐齐哈尔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条例》保留 283城市供热热源工程项目审批非行政许可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保留 284燃气工程立项初审非行政许可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保留 28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核准非行政许可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保留 286新成立的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许可
审批黑龙江省关于转发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第四条(〔2007〕11号)保留 28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许可审批许可
审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保留 四

七市


局28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保留 289农用地转用审核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至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条保留 290村办企业联营联建企业用地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保留 291临时用地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保留 292农村宅基地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三十九条,《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保留 293土地登记非许可审批《土地管理法》第十一、十二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四、五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条保留行政
确认29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许可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通知》(黑国土资发〔2014〕15号)保留
附件2
合并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7项)
序号单位编号事项名称审批性质确认
意见合并后名称一市


局1户外广告登记许可审批合并
广告登记广告经营许可审批许可审批2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初审)非许可审批合并
合同备案拍卖合同备案(初审)非许可审批二市
城 管 局3占用、改造城市绿地许可许可审批合并占用改造城市绿地和更新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许可更新、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许可许可审批三市


局4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非许可审批合并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公路工程工地实验室临时资质非许可审批5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许可审批合并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公路增设平交道口、跨越、穿越埋设管线、电缆设施等许可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许可审批公路增设平交道口、跨越、穿越埋设管线、电缆设施等许可许可审批四市
发 改 委6工业和高技术项目备案非许可审批合并工业和高技术项目备案财政金融经贸流通项目备案非许可审批
五市 司 法 局7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许可审批合并为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律师执业初审许可审批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初审许可审批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初审许可审批六市
环保
局8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许可审批合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许可 从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许可审批七市 商 务 局9外资企业审(核)批(初审)许可审批合并外资企业审(核)批(初审) 中外合资企业审(核)批 (初审)许可审批中外合作企业审(核)批

评论

滚到坟里去

整这些没用的,抓紧学校开学得了,有工作去不了,还得在家看孩子上网课,其它省齐小学幼儿园都开了,哈尔滨非毕业初、高中都开了,为什么齐还没信、每天都报无病例,渎职

8分钟前

飞机试坐员1号

国家扶持的项目到齐齐哈尔就收费啦,!

10分钟前

童年危险快回来

文件的制定不周全,其中居民小区摆摊开店不准使用音响设备宣传影响居民生活的内容没有。

2小时

独留那痕泪い

对各小区的违法建筑能否以法治理,

半年前

白天吃黑片

什么时候拆?支持,早该还市民宽敞的空间!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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