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民商法类 > 中国保监会关于使用手机应用软件预约出行服务发生事故的理赔风险提示

中国保监会关于使用手机应用软件预约出行服务发生事故的理赔风险提示

1、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

1、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2、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相关法律条文

中国保监会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 一、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首先,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其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建立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建立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教体艺〔2008〕11号)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财政局,各保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非法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 1、了解不法分子惯用手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法分子通常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误导保险消费者:一是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二是保险销售
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 一、积极支持依法合规开展投资保险机构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_全文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中国证监会2017年6月5日)为强化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业务监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业务中归位尽责,进一步提高新三板挂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