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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部分内容的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部分内容的公告
(股转系统公告〔2019〕384号)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减证便民,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业务备案文件目录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业务备案指南》)备案文件目录中的项目组成员、内核成员资质证明;
二、取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以下简称《做市业务备案指南》)备案文件目录中的做市业务人员资质证明。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办法》(2016年修订),分别修改《主办券商业务备案指南》和《做市业务备案指南》备案文件目录中有关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表述。
修改内容自2019年4月1日起生效实施。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指南》和《做市业务备案指南》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
附件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
为规范主办券商业务备案等申请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制定本指南。
一、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主办券商相关业务的证券公司以及已经开展相关业务的主办券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二、本指南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查需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文件。
三、申请文件接收后,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可以增加、撤回或者更换。
四、申请文件应提交书面文件以及与书面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PDF格式)各一套,其中《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和《业务实施方案》还须另附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并须在盘面上标明申请人名称。
五、书面文件应为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由申请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申请人盖章,保证与原件一致。申请文件应加盖骑缝章,其中《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业务实施方案》、《公司章程》还应在首页加盖公章。
六、申请书为申请人正式发文,须标明文号、签发人。
七、《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证券公司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协议书》及其附件自律承诺书,应采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供的标准格式文本(可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网站(www.neeq.com.cn)下载)。
八、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要以名章、签名章等替代。
九、申请文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内容。
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有“XX公司主办券商XX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字样,扉页应标明申请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高管、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
十、每份申请文件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文件中的页码应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
十一、申请文件应采用标准A4纸张印刷(须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申请人签署的业务协议书及其附件(一式四份),无需打孔,应单独装订。
附件: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申请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文件目录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申请新增业务备案文件目录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申请终止从事相关业务备案文件目录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名称变更备案文件目录附件1
附件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申请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文件目录
一、申请书
二、公司设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
四、《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XX业务
实施方案
申请推荐业务须提交如下附件:
附件1:推荐挂牌项目操作规程
附件2:尽职调查制度
附件3:内核工作制度
附件4:工作底稿制度
附件5:持续督导制度
申请经纪业务须提交如下附件:
附件1:经纪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2: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附件3: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
七、证券公司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协议书
附件1:推荐业务自律承诺书(申请推荐业务适用)
附件2:经纪业务自律承诺书(申请经纪业务适用)
注:上述协议及承诺书均一式四份
八、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九、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原件
十、公司章程
附件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申请新增业务备案文件目录
一、申请书
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XX业务实施方案
附件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申请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文件目录》第六项
四、证券公司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补充
协议书
附件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申请主办券商相关业务备案文件目录》第七项
附件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申请终止从事相关业务备案文件目录
一、申请书
二、业务处置方案
附件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名称变更备案文件目录
一、申请书
二、主办券商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主办券商名称变更后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主办券商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主办券商名称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六、主办券商原业务备案函
附件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南
为规范证券公司做市业务备案等申请文件的内容与格式,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南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二、申请文件接收后,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证券公司可以增加、撤回或者更换。
三、申请文件应提交书面文件以及与书面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PDF格式)各一套,其中《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和《业务实施方案》还须另附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并须在盘面上标明申请人名称。
四、书面文件应为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由申请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申请人盖章,保证与原件一致。申请文件应加盖骑缝章,其中《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业务实施方案》还应在首页加盖公章。
五、申请书应为申请人正式发文,须标明文号、签发人。
六、《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做市业务人员自律承诺书》、《证券公司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协议书》及其附件《证券公司从事做市业务自律承诺书》,应采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供的标准格式文本(可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网站(www.neeq.com.cn)下载)。
七、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能以名章、签名章等替代。
八、申请文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内容。
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有“XX公司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文件”字样,扉页应标明申请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高管、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
九、每份申请文件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文件中的页码应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
十、申请文件应采用标准A4纸张印刷(须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申请人签署的业务协议书及其附件(一式四份),无需打孔,应单独装订。
附件:1.证券公司申请做市业务备案文件目录
2.证券公司从事做市业务自律承诺书
3.做市业务人员自律承诺书
附件1
证券公司申请做市业务备案文件目录
一、申请书
二、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
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做市业务实施方案
须提交如下附件:
1、做市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做市业务实施方案的合规审查意见
3、做市业务人员自律承诺书
4、做市专用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
五、证券公司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协议书(一式四份)
附件:证券公司从事做市业务自律承诺书(一式四份)
六、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原件
注:已经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或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仅需提交申请做市业务备案文件目录中一、三、四、五项文件。
附件2
证券公司从事做市业务自律承诺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承诺如下:
一、理解并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统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
二、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要求,设置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配备合格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具备开展做市业务所需专业知识,熟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
三、按要求在做市转让时间内,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四、建立健全做市业务各项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保障做市业务依法合规进行,严格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五、健全公司内部业务隔离制度,确保做市业务与推荐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上的严格分离。
六、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利用信息优势和资金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以串通报价或相互买卖等方式制造异常价格波动,不通过内幕交易行为损害投资者利益。
七、按要求建立开展做市业务所需的专用技术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专用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八、建立健全做市业务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对发生的重大业务风险、重大技术故障等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九、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积极配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检查、核查,不进行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认真执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整改要求。
十、在开展做市业务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严格自律,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开展做市业务,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并对此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做市业务人员自律承诺书
本人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承诺如下:
一、理解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各项业务规定。
二、严格执行所在公司各项做市业务管理制度,主动识别、防范、应对做市业务风险,对本人从事做市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承担责任。
三、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对于做市业务人员相关条件的规定。在从事做市业务期间,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学习,持续提高做市业务能力。
四、依法合规开展做市业务,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防利益冲突,不向自身或利益相关人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等任何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活动。
五、主动配合和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自律管理。
六、本人主动承诺的其他事项(如有):
如本人在履行职责期间违背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名):
证券公司(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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