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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办法(试行)》的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办法(试行)》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8〕1233号)为引导做市商积极、合规做市,促进做市商功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办法(试行)》的公告
(股转系统公告〔2018〕1233号)
为引导做市商积极、合规做市,促进做市商功能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9年一季度开始,开展做市商评价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办法(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做市商做市报价质量,督促做市商合规做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以下简称《股票转让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具有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资格的做市商进行评价。
第三条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做市商报价记录、成交记录、监控记录和监管记录对做市商的做市行为进行评价。
第四条 全国股转公司以自然季度为周期对做市商进行季度评价,以自然年为周期对做市商进行年度评价。
第五条 做市商评价采用评分制,评分项包括得分项与减分项。得分项评价做市商做市规模、流动性提供情况和报价质量,减分项评价做市商未规范履行报价义务情况。
第六条 得分项满分100分。全国股转公司按照下列指标和权重计算做市商得分项结果:
(一)做市规模满分40分,包括做市股票数量和做市股票市值两个指标,各指标满分均为20分。
(二)流动性提供情况满分40分,包括做市商成交金额、个股成交量占比和订单深度三个指标,各指标满分依次为20分、10分、10分。
(三)报价质量满分20分,包括做市商最优报价时间和买卖价差两个指标,各指标满分均为10分。
第七条 做市商违反《股票转让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至五十三条规定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做市商违规次数及日均做市股票数量综合确定减分项结果。
第八条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得分项与减分项结果计算做市商季度综合评价排名,并按照下列标准减免做市商当季度转让经手费:
(一)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5%(含)的做市商,减免其做市账户全部转让经手费;
(二)综合评价得分排名5%~10%(含)的做市商,减免其做市账户70%转让经手费;
(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10%~20%(含)的做市商,减免其做市账户50%转让经手费;
(四)其他做市商无转让经手费减免。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让经手费减免标准。
第九条 全国股转公司于评价期结束后15个转让日内,通过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公布做市商季度转让经手费减免情况。
第十条 全国股转公司对做市商季度评价结果进行算术平均,确定做市商年度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做市商年度评价结果,按照下列原则对做市商进行评优,并通过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一)年度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做市商为“年度最佳做市商”;
(二)年度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做市商为“年度优秀做市商”;
(三)年度综合得分排名较上一年度综合得分排名进步最大的做市商为“年度最佳进步做市商”;
(四)年度做市规模指标合计得分排名前五的做市商为“年度优秀做市规模做市商”;
(五)年度流动性提供指标合计得分排名前五的做市商为“年度优秀流动性提供做市商”;
(六)年度报价质量指标合计得分排名前五的做市商为“年度优秀报价质量做市商”。
年度综合得分排名末20%的做市商,不参与前款第三项至六项评优。
第十二条 做市商在评价期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全国股转公司取消其季度转让经手费减免和年度评优资格。
季度评价期内,做市商因做市业务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业务规则》6.1条第一款第五项至七项、第九项自律监管措施的,取消其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转让经手费减免资格。
年度评价期内,做市商因做市业务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两次以上《业务规则》6.1条第一款第五项至七项、第九项自律监管措施的,取消其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评优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全国股转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1.做市商评价得分项指标说明
2.做市商评价减分项指标说明
3.做市商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附录1:做市商评价得分项指标说明
指标项
指标说明
分值
做市规模
做市股票数量
指评价期内,做市商日均做市股票只数。日均做市股票只数越多,指标得分越高。
20分
做市股票市值
指评价期内,做市商持股日均市值。日均市值越高,指标得分越高。
20分
流动性提供
成交金额
指评价期内,做市商盘中做市转让总成交金额。成交金额越高,指标得分越高。
20分
个股成交量占比
指评价期内,做市商在单只做市股票上盘中成交量占该股票盘中总成交量的比重。个股成交量占比越高,指标得分越高。
10分
订单深度
指评价期内,做市商盘中买方向与卖方向申报数量的总和,申报数量按时间进行加权处理。订单深度越高,指标得分越高。
10分
报价
质量
最优报价时间
指评价期内,做市商盘中提供买方向和卖方向最优报价的时长。最优报价时间越长,指标得分越高。
10分
买卖价差
指评价期内,做市商单笔申报相对买卖价差的平均值,买卖价差按该笔申报存续时间进行加权处理。买卖价差越小,指标得分越高。
10分
附录2:做市商评价减分项指标说明
指标项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开盘未报价
做市商未于9:30前发布该股票买卖双向报价。
1.评价期内,做市商单个指标项行为发生次数每达到该季度日均做市股票数量的10%,扣1分;不足10%的不扣分。
2.单个指标项扣分不超过4分。
未及时更新报价
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未于5分钟内重新报价。
非豁免情况下发布单向报价
做市商在非豁免情况下发布单向报价。
双向报价时间占比未达75%
做市商提供双向报价的时间未达到该股票当日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
豁免期结束后未恢复双向报价
做市商未于触发豁免双向报价的3个转让日内恢复正常双向报价。
附录3:
做市商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一、季度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首先,计算做市商得分项指标得分。做市商评价得分项满分100分,其中做市规模40分、流动性提供40分、报价质量20分。单个指标具体得分计算方式如下:(1)计算各做市商该指标结果;(2)确定满分对应的指标结果(该结果称为满分参考量);(3)根据满分参考量将每个做市商对应的指标结果转换为具体分值。各指标得分计算方法见表1。
表1. 各指标得分计算方法
序号
指标名称(分数)
满分参考量
计算公式
1
做市股票数量(20分)
该指标计算结果的最大值
得分=指标满分×(指标结果/满分参考量)
2
做市股票市值(20分)
3
成交金额(20分)
4
个股成交量占比(10分)
5
订单深度(10分)
6
最优报价时间(10分)
7
买卖价差(10分)
该指标计算结果的最小值
得分=指标满分×[(5%-指标结果)/(5%-满分参考量)]
其次,根据减分项评分标准计算做市商减分项指标扣分。
最后,将得分项总分扣除减分项总分,得到做市商季度评价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低于0分的,记为0分。
二、年度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做市商年度评价得分等于做市商当年季度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做市商当年有未做市的季度,在进行年度评价得分计算时,该季度各指标记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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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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