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铁路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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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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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批准
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铁路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变更的批复(商合批〔2007〕818号)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关于变更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境外企业投资主体的请示》(中铁程外函〔20
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铁路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变更的批复
(商合批〔2007〕818号)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关于变更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境外企业投资主体的请示》(中铁程外函〔2007〕18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铁路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变更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其余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重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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