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民商法类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4]第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
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商个字[2004]第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
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2004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最近,中共中央又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和李长春同志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会议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李长春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
(一)《若干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李长春同志的重要讲话,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总结了我们党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亲切关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党中央为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确保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今年2月,针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通知的要求,与有关部门一起,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理,网吧的经营秩序有了好转,无照经营网吧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是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的问题仍然屡禁不止,无照经营网吧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且有从城市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转移的趋势,增加了查处取缔的难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将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四)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对已经登记的但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规定的市场经营主体,要依法进行规范;严格执行国务院的规定,从2004年2月19日起,暂停登记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一步加大对无照经营网吧的打击力度。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城乡结合部、乡村无照经营网吧的查处取缔上,做到发现一户查处取缔一户,坚决遏制无照经营网吧向农村蔓延的势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网吧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三、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五)认真贯彻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打击和查缴政治类非法出版物,特别是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稳定等出版物;打击和查缴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光盘和以未成年人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及淫秽“口袋本”图书;打击和查缴盗版出版物,特别是盗版教材和教学辅导读物、盗版工具书以及影视作品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用品市场的管理,打击和查缴含有封建迷信色彩和色情内容以及反动政治内容的各类文具和教学用具。狠抓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并以查处大案要案作为突破口,加大对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力度。
(六)建立对印刷、复制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印刷、复制企业的市场主体准入,规范印刷、复制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和批准擅自从事印刷、复制的经营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社会文化场所和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治理
(七)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严把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社会文化场所的市场主体准入关。继续停止审批登记新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对要求前置审批的社会文化场所,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方可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社会文化场所的总量控制,加大对其经营行为的监管和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八)尽职尽责做好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严禁在中小学校及周边200米内设立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社会文化场所;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已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对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生活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或取缔。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督促其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不得从事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损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经营活动;对违法经营,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经营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配合卫生等部门,对中小学校及周边的餐饮业进行规范,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掺杂使假、骗买骗卖以及出售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及周边无照经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社会文化场所、商业网点进行查处取缔,为中小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坚决清理不良文化现象,扫除文化垃圾
(九)积极开展对不良文化现象的清理工作,清除文化垃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广告管理。积极组织和推动企业、广告经营者和新闻媒体制作、发布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严禁在酒类、烟草广告中出现未成年人形象;严禁在广告中出现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文字、语言以及画面庸俗淫秽、格调低下的内容;严禁在广告中宣传享乐主义、奢靡颓废的生活方式;严禁在广告中贬低、丑化、否定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严禁广告用语粗俗、滥用成语。加大对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强企业名称和商标管理。严禁在企业名称和商标中使用含有反动政治内容、封建迷信色彩或腐朽文化糟粕以及违反社会道德等不良文化现象的文字、词汇和图形。
(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玩具、饰品制作、销售的管理,坚决查处宣扬色情和暴力的玩具和饰品。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诚信环境。
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履行职责,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关心青少年成长、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
(十二)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抓紧、抓实、常抓不懈。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多办实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十三)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目标任务分工》通知的要求,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目标和任务,并将各项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有关单位,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市场巡查,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及时查处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经营行为。
(十四)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要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保证工作责任到位。要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评论

黑剑丶阐释者

[赞]

1小时

相关法律条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工商办字[2004]第82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工商个字〔2006〕第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2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2004年1月1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
国家文物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2004年4月1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局)、文管会,各直属单位:党中央日前召开全国加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