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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杨浦公安分局江浦路派出所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电瓶车的电瓶被盗。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发现嫌疑人假扮“外卖员”实施盗窃,以掩人耳目。民警通过巡线追踪,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并追缴4个被盗电瓶。吴某涉嫌盗窃罪被杨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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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盗窃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3.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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