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据平邑公安消息,2月22日,网传“平邑一女子持铁棍殴打环卫工”。针对此情况,平邑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当日上午6时许,平邑县某环卫公司管理员付某某与环卫工人刘某某,因清理路面卫生问题发生口角。其间,付某某持拖把杆对刘某某进行了殴打。目前,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殴打他人的行为人的治安处罚规定如下: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警方通报女子手持铁棍殴打环卫工,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