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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黑龙江牡丹江市一药店免费发放退烧药被抢,引发广泛关注。网传现场视频显示,目击者称抢药者“直接上手去抓,抓一大把走了”。此后,药店老板在社交平台表示,药物被抢后,领药人群无一人出手相助,甚至出现因没领到药而继续索要免费药物的情况,令药店老板感到十分心寒,怒斥“我拿命给你们呢。”直到21日上午遭遇抢药事件,药店老板告诉相关新闻记者,目前已经暂停免费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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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免费发放退烧药的过程中,将药品全部或大部分抢走,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金额较大的可能涉嫌抢夺罪。那么如果构成抢夺罪该受到什么处罚呢?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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