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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
2.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两个要件:第一,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第二,婚后尚未治愈,即结婚时尚未治愈。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
4.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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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能结婚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婚姻成立的要件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