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医疗纠纷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法研[1989]23号的请示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答复如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系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法研[1989]23号的请示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答复如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系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病员及其亲属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仅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按民事案件立案受理。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评论

爱的时候∞甜

法院就管有肉吃的案件

8小时

〆孤╰つ

学习这些知识掌握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防止立案被驳回起诉弗钱弗力

5天前

农非的时尚在闪光

历史遗留问题,可这问题违法犯罪

半年前

、不醉

再审申请遇上不立不裁,这也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范围

半年前

其实不快乐

模糊不清

半年前

相关咨询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