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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图片来源网络,联系侵删)
1、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的;
2、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
3、在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起帮助作用的;
4、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5、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图片来源网络,联系侵删)
一般的卖淫行为,不构成犯罪,由行政机关给予治安处罚即可,若是构成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
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卖淫罪的立案标准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在线询~
倾国倾城不倾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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