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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的冷静期是必须的吗
1、离婚的冷静期是必须的,离婚冷静期目前是强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
1、离婚冷静期的基本作用。
基本作用是设置一个时间门槛,促使自愿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改变现行登记离婚基本上是“即申即离”,无法防止一时冲动、草率离婚的现状。只要期间适当,就不存在干涉当事人离婚自由的问题,有利于保持婚姻的稳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2、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真实意愿.
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决定是否继续或者终结离婚登记程序。当事人冷静思考后,如果确系的,就继续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出具离婚证,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提出撤回离婚申请,就否定了两愿离婚登记的要件,因而终结登记离婚的程序,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或共同生活,或提出。
男女双方再次后选择离婚的,是否经过法定的离婚冷静期,必须根据离婚方式进行确定。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经过法定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选择诉讼离婚的,无需经过法定的离婚冷静期,只需要去人民进行离婚诉讼。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询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