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许可法规 > 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工商行政管理形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决定,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以下简称《禁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工商行政管理形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决定,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以下简称《禁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施行《禁令》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努力学习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不懈开展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执法形象逐步改善,越来越多地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乱收费、乱罚款,粗暴和管理、野蛮执法,以权谋私等现象,在一些单位和个人身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虽然只是个别现象,却严重败坏了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在全系统实施《禁令》,就是要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真正建立一支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高素质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严格执行《禁令》,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禁令》贯彻好、执行好,抓出实效。


二、制定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集中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禁令》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全体人员逐条学习,熟记规定,坚决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执行《禁令》的具体规定或实施细则,保证《禁令》在执行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禁令》,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领导、确保《禁令》执行到位

为确保《禁令》的贯彻执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保《禁令》落实到实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在适当时候,组织人力,对本系统落实《禁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禁令》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生违反《禁令》的情况,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照《禁令》执行。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的通知的法律条文。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相关法律条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工商办字[2010]258号2010年12月23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的规划(2008年至2012年)》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的规划(2008年至2012年)》的通知(工商标字[2009]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200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工商办字[2008]2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12月23日至2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工商办字[2007]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7月12日至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工商办字[2012]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12年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