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xx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校,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xx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助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深入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按年度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将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二、大赛名称
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四、赛事组成
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担任组委会主席,张峰总工程师担任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部机关相关司局及部信息中心。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主任由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担任,副主任由部信息中心主任孙蔚敏担任。秘书处设在部信息中心,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技术保障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工作。
六、组织单位
(一)总决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承办单位:部信息中心、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区域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xx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专题赛组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则上为指导单位。
主办单位:由部信息中心牵头,并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中外合作区),部属各高校和地方政府等。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1),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区域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专题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二)项目推荐
1.区域赛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托大赛官网,使用大赛秘书处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负责本区域内参赛项目审查,并进行项目推荐。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最多推荐50个优秀项目,报大赛秘书处。组织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赛事结束后还可向秘书处推荐4个优秀项目,经组委会审定后,进入200强。
区域赛主办单位填写《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2),于3月1日前报组委会备案。区域赛介绍见附件3。
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日。
2.专题赛推荐
专题赛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主办单位填写《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于5月31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汇总,由组委会统筹申报情况,另行公布专题赛计划。专题赛主办单位依托大赛官网,使用大赛秘书处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负责本专题赛参赛项目审查,并组织赛事活动,赛事结束后向秘书处推荐4个优秀项目,经组委会审定后进入200强。专题赛介绍见附件4。
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日。
(三)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由专家委员会选拔推荐,通过网络、会议评审等方式,在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推荐项目的基础上,进行200强和24强项目评审。所有评审结果将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经组委会同意后,200强项目名单将在2018年9月1日前公示,24强项目名单将在2018年9月25日前公示,公示期5天。
(四)现场决赛
现场决赛通过网络路演、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
现场决赛定于2018年10月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
八、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九、奖励激励
(一)赛事奖励
大赛总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入围奖200名。
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大赛筹备和组织实施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二)展览展示
获奖项目优先参加与大赛相关的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并在大赛官网上展示宣传。
(三)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参加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在知名媒体、工业和信息化部宣传渠道、“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创客中国”平台,含微信微博公众号、创客中国头条、产业头条、产品直播室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2.向大赛合作的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进行投融对接,争取投资支持。
3.向大赛合作的银行机构推荐,争取贷款支持。
4.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产业小镇,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5.提供“创客中国”平台上的云计算、大数据和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
6.安排创业导师、投资、管理和技术专家进行辅导和培训。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部属各高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旨,鼓励配套资金,精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领域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为做好工作衔接,请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发至秘书处邮箱。
(二)举办赛事,扩大影响
各区域赛主办单位应结合本区域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组织举办区域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各专题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开展专业领域的赛事活动,以技术创新培育新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建立产业创新格局。赛事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的影响力。
(三)做好总结,持续服务
赛事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及时将区域赛赛事活动总结报送大赛组委会、专题赛赛事活动总结报大赛秘书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的优秀项目要提供技术咨询,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中的产融对接问题。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要及时报告,树立样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四)遵守规则,公平公正
赛事组织单位和参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组织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部中小企业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吴 刚 廉 莉
联系电话:010-68205301/010-68205320
电子邮箱:cxfwc@sme.gov.cn
(二)大赛秘书处
联系人:部信息中心 于孟琪
联系电话: 010-68200361/010-68200372
电子邮箱:cnmaker@miit.gov.cn
(三)大赛技术支持
联系人:宁方强 侯迪
联系电话:010-68200382/010-68200383
微信公众号:创客中国头条
附件:1.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
3.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介绍
4.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题赛介绍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
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参赛者通过网络进行注册报名。
一是进入大赛官网,网址:www.cnmaker.org.cn;
二是点击“创客大赛”栏目;
三是点击“我要参赛”,进入登录页面,开始注册报名。
首次注册用户,需要点击“注册”,并根据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后系统自动登录,用户完善信息,在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发布项目,填写项目信息并保存。
已经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到“用户中心”维护信息,发布或更新参赛信息。未在大赛官网上注册和上传参赛信息的用户不得参加大赛。
附件2
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大赛名称
大赛主题
大赛类型
◎区域赛 ◎专题赛(含国际类)
行业领域

大赛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职务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支持单位
目的意义
(200字)
赛事简介
(300字)
(填写内容:主办单位的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概况)
其他赛事简介
(300字)
(填写内容:本区域其他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的概况和数量)
大赛方案
(赛事赛程、活动特色、创新点、奖金设置、经费预算、扶持政策)
预期成果
其它说明
秘书处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介绍
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项目来源于所辖区域内参赛者的报名(含专题赛项目)。区域赛是向总决赛推荐项目的重要基础,由主办单位全权负责,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一、命名规则
XX年“创客中国”XX省(区、市)创新创业大赛。例如:2018年“创客中国”四川省创新创业大赛;2018年“创客中国”北京市创新创业大赛。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承办、协办、支持单位:由主办单位确定
三、工作流程
3月1日前,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正式行文报组委会备案。
8月1日前,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区域赛和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所辖区域内的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名单正式报秘书处。
区域赛结束30天内,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赛事总结报大赛组委会。
附件4
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题赛介绍
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由部信息中心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中外合作区),部属各高校和地方政府等主办。专题赛由主办单位全权负责,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一、命名规则
XX年“创客中国”XX行业/专题/国家/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例如:2018年“创客中国”汽车行业创新创业大赛;2018年“创客中国”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大赛;2018年“创客中国”中外(中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二、组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则上为指导单位。主办单位由部信息中心牵头,并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中外合作区),部属各高校和地方政府等。
三、工作流程
5月31日前,主办单位填写《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正式行文报秘书处备案。
6月15日前,主办单位告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其所辖区域内专题赛的申报情况。
8月1日前,主办单位推送优秀项目,经组委会审定后进入200强。
专题赛结束30天内,主办单位将赛事总结报秘书处。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xx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单位:根
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xx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6〕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直属高校:为贯彻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6〕671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关于举办“全国两化深度融合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关于举办“全国两化深度融合干部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计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