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询律网小编整理
2024-05-15 10:48
142人看过
质量
认证
开放日
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国认实〔2017〕113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
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国认实〔2017〕11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夯实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根据《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7〕374号),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决定在今年“质量月”期间,组织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的主题是“强化检验检测,助力质量提升,服务军民融合”。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全国“质量月”活动有关部署要求;
(二)宣传检验检测认证助力质量提升、服务军民融合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检验检测认证的质量技术基础作用,重点展示检验检测认证支撑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活动。质检总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认监委在重庆市共同举办2017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启动仪式,并邀请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出席。
(二)组织开放检验检测机构。9月期间,各地质检部门集中组织检验检测机构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服务活动向社会开放,增进社会公众对检验检测的了解和信任,形成共同关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广泛参与,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认监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发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作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成果,突出宣传检验检测认证助力质量提升,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的积极作用。
四、其他事项
(一)“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启动仪式,定于9月19日上午9:00-12:00,在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举行。请重庆质检两局和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配合做好活动组织承办工作。
(二)各地质检部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挖掘亮点,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及时报送国家认监委。
联系人:王莹、曹健
联系电话:010-82262693、010-82262721
电子邮箱:infocnca@cnca.gov.cn
国家认监委
2017年9月14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