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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阶段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阶段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6〕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阶段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6〕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其分工》有关要求安排,为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工作,我局拟开展阶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标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总体目标,系统全面总结重点研究室建设工作和成效;以评促建,通过评估工作,发现和解决制约重点研究室建设与发展的关键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室内涵建设(规范名称、明确方向、凝炼成果、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与平台建设的提升;为重点研究室建设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评估范围
185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单位,其中144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41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
三、评估依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标准》。
四、评估内容
(一)自评估工作。采取材料审查、会议答辩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包括重点研究室建设期完成以来的各项工作新进展、阶段性成果、预期目标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二)集中评估工作。采取会议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包括重点研究室的研究工作和成果、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和运行保障等。
五、时间安排
(一)自评估:2017年1月底前。
(二)集中评估:2017年4月前。
六、组织程序
(一)本次阶段评估工作采取各地自评估与集中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由我司牵头负责,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单位共同落实。
(二)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组织专家对本行政区域重点研究室进行自评估。自评估结束后,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统一将专家意见表(附件1)及评估总结材料(附件2、附件3)提交我司中医科技处。
(三)我司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重点研究室进行集中阶段评估。
七、其他要求
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于2017年1月20日(周五)前完成本地区(单位)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自评估工作,并将《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评估总结报告》与《重点研究室自评估专家意见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审核盖章后统一寄送到我司中医科技处。同时请将电子材料发送至:zhych@satcm.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崔金梁 邱岳
联系电话:010-5995770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邮编:100027)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自评估专家意见表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评估信息简表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评估 总结报告(提纲)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自评估
专家意见表
研究室名称
建设单位
研究室主任
专家意见:(注:重点说明:1、重点研究室建设和研究进展2、存在的问题3、专家建议)
自评估结果: □ 实施情况良好,阶段成果明确,继续建设。
□ 计划任务有调整,具体可行,继续建设。
□ 建设进展较缓,预期成果可行性差,需加快进度并进行整改。
□ 未按计划启动执行,实施难度大,建议中止。
□ 其它
专家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评估信息简表
研究室名称

依托单位

研究室主任

联系电话

培养人才
培养博士后 人
取得博士学位 人
取得硕士学位 人
杰出人才
院士 人
国家杰青 人
长江学者 人
引进“千人计划”人才 人
“973”首席科学家 人
“百千万”人才工程 人
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人

优秀团队
国家级 个
省部级 个
参加学术交流
国内 人次
国外 人次
举办学术会议
国内 次
国外 次
参与实验室建设情况
部级重点实验室 个
省级重点实验室 个
参与学科建设情况
国家级 个
部级 个
省级 个
参与专科建设情况
国家级 个
省级 个
承担课题情况
国家级课题
省部级课题
总课题数 项
总经费数 万元
总课题数 项
总经费数 万元
研究室已取得的成果
新理论 项;新观点 项;新学说 项;新方法 项。
诊疗技术 项;诊疗方案 项;治疗指南 项。
中药生产新工艺 项;中药生产新技术 项。
新设备 项;中药新品种 项;新药 项。
发表科技论文 篇,其中SCI 篇;EI 篇;ISTP 篇;ISR 篇;
出版科技著作 部 万字;论文收录情况 篇。
申请国内专利 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 项;
申请国外专利 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项。
获得国内专利授权 项,其中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 项;
获得国外授权专利 项,其中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 项。
研制技术标准:国际标准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 项
完成技术标准:国际标准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 项
成果应用数 项;成果转让数 项,成果转让获得收入 万元。
获得国家科技奖励 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项。
附件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
评估总结报告(提纲)
研究室名称

依托单位

研究室主任

联系电话

一、重点研究室建设情况(对照建设方案进行梳理)
1、研究方向培育情况。本研究室在重点研究方向上取得的进展,承担的研究工作,获得的成果以及相关国内外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2、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包括研究室主任、学术带头人的发展计划与实施,研究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等。
3、体制建设。包括研究室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的具体制定与实施等。
4、基础条件建设。重点说明办公、科研业务用房设置,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关键技术引进和实验室建设等情况。
5、经费到位及使用。重点介绍省内和研究室依托单位的配套经费及相关政策支持等情况。
6、开放交流情况。重点介绍开放课题情况及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
二、主要研究成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标准》,只列举成果名称,标志性研究成果另附材料说明)
(一)概述
1.成果名称;
2.成果来源;
3.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
(二)成果的主要内容
1.成果的关键技术内容、学术内容及解决的实际问题;
2.成果的表现形式(中医药科技成果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及其成果表现形式:基础研究成果:表现为新发现、新概念、新理论、新学说、新研究模型等。临床研究成果:表现为新的诊疗技术、诊疗设备、诊疗方法、治疗方案、新方药等。中药研究开发成果:表现为新药、新工艺、新技术、新的生产加工设备、新的活性物质、中药制药新材料、新辅料等。方法学研究成果:表现为能为各种研究提供的新的方法学支撑、技术、设备等,能提高相关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产品研发、政策决策水平的研究结果。软科学研究成果:表现为经实践证明,产生广泛效益的论文、调研报告、战略政策研究报告、建议等);
3.成果的成熟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可以直接应用;(2)需转化后应用;(3)有待深入研究--可建议滚动研究,并说明理由;(4)有新的发现--可建议设立新的研究内容)。
(三)成果价值的自我评价
1.成果的实用价值评价(说明该成果的实用价值体现;成果被应用后,对学术进步、学科发展、产业发展、社会经济效益等预期的效果);
2.成果的学术价值评价(成果能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创新点);
3.成果的先进性评价(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比较情况);
4.成果的推广应用前景评价(可推广的规模、产业化及市场前景)。
(四)成果的应用转化及效益分析
1.成果的应用领域(说明本成果适用的领域和应用对象);
2.成果的转化方式和转化程度;
(1)成果转化方式(不同的成果类型,可有不同的转化方式。1)基础研究成果的转化:主要是其论著或学术观点等被他人引用或二次文献引用。2)临床研究成果:主要是成果被临床应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等综合效益指标来评价。3)中药研究成果:可物化的成果,有实用价值,可进入生产领域,其转化状况的评价主要是转化后所产生的效益。4)方法学成果:被相关学科应用情况,以及应用后对相关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产品研发或政策决策水平的提高,以及对相关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5)软科学成果:应用状况应以其成果是否为决策者或主管部门所吸收、采纳,变成行政行为,以及其采纳后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影响与进步来评价);
(2)成果转化的情况(研究室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技术标准情况,新产品、新品种取得的市场准入、鉴定情况等)。
3.成果的应用转化效益分析(综合评述成果应用所取得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要有具体的数据、典型案例说明)。
(1)通过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直接获得的经济收益;
(2)通过新产品、改进原有工艺而产生的产量或销售增长;
(3)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中发挥的作用;
(4)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或社会发展发挥的作用;
(5)对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作用;
(6)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作用等。
三、研究室建设中取得的经验,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困难和问题(本成果在形成、转化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政策改进建议(有利于促进成果应用的政策建议);
3.深化研究内容的建议(需深化研究的内容和理由)。
四、重点研究室意见
研究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五、重点研究室建设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六、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七、相关附件。包括研究室承担的立项课题、取得的相关成果等
(一)取得专利、软件、农林新品种、新药等的相关证书或准入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技术标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三)材料、产品检验或测试报告(复印件);
(四)成果评价证书、与本成果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五)与本成果相关论文与著作的清单和复印件(论文请详细注明刊物级别与影响因子,著作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
(六)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反映成果的图片、影像等。
(可另敷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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