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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xx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规范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的执业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属于精神科执业医师,可从事精神障碍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一、2013年5月1日前在精神专科医院、设精神科病房的综合医院精神科或设独立精神病院区的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下同)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满2年。
二、2013年5月1日前在中医医院的神志病科、中医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精神类临床科室从业满5年,经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考核合格。
三、2013年5月1日前,在精神专科医院、设精神科病房的综合医院精神科或设独立精神病院区的中医医院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不满2年,或在中医医院的神志病科、中医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精神类临床科室从业不满5年,或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工作的,应在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或设精神科病房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省级精神专科医院从业、培训或进修满1年(培训或进修可以累计,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考核合格。
四、2013年5月1日后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的,在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或设精神科病房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省级精神专科医院从业、培训或进修满2年(培训或进修可以累计,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考核合格。
符合以上情形的,按照《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批准其所在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应专业后加注“(精神)”字样。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备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评论

情人结i

最首要应该改为中医执业医师法。

20分钟前

行停且高歌

有一条很有趣:“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要知道,我们中医师在学校里,除了学中医,西医课程也都学的,可是西医师的中医课程几乎都没有,要么就是一笔带过的选修课,本来就很难的一个专业,学校里没学,入职考试合格就可以职业,这个真的无法想象…最直观的例子就是,现在中成药的滥用,西医根本没有中医辩证的能力,有什么症状就对应症状直接开,

20分钟前

┾染℡墨沫ゞ

《医师法》明确继续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并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最低学历起点由中专提升为大专。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 (二)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为保障和促进

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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