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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2015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2015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测办发〔20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2015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测办发〔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根据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会议部署,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制定了《2015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扎实做好2015年各项工作。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1月20日
2015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某某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加强基础测绘,监测地理国情,强化公共服务,壮大地信产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测绘强国”的发展战略,坚持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创新驱动,全力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大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尽责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加快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以赴,优质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一)加强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制定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2015年工作计划,筹办好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普查各项任务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和督促落实,全面完成标准时点核准、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库建设、数据统计分析等重点任务。抓好普查工作安全生产,强化对涉密资料和成果的管理,规范普查经费的使用,确保普查工作人身安全、资料安全、资金安全。开展好普查劳动竞赛。(国土测绘司、规划财务司、人事司)
(二)强化普查质量管理。完善普查质量总体评价体系,严格质量管理和控制,抓好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完成普查成果验收与复核,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普查成果质量。(国土测绘司)
(三)做好普查基本统计。完善基本统计方法、成果形式和软件,开展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基本统计,做好与其他部门普查或专题数据的横向比对分析,逐步形成系列基本统计报告、报表、数据集及图件。(国土测绘司)
(四)推进普查成果应用。健全普查信息审核发布和提供、共享机制,按程序和要求积极稳慎地向有关方面提供普查成果、向社会公开普查信息,促进普查成果的及时转化和广泛利用,为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的实施提供保障,为经济、农业、人口、国土、水利等方面普查调查提供支持。(国土测绘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
二、优化布局,不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五)加强新型基础测绘研究。进一步明确新型基础测绘的具体内涵、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力量布局和体制机制,积极探索、逐步推进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规划财务司、国土测绘司)
(六)推进重点工程实施。全面完成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加强对全球卫星导航定位连续运行跟踪站的统筹和升级改造,建成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现代测绘基准服务“一个网”并向社会提供导航与位置服务。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建设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加快我国北斗南极基准站建设和应用。加快推广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抓好国家测绘成果存储与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完成资源三号卫星应用系统建设,形成数据获取、处理、推广、应用的业务能力。完成2015年度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及2014版成果入库和发布,推动1:5万与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联动更新。做好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源保障和项目绩效评估。(国土测绘司、规划财务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七)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和科技、人才、标准等配套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议,并争取部分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推进《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修编)》的审批和组织实施。(规划财务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人事司)
(八)推动重大项目立项。加强测绘地理信息重大工程项目研究与储备,推动“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海岛(礁)测绘二期工程”“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资源三号卫星后续星”项目立项,加快“边境测绘”“全球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工程”“中国内陆水下地形测绘”等项目的立项前期工作。(规划财务司、国土测绘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三、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事业转型升级
(九)加强地理国情监测研究。做好地理国情监测顶层设计、详细技术设计,明确重点监测内容、精细程度、监测范围、监测频次、工艺流程、产品形式和成果发布程序等。组织科技攻关,研究解决地理国情监测关键技术,建立评价预测模型,加强专用硬软件设施的研发。做好地理国情监测立项争取工作,有步骤地推进地理国情监测进法律、进职责、进规划、进预算。(国土测绘司、规划财务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法规与行业管理司、人事司)
(十)积极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围绕国家战略布局、政府宏观决策、社会民生需求和区域发展急需等重点热点难点,选取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协调发展、生态审计试点等方面内容开展监测,形成一批有份量、有代表性、有说服力的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及时向政府部门提供、向社会发布,推进监测成果在促进科学管理决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应用。(国土测绘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规划财务司)
(十一)加快推进服务模式改革创新。加快打通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内部信息分建共享的通道,推动各级基础测绘从“分级管理”到“协同更新、资源共享、统一服务”的提升。加快推动传统服务向地理信息网络化云服务、综合服务转型。(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国土测绘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十二)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单位布局、功能和规模的优化调整,建设一支与新型基础测绘相适应的公益性队伍,加强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保障、测绘基准服务、地下管线测绘、勘界测绘和海洋测绘等方面的队伍力量。稳慎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报刊出版体制改革等行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社分开和社团组织改革,发挥学会、协会作用并推动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事司)
(十三)促进协作共享和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深化部局业务协作实施方案》,推进国土、测绘业务深度协同。深化军民测绘融合,联合出台关于测绘领域军地融合深度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做好贯彻落实。落实好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各类合作协议,促进合作共享。强化基础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管理职责,推进建立国家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筹获取、共享利用政策机制。扎实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援疆援藏工作。(国土测绘司、规划财务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办公室、人事司)
(十四)狠抓改革任务落实。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任务细化和分解,建立改革举措台账,落实责任主体,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政策法规体系、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地理信息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等重要改革具体方案。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强化主责部门和一把手责任,把落实改革责任纳入单位和个人考核体系。(规划财务司、国土测绘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法规与行业管理司、人事司)
四、依法行政,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
(十五)加强科学立法。出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工作会议。聚焦地理信息安全监管,集中全力修订《测绘法》,确保年内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快推动《地图管理条例》出台,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稳步实施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5-2020年立法规划,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完善立法程序,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备案等机制。(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规划财务司、国土测绘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人事司)
(十六)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检查治理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流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效能建设。(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国土测绘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办公室)
(十七)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全球卫星导航定位连续运行跟踪站备案管理和新建站核准,开展清查评估和依法清理工作。实施测绘资质巡查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重点测绘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全面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公布工作,健全市场信用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加强项目工程招投标监管。(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国土测绘司)
(十八)加强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完善地图审核业务系统、在线审批系统和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开展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和平台总体设计,加强互联网保密技术研发,优化涉密测绘成果安全监管机制,完善上下联动、协同处理的互联网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倾斜航空摄影测量数据使用管理政策、涉密测绘成果跟踪检查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国测绘地理信息保密大检查。加强局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地理信息与地图司、规划财务司、办公室)
(十九)推动管理体制建设。切实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权责明晰、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监管到位、规范高效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开展海洋测绘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职责。(法规与行业管理司、人事司、规划财务司)
(二十)强化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修订《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和强化质量管理。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质量评审组和专业计量站申请及建设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监控与应急保障机制,杜绝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国土测绘司)
五、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应用服务新局面
(二十一)打造“天地图”战略性信息平台。加快各级各类地理信息数据整合与融合,统筹建设“天地图”涉密版、政务版、公众版,切实将“天地图”打造成为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的“一个平台”。加强“天地图”国家数据中心建设,不断丰富数据资源。积极推进“天地图”在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应用,推动“天地图”接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天地图”示范应用,抓好“天地图”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平台试点工作,加大在国土资源、公安、水利、统计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支持“天地图”市场化应用,完善管理和经营机制。(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国土测绘司)
(二十二)推进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和应用。全面完成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数字城市建设,推进县域数字城市建设。促进数字城市建设成果国家、省(区、市)、市(州)互联互通和协同服务,积极推进数字城市建设成果广泛深入应用。认真履行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成员职责,落实好《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和开发应用,开展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办好中组部委托的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建设专题研究班。(国土测绘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人事司)
(二十三)加强应急测绘保障。积极推进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推动应急测绘保障体系纳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测绘机制,强化系统、行业内部以及与部门、军队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应急。丰富应急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储备,提升应急测绘能力,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快速可靠的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国土测绘司)
(二十四)推动成果社会化应用。推进出台地理信息数据对社会开放的相关政策,加快修订《测绘管理工作秘密范围规定》,推进测绘成果科学定密。举办全国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应用和地图网上展览,推介推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技术。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社会治理创新等提供服务保障。扎实做好地下管线测绘、新农村建设测绘、极地测绘等工作。大力推进全球地表覆盖数据的更新维护和推广应用,研建联合国全球地表覆盖信息服务平台,做好地理世情监测战略研究。(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国土测绘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二十五)加强科技创新。召开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出台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的意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规范科研项目设置、项目生成、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成果登记、成果转化和经费管理,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持续推进基础性科研攻关,强化关键技术自主研发。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推进卫星测绘技术开发。加强测绘新产品开发和高精尖装备建设。加强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科技与国际合作司、规划财务司)
(二十六)深入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产品、服务和新技术标准研制。加快全球卫星导航定位连续运行跟踪站建设、管理和服务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力争在国际标准立项方面取得新进展。推进军民测绘地理信息标准通用化。创新标准化监管机制。探索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认证体系建设。(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二十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测绘遥感卫星、北斗、“天地图”及其他自主技术和产品“走出去”。引进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实质性提高我国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和管理能力。推动联合国--中国地理信息合作中心建设,启动实施与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测绘地理信息国际合作项目。办好2015国际地图年系列活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六、落实《意见》,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二十八)贯彻落实产业发展政策。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把《意见》条款落实到具体的优惠政策、资金投入、项目支持等方面上来。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智慧城市发展、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以及卫星导航产业发展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推进《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加快发展。(地理信息与地图司、规划财务司、国土测绘司、法规与行业管理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二十九)推动产业良性发展。推动不同投资主体、上中下游企业深入合作,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协调快速发展。鼓励地理信息产业与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型服务业态的融合发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更多依靠企业和社会力量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重大工程。加强地理信息产业评价体系研究和试点,建立产业统计制度和单位名录库。科学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和落实配套优惠政策。(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国土测绘司、规划财务司、法规与行业管理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三十)着力推动北斗产业化应用。在重大专项中带头应用和自觉使用北斗系统,实施好北斗“百城百联百用行动计划”,支持北斗芯片和终端产品研发与应用,规范北斗导航定位产业市场行为。(国土测绘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三十一)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引导地理信息企业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和创新思维、融合思维,更加注重市场和消费心理分析,深入研究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开展跨产品类别、跨业务范围、跨行业领域的融合。(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七、严格管理,建设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三十二)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聚焦党建、聚焦主业、聚焦问题,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国家局党校和管理干部学院、“测绘学习大讲堂”等阵地作用,深入学习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不懈推进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制度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组织制度、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
(三十三)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召开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巡视和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内部审计结果公开。对违纪违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监督,严格预算执行,提高决算质量。(纪检监察审计室、人事司、规划财务司)
(三十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吏,着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适时组织开展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司处级干部调整补充工作,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促进班子和谐。落实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化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大力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双向交流挂职,贯彻落实局党组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意见,加强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干部管理监督。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人事司)
(三十五)强化人才支撑。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智库建设,强化发展战略研究和决策咨询。实施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不断壮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指导。开展注册测绘师初始注册、执业管理和继续教育,筹备成立中国注册测绘师协会。注重培养技能型人才,举办好第四届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事司、规划财务司)
(三十六)加强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发挥好中国测绘职工政研会的作用。(直属机关党委、法规与行业管理司、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三十七)强化和创新宣传工作。强化宣传策划,整合宣传资源。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在促进科学管理决策中功能作用的宣传,尤其是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法制宣传、科普宣传和国家版图意识、地理国情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舆情分析与应对,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办公室、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地理信息与地图司、国土测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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