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举办全国粮食行业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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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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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举办全国粮食行业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的通知(国粮办人〔2012〕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
国家粮食局关于举办全国粮食行业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国粮办人〔201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工业学院,国家粮食局各直属、联系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切实加强粮食行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特别是中青年后备人才的培养,经研究,我局决定举办全国粮食行业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以下简称中青年高层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人员范围
全国粮食行业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或科研管理工作人员。
二、研修人员条件
参加研修人员一般应为4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研究或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有一定优势和较高的知名度,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省级以上科研院所技术或项目负责人;
3.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奖励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级工程项目主持人。
参加培训人员需由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人事教育部门同意后推荐。参加过2011年12月份全国粮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三、研修内容及形式
高级研修班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36学时,主要采取培训、研讨、交流、考察等形式,其中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6学时。主要内容包括粮食宏观形势与行业发展、科技创新思维、科技创新方法、学员研讨和现场考察。
四、其他事项
1.研修人员需填写《全国粮食行业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推荐表》,并由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中央企业人事教育部门盖章推荐。
2.请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于2012年4月10日前向我局推荐研修人员,并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已推荐参加2011年12月份全国粮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但未能参加研修的人员,本次再次推荐时可以只报送人员名单。各单位在报送纸质推荐材料的同时,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材料。
3.中青年高层次研修班学员50名左右,除学员交通费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拟于2012年5月举办,由全国粮食行业(郑州)教育培训基地承办,具体研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涛 王洪波
电 话:010-63906091 63906082
传 真:010-63906178
电子邮箱:rsc@chinagrain.gov.cn
附件:1.全国粮食行业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2.全国粮食行业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推荐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全国粮食行业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省 (市、自治区)
推荐名额
省 (市、自治区)
推荐名额
北 京
1
重 庆
1
天 津
1
四 川
2
河 北
1
贵 州
1
山 西
1
云 南
1
内蒙古
1
西 藏
1
辽 宁
2
陕 西
1
吉 林
2
甘 肃
1
黑龙江
2
青 海
1
上 海
1
宁 夏
1
江 苏
2
新 疆
1
浙 江
1
xx兵团
1
安 徽
2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5(其中成都粮科所不少于2人)
福 建
1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5(其中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不少于2人)
江 西
2
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1
山 东
2
中纺集团公司
1
河 南
2
河南工业大学
2
湖 北
2
南京财经大学
2
湖 南
2
武汉工业学院
2
广 东
1
国家粮食局直属、联系单位
4(其中科学研究院不少于2人)
广 西
1
合计
65
海 南
1
附件2:
全国粮食行业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党 派
学 历
现专业领域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工作单位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 编
办公电话
手 机
学
习
经
历
工
作
经
历
主
要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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