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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宁夏中南部地区和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开展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宁夏中南部地区和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开展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西部[2011]3206号)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宁夏中南部地区和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开展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办西部[2011]3206号)
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1〕10号)精神,经研究,我委拟在宁夏中南部地区和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开展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试点工作。为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我们制订了《关于在宁夏中南部地区和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开展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在宁夏中南部地区和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开展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关于在宁夏中南部地区和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开展通过
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 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的通知》(中发〔2011〕10 号)精神,促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现就在宁夏中南部地区和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开展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宁夏中南部地区和广西百色、河池市分别属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确立的六盘山区、滇黔桂石漠化区两大连片特困地区。这些地区土地资源匮乏,人地矛盾尖锐,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有的还是少数民族集中聚居区,民生问题、生态问题与民族问题交织叠加,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特困地区的发展问题,必须着眼于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从根本上缓解人类生存发展与自然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突出矛盾。实施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试点,就是以缓解人地矛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民生改善为目标,通过特殊的扶持,让生态脆弱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初中毕业生到职业院校接受良好的职业教育,使其掌握生存发展技能从而转移到城镇稳定就业定居,有效解决连片特困地区自然环境承载力低、人口素质低、贫困程度深等问题。
在宁夏中南部地区以及广西百色市、河池市实施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试点,有利于增强这些地区扶贫开发的“造血”功能,实现人才培养、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和谐统一,是脱贫愿望最迫切、扶贫任务最艰巨地区破解贫困难题的有益探索;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上述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改变过度依赖自然条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落后生产方式,是生态脆弱和贫困地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连片特困地区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是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科学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试点工作,为连片特困地区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贫富差距作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带动脱贫致富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以职业技能培养和促进就业为抓手,着力于扶贫开发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通过提高受助者技能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减轻生态压力和土地压力,为破解连片特困地区主要矛盾探索有效途径。
试点工作要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协调配合原则。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各个关键环节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新路径、创建新机制、创造新经验,确保受助对象得到实惠,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动员、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参与试点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要将资助对象、申请办法、资助标准以及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工作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获得资助。(三)就业导向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稳定转移就业为目标,开设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强化技能训练,着力培养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加强就业指导。
三、试点范围及目标任务
(一)试点范围。综合考虑地区贫困水平、职业教育基础、扶贫开发情况等方面因素,试点范围确定为宁夏中南部地区的7 县2 区以及沙坡头区、中宁县的山区,广西百色市除靖西、那坡之外的10 个县(区),河池市下辖的11 个县(市、区)。
(二)目标要求。通过三到五年的试点实践,探索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的组织实施形式、扶持对象的筛选培养机制、实现稳定就业的途径和措施、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办法等,理清主要问题,为今后的工作积累有益经验。
(三)主要任务。围绕试点所涉及的几个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任务:
一是准确识别扶持对象。以试点区域内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库区移民区、水源保护地以及深度贫困地区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并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农村适龄学生为资助对象。建立健全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试点工作效益发挥。
二是合理界定资助内容。在享受国家和地方职业教育助学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向扶持对象提供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等补助,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掌握能够融入社会的实用技能,实现用技能改写贫穷的目标。
三是认真遴选职业院校。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地域分布、专业设置、教学设施设备等因素,选择教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度高的职业院校承担扶持对象的培养任务,特别要注重学校参与试点工作的热情以及转移就业推介服务能力。
四是切实提供就业服务。承担院校要根据市场需求,充分考虑受助对象能够尽快就业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专业。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学生就业推介、创业指导工作,优先推荐受助的毕业生到相关企业就业,跟踪就业创业情况并及时与承办学校沟通,合理调整专业设置,提高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试点是一项政策性强的民生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试点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要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高等、中等职业优质院校特别是大型龙头企业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方式到试点地区招生,依托东部发达地区对口帮扶渠道扩大异地培养及就业规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试点地区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对项目监督、考核评估以及信息报告等做出规定,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提供制度保障。发挥舆论监督、出资主体监督、受助对象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促进试点工作透明、高效。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挪用、挤占和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总结经验,探索创新。试点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和相关资助机构,为连片特困地区推进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就业和脱贫项目的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宣传,积极推动。试点地区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解读有关政策和典型事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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