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教育部等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公益性宣传的意见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教育部等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公益性宣传的意见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公益性宣传的意见(中宣发[201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公益性宣传的意见
(中宣发[201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办公室、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水利厅(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水利公益性宣传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新时期党和国家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开展国情、水情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水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中央一号文件对水利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明确了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要深入分析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宣传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大力宣传中央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宣传通过5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局面的目标任务。
2.大力宣传加强民生水利建设的措施成效。宣传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要求,宣传各地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举措,报道有关方面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进展成效、经验做法。
3.大力宣传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成效。报道各地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骨干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回用、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以及雨水、微咸水利用的新举措新进展。继续做好淮河、黄河下游、长江中下游等大江大河治理以及太湖、洞庭湖、鄱阳湖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反映有关部门加强水能资源合理开发、农村水电建设、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等工作的具体措施。
4.大力宣传保障水利投入稳定增长的措施成效。宣传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幅度增加专项水利资金的具体措施,反映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宣传国家不断加大对水利防灾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各地防汛抢险、抗旱救灾。报道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完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合理调整、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等方面措施的执行情况。反映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措施成效。宣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的实践探索,报道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的经验做法。
5.大力宣传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宣传各地区、各流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在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等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反映各地加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节水改造与管理、水源地保护、水生态补偿机制以及节水产品认证等工作的成功做法,报道有关部门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的典型经验,引导全社会增强水资源管理法制意识、保护意识和节约意识。
6.大力宣传提高水利行业管理运营能力的措施成效。宣传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水务管理一体化,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的宣传,报道各地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经验做法。把握好水价改革的宣传报道,反映水价改革对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
7.大力宣传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的措施成效。宣传水利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报道各地依法治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强水行政执法宣传,报道有关部门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推动各项水法律制度贯彻实施的实际行动,报道各地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宣传各地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实际效果,反映团结治水、共谋发展的典型经验。宣传普及水法规知识,营造学习水法规、尊重水法规、遵守水法规的浓厚氛围。
8.结合重要会议、活动加强水利宣传报道。把握"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报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发展水利事业、做好基层水利工作的对策建议。围绕每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各地推进水利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和积极成果,宣传国情、水情,介绍现代水利科技知识,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
三、宣传形式
水利公益性宣传要综合运用多种资源,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形成宣传声势,提高宣传效果。
1.做好水利新闻宣传。中央地方新闻媒体和行业类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全面加强水利宣传,大力宣传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水利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地位,宣传各地开展水利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反映我国水利事业发展成就。组织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及时介绍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扎实推进水利工作的新措施新进展。
2.强化水利公益广告宣传。精心组织策划一批形式活泼、内容充实、寓教于乐、贴近群众的水利公益广告精品,通过公益展板、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广泛传播,宣传水利法规政策,普及水利基本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水利工作的良好氛围。
3.组织开展水利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春耕生产、防汛抗旱、冬春兴修农田水利等节点,精心组织开展"节水中国行"、"节水大使亲水行"等大型水利公益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国情水情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厂矿、进乡村。将国情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组织出版水利公益读物,支持水利公益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扩大水利公益宣教活动的影响,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外宣部门以及教育、财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措施与计划,扎实推进水利公益性宣传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新闻媒体沟通合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研究制定加大水利公益性宣传的具体措施,努力为水利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各阶段宣传重点,及时发布水利信息,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协调。颁布涉及全省(区、市)或某一地区的重要水利政策、开展重要水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等,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介绍有关情况。地市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本单位新闻发言人,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重要水利信息,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要结合春耕生产、防汛抗旱、"世界水日"等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播出公益广告。
3.坚持改革创新。要完善机制、强化效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报道特点与传播优势,加强互动融合,拓宽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形成声势。要进一步加强水利信息发布,完善新闻宣传工作的程序、制度和规范,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水利公共服务数字化平台,形成响应迅速、渠道畅通、发布主动、声音权威、引导正确的应急宣传机制。要建立健全舆情搜集、研判、报告及后续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做到重大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增强防范和化解舆论危机的能力。
2011年9月30日

评论

唐婉

什么时候开始

1天前

步醉云

红旗河,没有消息。

半年前

想爱你太晚i

祝愿祖国繁荣昌盛

半年前

少女念南街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十大报告精神,落实在行动上,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而奋斗!

半年前

孤枕

有清正廉洁自律的共产党,中国发展定能一路顺风[赞]人民生活将会日新月异[加油][加油]愿祖国繁荣日益强盛[加油][加油][加油][比心]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教育部等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公益性宣传的意见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公益性宣传的意见(中宣发[201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
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教育部等关于印发《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2005
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为深入学习贯彻某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8〕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民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