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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意见

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意见(气发〔201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2010年12月召开
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意见
(气发〔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201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对新时期加强“三农”工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对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就气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气象为农服务高度重视,标志着气象服务保障对“三农”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强化。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提高气象为农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要针对重要气象灾害突发性、多发性、异常性日益突出的新情况,大力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为“三农”工作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要求大力推进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干旱、暴雨、冰雹、大风、低温冷害、高温热害等农业高影响天气预测预报的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要求加快国家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基地和重点地区人工增雨抗旱防雹工程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支撑和保障农业生产的能力。要求扩大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及时有效的气象信息。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要求切实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要求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站网布局,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实现资料共享,全面提高气象服务水平。落实这些要求,对于强化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基础支撑地位具有关键意义。
(二)党中央、国务院对气象为农服务高度重视,标志着气象为农服务在气象总体工作中的突出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连续七个中央1号文件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做出部署安排,特别是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气象工作的要求更加具体,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更加明确的动员部署。各级气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持续深入的部署安排,深刻认识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对推动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牢牢抓住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发展机遇,准确把握气象为农服务面临的新形势,深入分析制约气象为农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近年来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先进经验,以创新求变的精神,认真研究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不断完善的新思路,积极探索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和扩大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的新举措,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扎实构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不断完善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体系”指导意见。围绕《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10〕92号)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气发〔2010〕93号)提出的重点任务,依托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气象保障工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以及中央财政乡村气象服务专项,夯实气象为农服务的发展基础,深入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德清气象示范县建设、基层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试点和各省(区、市)气象局试点先进经验,实现气象为农服务由点向面、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形成规模效益。加快转变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发展方式,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两个体系”建设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实现从注重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向适应服务需求、紧密融入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式转变。2011年,重点推进新增千亿斤粮食农业气象保障工程立项实施,组织实施20个省(区、市)121个县中央财政乡村气象服务专项建设工作。
(四)加强气象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县级气象部门为核心、以气象信息服务站为依托、以气象信息员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健全县级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机制,实现县、乡两级政府有分管领导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采取多站合一方式,推进乡镇气象服务站建设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实现乡乡有气象信息服务站,逐步在有条件的村建立村级气象服务点。充分发挥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作用,采取多员合一方式,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实现乡乡有气象协理员、村村有气象信息员。2011年,重点推进乡镇气象服务站建设,扩大乡镇信息服务站数量。每个地(市)至少有2-3县开展社区(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切实发挥气象信息员在灾害防御中的作用。
(五)加强气象为农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建设。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开辟气象为农服务新的投入渠道,逐步形成中央财政稳定增长、地方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规划和制定政策,将气象为农服务纳入到地方“十二五”规划中,纳入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纳入到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工作中,逐步形成地方财政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稳定的资金投入。2011年,要重点探索建立气象信息员和预警发布手段的建设和管理新机制,力争使气象信息员奖励补贴、预警发布手段维持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提高气象为农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
(六)完善农业气象灾害观测网络系统。建设以固定式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为主,便携式土壤水分观测仪为辅的全国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网,提高农业气象干旱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粮食主产区农田(林、牧)小气候观测系统,开展农田(林、牧)实景观测试验示范,提升农业气象灾害观测自动化水平和能力。2011年,新增600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加快开展农田(林、牧)小气候观测系统试点,推进实景观测系统研发工作。
(七)完善农业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服务系统。发展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诊断、预警技术和农业气象灾害指标体系,提高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加强极端气候事件对农业生产影响的预评估,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以及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完善四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平台,建立面向大型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的气象服务模式。丰富农业农村气象服务产品,推进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为“三农”发展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制订本级气象为农服务产品公开目录,并以适当方式将目录中的信息向农民公开和解释。开展农民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和农业气象服务效益评估。2011年,各省(区、市)气象局要加快推进农业干旱等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业务服务和特色、设施农业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业务系统建设,持续推进面向生产一线的农业气象服务和农业气候资源、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结合农村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试点,开展农村精细化气象服务。
(八)强化雨情、旱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精细化水平。完成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气象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域防洪抗旱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信息网络传输系统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预警联动、应急联动机制和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易灾地区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价、综合监测、预测预报和预警发布能力建设。2011年,在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建设1300个左右的乡镇自动气象站、5000个左右的暴雨监测站,新建8部、升级5部新一代天气雷达,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风廓线雷达建设。开展河北、吉林、黑龙江、河南和新疆等省(区)气象局农业农村气象预报的精细化试点工作。
(九)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中小河流域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综合观测能力建设,加大移动天气雷达、局地天气雷达、风廓线雷达、自动气象站和暴雨监测站的建设力度,完善建设观测信息传输和技术保障系统。针对流域气象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中预报预测存在的薄弱环节,建设和完善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系统、短期和中期定量降水预报系统、山洪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报系统。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预报系统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2011年,在江西、湖南、四川、贵州、陕西和甘肃省气象局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试点工作,在辽宁、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省气象局开展中小河流防汛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试点工作。
(十)增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和预警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提高防旱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服务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评估能力。加快布设雷电探测仪、酸雨自动观测站等观测系统。建设完善森林草原火险气象实时监测和气象条件预报预警、森林草原病虫害等级预报服务、卫星遥感监测分析业务系统。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技术指标体系和规范。2011年,重点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评估,建设完善森林草原病虫害等级预报服务、卫星遥感监测分析业务系统。
(十一)扩大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完善电视、手机、网络、电话、广播、电子显示屏、报刊、信息栏等气象信息发布手段,鼓励各地发展专用气象信息接收机,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及时有效的气象信息。加强各地农村经济信息网建设,参与农村综合信息化工作。与各部门共建、共享和共同维护预警信息发布手段,重点加强农村地区手机短信平台、气象预警广播和乡村预警接收终端系统的建设,推进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手机全网发布。加强与广电部门合作,建立电视、广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即时插播制度。建立针对乡镇、行政村灾害防御责任人,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2011年,重点推进气象灾害预警手机短信发布工作,实现预警信息对各级政府应急责任人、各级应急队伍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的手机短信全覆盖。要与通讯运营部门联合建立手机短信发布“绿色通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力争实现预警信息的手机全网覆盖发布。
四、大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支撑和保障农业生产能力
(十二)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工程建设。加快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08-2012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气象保障人工增雨防雹工程建设总体方案,建设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加快国家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基地和重点地区人工抗旱防雹工程建设。各地应结合重点工程项目,争取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本地人影现代化建设。2011年,优先启动东北区域人影工程示范建设,筹建东北区域人影中心。
(十三)完善人工影响天气运行管理体制。继续发挥国家“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国家对地方人影工作的统筹和协调指导,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发挥人影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继续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人影专项工作,完善人影投入保障机制。结合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炮手聘用和培训管理工作。加强人影作业装备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作业安全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工作。2011年,中国气象局将组织召开第三次全国人影工作会议,重点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人影专项工作,加大跨省作业力度,完善区域级人影业务运行机制,加强作业队伍规范化管理。
(十四)努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人影业务技术系统建设,做好农业抗旱防雹、森林草原防火、水库增蓄、水利发电、生态环境治理等人影保障服务。加强人影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作业效果评估工作。开展空中云水资源时空分布调查以及开发利用潜力评估,推进作业效果评估技术业务化进程。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人影科技创新团队作用,研发国产化云物理探测设备,优化催化剂和作业手段,强化对地方人影业务的科技支持和技术示范,开发推广新一代作业和探测装备。2011年,重点推进国家和省级人影业务系统建设,开展效果评估业务化试点试验。
五、切实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气象局要不断健全完善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领导机构,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进度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保证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地方各级政府把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气象为农服务的工程项目,建立地方财政对气象为农服务的稳定投入机制。
(十六)加强督促检查。中国气象局各有关职能司(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省(区、市)气象局要专项组织本省(区、市)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阶段性、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请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2010年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要点,于2011年2月底前向中国气象局报送2010年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总结,重点报告2010年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困难和工作建议等。8月底前,各省(区、市)气象局向中国气象局报送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进展半年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全年总结。
二○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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