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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现将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基一司函[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1年工作要点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相关任务,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纪念建党90 周年主题教育活动
1.面向基层学校落实教育教学管理各个环节的德育要求。要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部署,发挥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针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背景下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开发德育资源、突出实践环节、营造文化氛围,抓好课程德育,倡导社会实践,建设校园文化,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全员育人工作。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巡礼,重点展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取得的成果。
2.重点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要按照中央要求,以符合中小学生特点的多种形式,引导中小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知道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选择了改革开放,认识要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引导中小学生学习“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和100位感动中国人物”中的共产党员的崇高精神,学习身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令人尊敬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围绕热爱党的主题,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二、展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阶段成果,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展示活动。以“一省一县”的方式,重点宣传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交流会(邯郸会议)以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展示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方面采取的新举措;展示各地在切实缩小县域内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努力缩小县域内城乡差距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展示各地在规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度机制等方面积累的新经验。
4.推动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确定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细化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指标,重点确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评估验收标准和办法,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研究制定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全日制公办学校和农村留守儿童在寄宿制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规划;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包括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备忘录的形式,确定各自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督促各地加强统筹,落实责任。
三、加强与各部委和各行业的合作,联合开发中小学社会实践资源,把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结合起来
5.开发中小学社会实践资源。教育部联合有关部委以及行业主管机构,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行业主管机构,建立具有各行业特色、具备一定条件、可供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的基地,统筹安排和指导中小学就近就便地在社会资源中进行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有计划地逐步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公共机构和设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建设成为多种主题教育基地。
6.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场所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性评估标准体系,在服务对象、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服务质量、经费使用等方面,明确公共服务职责和免费、收费要求。建立学校教育与校外活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探索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机衔接的有效方式,把校外活动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工作。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部署“十二五”期间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中小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缓解义务教育阶段的热点难点问题
7.加强学校管理。积极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中小学管理规程》,推动中小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别要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举办第16个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面向管理薄弱地区、农村地区开展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安全专题培训。加强安全教育资源库建设,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
8. 规范办学行为。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分类指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重点推动大城市治理择校乱收费工作。督促各地按照教育部要求制订治理择校乱收费具体实施办法。印发《关于下大力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倡导各地各校努力提高教学效率,保证学生休息时间,缓解学生考试升学压力,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引导家长更新观念,丰富学生课外生活;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有偿家教,坚决取缔“占坑”培训,不得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五、深入开展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学校党组织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9.评选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优秀载体。总结交流各地中小学根据学校发展和党员教师状况的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重点宣传各具特色的活动载体,引导各地各校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中扎实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0.指导中小学党建工作。与组织部门制定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统一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中小学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扩大中小学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中小学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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