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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xx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 精神,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升农村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现就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在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逐步构建起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信息化是衡量农村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以来,农家店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商品配送体系逐步完善,消费环境有效改善,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但农村流通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和流通网络发展的重要因素。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提高承办企业、农家店和配送中心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有利于强化农村商品配送能力,确保商品质量,有利于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三农”的水平,是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承办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平台。条件成熟的地区,应在配送中心、农家店逐步配置电脑、POS机、条码扫描设备和数字智能终端等信息化硬件设备,安装相应的商品进销存管理软件;通过互联网建立企业、配送中心与农家店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系统的订单和库存管理、营销信息服务等各项功能,实现农家店的销售与订货,配送中心的配送与采购,承办企业的销售、库存与结算等作业的管理信息化,提高企业、配送中心和农家店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对于不具备在农家店配置电脑等硬件设备条件的地方,应积极与移动、电信部门合作,探索利用手机、固定电话等通讯手段,推进农家店信息化经营管理系统建设。
(二)信息报送管理平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运用网络手段及时采集各地农家店建设情况和经营情况,对农家店生存情况、经营情况、农村市场体系健康水平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农家店建设监督管理力度,并制定科学的农家店发展规划,引导承办企业有序经营和健康发展;要认真落实《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精神,依托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农家店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按照《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商运发〔2009〕140号)要求,依托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将“万村千乡”龙头企业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以便及时掌握农村商品市场动态。
(三)为农服务信息平台。要积极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充分利用农家店信息化设施,为农民提供农资购买、农产品销售、外出务工、农业生产技术等各方面的综合信息服务,使农家店逐步发展成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与本地移动和电信部门沟通,在农家店开展代办移动电话入网、代收通信和信息服务费、公用电话、增值业务办理、农业信息化产品销售推广等业务,在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优质、便捷通信服务的同时,拓宽农家店经营业务范围,增加经营收入。具备条件的地区,要支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与新农村商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引导农家店作为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点,为农民提供商务信息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与移动、电信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二)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承办企业意愿,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制订发展规划,逐步推进相关工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及时了解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承办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承办企业科学统筹使用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补助资金,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农家店和配送中心项目建设重点内容,列为项目验收的重要标准之一。同时,将该项工作作为评价各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承办企业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地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并及时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报告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商务部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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