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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2008活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2008活动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函〔2008〕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为认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2008活动方案的通知
(国中医药函〔200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吴仪副总理关于中医药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7年联合有关部委共同主办“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活动以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为主题,通过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大规模的中医药科普宣传,集中展示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进大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同,推动中医药更广泛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为维护人民健康服务,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中医中药中国行”2007年活动在北京等8省市和香港特区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8年将在山东、安徽、上海、浙江、福建、广西、湖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江苏、湖北等14个省(区、市)和澳门特区开展活动,其他各省(区、市)也要紧紧围绕“中医中药中国行”主题,按照“中医中药中国行”(2008)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一次实际行动,是宣传中医药优势特色、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的一次重大活动,是弘扬中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次重要实践。各级卫生行政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这次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二、精心组织,加强协调
山东、安徽、上海、浙江、福建、广西、湖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江苏、湖北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分管省(区、市)领导汇报。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在全国组委会安排的内容以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省(区、市)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普宣传活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活动执行单位组织好在省(区、市)政府所在地举行的启动仪式。同时,指导各地按照活动方案的统一要求,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活动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认真实施,确保效果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总结去年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按照主办单位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精心设计,积极筹备,周密实施。动员社会各界支持,深入基层群众,扩大中医药社会宣传面、服务覆盖面,使中医药惠及更多民众。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打造文化宣传品牌。特别要重视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积极协调当地媒体,对活动全过程进行充分报道,着力宣传挖掘本省(区、市)中医药工作的亮点,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要把困难和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前面。要制定各种应急方案、预案以及安全方案,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能够按计划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5930629(传真)
联 系 人:宋树立 010-65914967 13801309672
陆 静 13601357171
吴宝康 13321180211
附件:
“中医中药中国行”(2008)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 传播优秀文化 共享健康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紧紧抓住中医药发展的大好机遇,在2007年“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中医药更好地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三、活动意义
通过继续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大规模的中医药文化和科普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中医药悠久的历史、科学的理论、独特的方法、良好的疗效,依托“中医中药中国行”的平台,推进中医“三名三进”工程,中药“三名三保”工程,宣传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和方法,让社会了解中医药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了解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认识中医、感受中医,让中医药惠及千家万户,为大众健康服务。
四、活动目的
面向基层、服务农村、惠及百姓。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铁道部
农业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总后卫生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慈善总会
承办单位:中国中医药报社
相关省中医药管理部门
协办单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华中医药学会
执行机构:北京纵横杏林广告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中药协会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中国针灸学会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
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
支持媒体(中央媒体):中国中央电视台 新华社 中新社 人民日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经济日报 光明日报 解放军报 人民政协报 中国日报 科技日报 中国教育报 农民日报 中国青年报 工人日报 中国改革报 健康报 中国人口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报 中国医药报 中国卫生画报 医药经济报 文汇报 新华网 人民网 搜狐网
活动官方网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
六、“中医中药中国行”(2008)组委会
主任:
王国强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
房书亭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
董俊山 中宣部宣教局副局长
宋 森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人口卫生体育室主任
张文康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王东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副司长
石鹏建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王 军 财政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彭开宙 铁道部副部长
危朝安 农业部副部长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长
江 帆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 健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副局长
胡占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
张敬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新年 总后卫生部副部长
乔传秀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刘可为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部长
程东红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书记处书记
邓铜山 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
吴 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于文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李大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组委会成员:
王志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蒋 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兼新闻办主任
姜在?D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
闫树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
许志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
苏钢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副司长
张 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
杨 锐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孙 涛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局局长
陈贵廷 中国中医药报社社长
王国辰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社长
李怀荣 中国中医科学院党委书记
曹洪欣 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
李俊德 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
王桂华 中国中药协会秘书长
穆大伟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秘书长
刘保延 中国针灸学会秘书长
诸国本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
李振吉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沈志祥 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秘书长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领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志勇
副主任:蒋 健 陈贵廷
成 员:宋树立、李 昱、陈 伟、朱海东、关树华、刘志旭、王华章、濮传文、胡京京、陆 静、何春生、吴宝康、胡秀英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人员。
七、活动口号
(另文发)
八、活动时间
2008年4月至10月
九、活动地点
山东 安徽 上海 浙江 福建 广西 湖南 新疆 青海 甘肃 宁夏 陕西 江苏 湖北 澳门
十、活动主要形式
(一)4月12日在山东济南举办2008年“中医中药中国行”启动仪式(山东省活动同时启动);
(二)在省会城市举办各省启动仪式(省会活动同时启动),同期在各省地级市举办现场宣传活动;
(三)中医大篷车万里行;
(四)“中医中药军营行”活动(方案由总后卫生部制定)
十一、活动主要内容
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全国组委会安排的内容,一部分为当地组委会安排的内容。
(一)全国组委会安排的内容
1.省会和地级市现场活动
(1)举行“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组委会向各省(区、市)的社区中医从业人员和乡村中医、卫生人员赠书仪式(《社区中医实用技术》、《乡村中医实用技术》、《中医药科普知识读本》);
(3)组委会向各省(区、市)捐赠医疗物资仪式;
(4)中医药文体表演;
(5)发放中医药科普知识手册,同时发放收集一千份中医药民众认知度调查问卷(每个活动现场);
(6)发放“中医中药中国行”各省特刊(中国中医药报);
(7)开展“弘扬国粹、爱我国医”签名墙的签名活动;
(8)开展大型中医义诊咨询活动;
(9)开展“中医大采访”活动;
(10)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科普宣传。包括举办中医药历史文化展览、食疗保健漫画展、民族医药展览;开展中草药辨识、古代名医辨识、认识中医经络、中药炮制、制药,中药谜语、中医药知识问答、中医药趣味游戏、教授中医保健操、现场健康讲座等互动活动;发放中医药知识宣传纪念品;
(11)民族医药展览展示活动。
2.省会和地级市的深入科普宣传活动
(1)组织“中医中药中国行”社区医生培训(每个城市组织2-3场),培训现场发放《社区中医实用技术》;
(2)开展社区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各省推荐和组织科普专家进入城市社区进行义诊咨询、发放中医药科普资料,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健康讲座,讲座现场发放《中医药科普知识读本》。通过全国活动组建中医药科普专家库,建立科普讲授的长效机制。
每个省(区、市)组织开展一场中医院文化建设和“治未病”论坛或讲座,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组织一场同步互动的高级临床中医培训讲座,组织一场由著名中医专家讲授的高级养生讲座。
3.中医大篷车万里行活动
参加省(区、市)启动仪式,中医大篷车走进社区(省会城市两个以上社区)活动、走进农村(每个省至少组织四个地点(农村地区))开展义诊咨询,送医、送药,慰问军烈属、贫困户,开展面向乡村医生的中医药技能培训等活动。
4.其他活动
(1)拍摄活动照片、视频,充分发挥当地媒体作用报道“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
(2)中国中医药报举办“我与中医药”征文活动。
(二)地方组委会安排的内容
活动所涉及各省(区、市)成立地方组委会,在全国组委会安排的内容以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普宣传活动。
十二、活动的组织
地方组委会制定本省(区、市)具体活动方案,全国组委会负责提供部分现场活动所需物料,组织、派遣培训专家,组建中医大篷车队,与地方组委会共同组织各项活动。
十三、活动经费
活动经费由承办单位和各省(区、市)自筹解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支持部分工作经费。
十四、其他各地活动
除今年启动的15个省(区、市)外,其他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科普宣传活动。符合“中医中药中国行”主旨的活动,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主办单位资质和活动主题、指导思想、活动目的等进行审核后,可报全国组委会批准纳入“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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