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第五次全国少代会和全国农村少先队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少先队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推进少先队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2004年--2007年全国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计划》安排,全国少工委决定在今年暑期举办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7年7月9日--12日(8日报到,13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新文采国际酒店(合肥市长江西路蜀鑫大道9号,电话:0551-5337999)
三、培训内容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宏观把握当前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等热点问题;研讨少先队组织如何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交流各地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和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经验与做法;学习《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少先队抓基层抓落实工作指南》,探讨“双抓”工作在各级少先队组织中落实的有效途径。
四、参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书记、少年部长,部分地(市、州)、县(市、区、旗)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书记、少年部长。共计150人(各地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培训费用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食宿、培训费由全国少工委负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确保培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2.为保证培训效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分管少先队工作书记带队,地(市、州)、县(市、区、旗)级团委分别要有代表参加。本次培训主要对象是省、地、县级少先队工作干部,重点是中西部的团队干部,原则上不安排大中队辅导员参加。
3.报到和返程当天分别在合肥火车站及合肥骆岗机场安排全天接送站。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要集中填写登记表(见附件2),请于6月22日前分别传至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和安徽团省委少年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韩 攀
电话:010-85212189 Email:zupeichu@163。com
传真:010-85212281
安徽团省委少年部联系人:王 炅
电话:0551-2848087 Email: ahsgw@126。com
传真:0551-2848087
附件:1.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登记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07年6月5日
附件1:
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省 别 名 额 省 别 名 额
北 京 3 天 津 3
河 北 3 山 西 5
内蒙古 5 辽 宁 4
吉 林 4 黑龙江 5
上 海 3 江 苏 4
浙 江 4 安 徽 5
福 建 4 江 西 5
山 东 4 河 南 5
湖 北 6 湖 南 5
广 东 5 广 西 6
海 南 5 重 庆 5
四 川 6 贵 州 6
云 南 5 西 藏 5
陕 西 5 甘 肃 5
青 海 6 宁 夏 6
新 疆 8(含兵团3人)
合 计 150
附件2:
全国少先队工作者培训班登记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2007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到达时间

车次(航班号)

接站地点

返程时间

是否需要订票

返程车次(航班号)

备注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全国少工委关于做好2007年暑期少先队工作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关于做好2007年暑期少先队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今年6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郊区农村考察少年儿童工作时,殷切希望全国的少年儿童爱祖国、爱劳动、爱学习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纪念少先队建队60周年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纪念少先队建队60周年全国统一主题队日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0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今年10月13日是少先队建队60周年纪念日。为深入
全国少工委关于发挥全国性队报队刊和中少系列报刊作用加强少先队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关于发挥全国性队报队刊和中少系列报刊作用加强少先队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中少发[200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全国性队报队刊和中少系列报刊是少先队组织直接面向
全国少工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少先队辅导员分级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少先队辅导员分级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少发[20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为深入贯彻第六次全国少代会和全国少工委六届一次、二次全委会精神
全国少工委关于充分发挥全国队报队刊和中少报刊作用做好少先队宣传工作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关于充分发挥全国队报队刊和中少报刊作用做好少先队宣传工作的通知(中少发[20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把握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