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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提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残联厅〔201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和效能,确保中国残联制定的“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和《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0〕28号)的精神,中国残联决定,2011年对一万名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开展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精神,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目标,通过开展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工作,明确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的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将残疾人就业服务延伸到基层。
二、任务目标
2011年,中国残联委托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全国一万名以上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开展统一远程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将依托中国残疾人远程培训网络平台,通过计算机网络方式进行远程授课。
培训内容主要有残疾人就业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就业指导技能与技巧、综合素养、案例分析等,着重突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实用性、操作性、技巧性,确保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将所学知识熟练运用在日常工作中。
四、工作要求
(一)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工作作为残疾人就业“十二五”重点工作之一,是确保“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顺利完成的基础条件。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和方案,并依据中国残联制定的2011年任务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切实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地应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重点选择有条件的地市,集中组织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积极参加培训,形成规模效应,起到示范作用。要选择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网络学习条件,且能长期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就业指导员参加。要积极为残疾人就业指导员提供培训条件与场地,协助落实学习设备,开放计算机培训教室,组织专人了解督促学员学习进度和质量,及时反馈意见,确保培训效果。
(三)各地要及时做好预算,为完成任务目标提供经费保障。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费用为560元/人,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收取。
(四)在每期结业考试后,中国残联将向各省通报学员学习通过情况。同时,将此项工作列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年度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对各省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五)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工作将于2011年6月正式启动,具体报名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就业服务处 赵泰。
电话:010-68060629。
附件:1.2011年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2.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任务分配表
(2011年)
省 份
2011年任务数(名)
北京
800
天津
500
河北
500
山西
500
内蒙古
300
辽宁
500
吉林
500
黑龙江
1000
上海
350
江苏
800
浙江
800
安徽
300
福建
500
江西
600
山东
600
河南
500
湖北
500
湖南
500
广东
500
广西
100
海南
100
四川
400
重庆
300
贵州
100
云南
100
陕西
400
甘肃
100
青海
100
宁夏
100
新疆
300
大连
300
青岛
200
宁波
300
厦门
200
深圳
200
合 计(名)
13850
附件2:
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是指在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中,有一定工作基础并通过专业培训,从事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聘用残疾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服务的人员。
工作职责:
一、学习掌握关于残疾人就业的基本知识,协助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宣传贯彻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就业。
三、通过入户调查摸底,详细掌握本辖区残疾人的就业需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建立档案,并利用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向上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汇报。
四、了解和征集用人单位聘用残疾人就业的信息,积极协助开发就业岗位,并及时提供给登记求职的残疾人。
五、为本辖区登记求职的残疾人参加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招聘会提供服务。
六、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提供心理咨询和指导,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和家庭协助开展就业援助服务。
工作流程:
了解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

入户调查残疾人就业需求

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汇总、录入调查结果
↓ ┌→安置残疾人就业
上报上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积极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
↓ │→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协助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以下工作→│→组织残疾人参加就业招聘会
↓ │→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心理咨询与指导帮助
反馈上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对就业困难残疾人和家庭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申请帮扶资金帮助残疾人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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