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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关于庆祝200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残联、中
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残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庆祝200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共青团,科协,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文化厅(局),卫生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局,残联,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发[2004]8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组织好200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各项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发[2004]8号文件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改善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近期,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中办发[2006]4号文件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这些都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也对儿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抓住“六一”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国家保护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尊重儿童、支持儿童、引导儿童、快乐儿童的理念,进一步动员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要积极发现各地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鲜经验和好的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表彰一批好儿童、好家长,激励全社会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形成为儿童作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精心策划,大力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宣传实践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在儿童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实践活动。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丰富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道德、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法制等活动,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注重实践环节和参与过程,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广泛参与其中,在亲身体验中感悟“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激发内在的道德需求和道德情感,逐渐提高自觉实践“八荣八耻”的能力。要注重家长在儿童道德成长过程中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家庭及其成员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作表率。要结合社会生活、校园生活、家庭生活的实际,推动“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民族精神代代传、手拉手、中华魂、红领巾与光荣同行等主题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深化、拓展、创新各类特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以提高儿童的思想道德水平为目标,从儿童的特点和需求出发,努力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新思路和新机制。
三、立足建设,切实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类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未成年人参加校外活动提供优质服务。节日期间,要根据自身类型和规模,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怡情益智的文体、科技和实践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形式多样的节日活动中愉悦身心,提高能力。要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根据学校校外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探索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方式,使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有关部门要对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校外活动场所深化内部改革,完善规章制度,增强自身发展活力,推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体系。
四、积极行动,采取切实措施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各地各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及时制定出台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改善儿童的成长环境。要以农村和贫困地区为重点,为贫困、孤残、单亲儿童和下岗失业家庭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落实中发[2004]8号文件精神,关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在就学、公共安全、医疗保健、文化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教育、科技部门要积极组织面向儿童的科普活动,引导儿童走近科学、热爱科学,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要集中推出一批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儿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广播影视作品,加强对文化市场以及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监管,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工商、质检、卫生部门要开展对儿童食品、玩具、学具、用品生产企业和市场的监督检查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儿童的健康与安全。民政部门、残联要通过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动员社会发扬人道主义,关心、帮助孤残儿童,并做好“明天计划”手术儿童的慰问走访工作。妇联、工会、共青团、关工委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健康向上、充满趣味、寓教于乐、为广大儿童喜爱的思想道德建设实践和家庭教育活动,要注重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儿童健康成长中的作用。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结合案例,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处理侵犯儿童权益的案件。享受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类博物馆(院)、展览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宫(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要按照《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实施意见》要求,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问题,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一”期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少工委、中央电视台将联合主办以“梦想未来”为主题的大型情景晚会。文化部等部门按照《关于开展少儿歌曲创作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第一批优秀少儿歌曲推荐曲目的演唱活动。全国妇联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贫困地区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进行慰问,举办“喜迎奥运放飞梦想”全国少年儿童迎奥运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使今年的“六一”庆祝活动富有新意、扎实有效,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作出新的贡献。
200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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