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
询律网小编整理
2024-05-14 14:55
101人看过
下岗
就业
失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动态了解各地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动态了解各地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情况,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决定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现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报表》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联系人:培训就业司 王文铎、张达
联系电话:(010)84201651,84201052
附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报表(略)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2月9日津财社[2003]6号)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