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社会法类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再就业宣传活动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再就业宣传活动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再就业宣传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2002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会后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再就业宣传活动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2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会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有关部门制定了8个配套文件。为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在促进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关心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良好氛围,部里定于2月下旬到3月下旬,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再就业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再就业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
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制定了有关配套文件,各地党委和政府也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今年关键是抓落实、见成效。再就业工作涉及到下岗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全面、完整、准确地宣传再就业有关政策,使所有的下岗失业人员了解政策,促进他们实现再就业;使街道社区和基层部门的同志尽快掌握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用人单位更好地运用政策,更多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努力使再就业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做好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中央和各地制定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三)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会议精神的经验和做法,社会各界对再就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再就业的典型。企业多渠道吸纳就业和做好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的典型。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切实做好再就业服务的典型。
三、宣传的主要形式
(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在活动期间开设固定栏目、版块及固定播出时间,宣传再就业优惠政策。
(二)举办政策咨询活动。3月上旬,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员,到主要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设立宣传点,向群众发放宣传品,开展再就业政策咨询,同时结合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信息等活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同志要参加咨询活动,并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举办再就业政策培训。对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管理者进行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讲解,使用人单位了解和熟悉相关政策,引导他们更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四)统一宣传口径。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中宣发[2002]9号)精神进行宣传,结合本地区情况加以细化。为了扩大宣传效果,请各地制作标语等宣传品,在主要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张贴。
四、几点要求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给予相应的经费和人员支持。
(二)宣传活动要讲求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侧重最需要明确的认识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三)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继续做好宣传工作的设想和建议,于4月底前一并报部办公厅。
联系人:李红 吴渊渊
联系电话:(010)84202420
传 真:(010)84222454
E-MAIL:xinxichu@mail.molss.gov.cn
二00三年一月三十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预备制度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预备制度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动态了解各地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劳社厅函[2004]3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 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国计生协〔2016〕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协,计划单列市、xx兵团计生协:今年5月29日是中国计生协成立36周
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中宣发[20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宣传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