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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意见(2004年1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牧渔业、农林)、农机、畜牧、农垦、乡
农业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
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意见
(2004年1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牧渔业、农林)、农机、畜牧、农垦、乡镇企业、水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去年以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农业增加效益、农产品增强竞争力的目标,克服了非典疫情和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实现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保持了农民收入的恢复性增长。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仍然是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明确了新阶段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工作思路,出台了许多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各项部署上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一、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保护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利益
(1)精心组织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中央决定,从今年起,国家将组织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着眼于增强粮食产业竞争力和增加种粮农民收入,在中部粮食主产区和以西部为主的粮食产销平衡省区,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重点建设以小麦、水稻、玉米、大豆为主的9大优质粮食产业带和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各级农业部门要以此作为抓粮食生产的主要手段和载体,通过实施优质专用良种繁育、标准化粮田建设、现代农机装备推进、病虫害防控、粮食加工转化、西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完善粮食产业体系。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抓紧做好项目论证、申报,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2)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农业部门要积极参与制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具体措施,将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每个村组和地块,禁止在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种树造林,或者将基本农田转为非农用地。承担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任务的县市(农场),要参照国家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合理确定标准粮田建设区域,确保国家扶持建设的标准粮田长期保持稳定。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培肥地力,保护耕作层,加强耕地质量调查,切实搞好基本农田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及预警。
(3)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指导和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第一线,强化对粮食生产的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强越冬作物的田间管理,确保夏粮增产。优化种植结构,完善耕作模式,提高复种指数。围绕主推品种、主推技术,狠抓推广和培训,提高良种覆盖率和技术到户率。落实好各项防灾救灾措施。加强信息引导,及早发布粮食产销和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农民面向市场需求发展粮食生产。同时,要用简洁明了的方式,及时向广大农民宣传国家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4)大力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的意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种子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快建设高油大豆、优质专用小麦、专用玉米和优质水稻产业带。认真组织制定良种补贴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补贴的政策落实到农户。加快推进优质水稻、生猪和出口水产品优势区域发展规划的实施。
(5)加快发展畜牧业和水产业。畜牧业要以提高动物疫病控制能力和畜产品质量为重点,大力推广畜禽良种及疫病防治和饲养技术,扶持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建设。要注重优质饲料饲草基地建设,引导发展基础较好的优势产区农民种植、饲喂青贮玉米,实现种养业的良性发展。水产业要突出调整结构和保护资源,重点发展淡水和近海水产养殖业,推广健康养殖和名特优品种养殖技术,规范水产业管理,提高水产品质量,加快形成优质出口水产品产业带,做好沿海渔民转产转业工作。
(6)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各地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推进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做大特色产品,做强特色产业。要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开发示范项目。各地要按照市场需求,调整蔬菜、水果、花卉、茶叶等园艺产品和小杂粮、蜂产品、特色水产品的品种结构,切实改善品质,提高产品档次,努力扩大出口。
三、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
(7)实施“金农”工程。加快农业信息网络建设,逐步把信息网络延伸到县、乡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力争2004年县级信息服务平台达到75%左右,乡镇服务站达到50%左右。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农产品市场预警监测系统,强化对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的宏观调控。继续实施组织农业电视节目“进村入户”工程。
(8)大力开展农产品营销服务。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产品出口战略,加大农产品出口营销促销品力度,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快发展农产连锁经营、现代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和生鲜农产品超市。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力度,推广商品规格化包装、分级分类、统一结算等现代交易方式。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提高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国参展,组织开播农产品营销促销公益性广告。
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9)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创新、集成、组装、配套、示范和应用,推广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2004年在优势产区重点推广50个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的高产优质新品种,10项新技术,辐射带动主产区粮食单产和质量的提高。
(10)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推广中的作用,把技术推广与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与农业产业带相适应的跨区域、专业性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继续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场,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职能分离提供支持,为分流农技人员提供再创业的舞台。
(11)大力推广农业机械技术。在粮食主产区推广配套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良种与良法配套。扩大保护性耕作、化肥深施、精量半精量播种、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面积。落实好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的政策,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认真组织好“三夏”、“三秋”农机跨区作业,提高小麦机收面积,扩大水稻跨区机收范围,促进玉米的跨区机收。
五、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2)进一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以种子、农药、化肥为重点的春季农资打假护农计划,做好专项整治毒鼠强的后续工作。加强饲料、兽药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国家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强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及残留检测。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签制度,抓好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范的实施。强化投入品监管,坚决杜绝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控制高毒农药和抗菌素的使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加快优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今年率先启动苹果非疫区建设。
(13)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加大农业标准制修订力度,优先制定优势和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加工、认证、监管等急需的标准和规范,完善“菜篮子”农产品和大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继续加大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态环境质检中心的建设力度。全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规范认证程序,统一认证标识,扩大认证范围,强化产地认定与农产品认证的有机衔接。
六、加强动物防疫和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动物疫情和农业灾害突发应急机制
(14)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集中力量打好冬春重大动物疫病歼灭战,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和染疫动物扑杀率均达到100%,有效控制动物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以提高动物疫情控制能力为中心,抓紧制定并落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疫情监测,扩大疫情监测的频率和范围,及时预警预报重大动物疫情。着力加强主产区动物疫病防治设施建设,强化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努力扩大畜产品出口。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加强兽医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动物防疫检疫体系。
(15)建立重大农业灾害突发应急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植物疫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草原防火、渔区防台风和重大农业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农业重大灾害的监测、防治、控制和扑灭。严格执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报告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地要切实加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积极筹备救灾资金,及早储备、调运救灾物资,尤其要搞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剂、调运,做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七、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16)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从今年起,启动农业产业化行动计划,重点扶持100个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市)、500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开发利用100项农业产业化重要科技成果,建立5000个与龙头企业相配套的现代化、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基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认第三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合同、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经营组织形式,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国家级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全面检查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化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把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认真研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的扶持政策建议。
(17)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开展优势农产品区域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立法调研,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市场营销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在自愿基础上,组建各类优势农产品行业协会,切实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规范市场、协调价格、应对贸易纠纷等方面的作用。要加快苹果、大豆、小麦协会筹建工作,协调组建和完善水产品、禽肉、柑橘、蔬菜等有出口优势的农产品行业协会。
(18)积极发展乡镇企业。抓紧研究制定新时期促进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调整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快技术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引导乡镇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并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继续推进东西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优先扶持乡镇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和技术培训,加大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乡镇企业信用建设和乡镇企业家队伍建设。
(19)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启动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计划,在11个优势农产品的每个产业带,选择10家“农产品加工示范一体化项目”进行扶持,搞好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的布局。落实国家有关技改贴息、投资参股等政策措施,引导主产区大力发展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种子营销和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促进粮食转化增值。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国家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八、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
(20)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按照《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要求,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大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为重点,围绕用工量大的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家政服务等行业,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全年完成250万农民工培训任务。加大绿色证书、青年科技培训和新型农民创业培植等工程的实施力度。通过农村远程教育、电波入户和科技人员进村入户等形式开展适用技术培训,扩大农民科技培训范围。沿海地区要加大对转产渔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和帮助转产渔民就业。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1)强化农民外出务工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监测,把监测与就业信息服务结合起来,引导和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围绕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就业市场,形成统一协调的农村劳务输出管理机制。基层农经管理部门要对当地外出务工农民建立档案,及时反映农民外出务工情况。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试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农民进城就业问题的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坚决取消对进城农民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九、实施农业“七大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构建农业支撑保护体系
(22)构建农业七大体系。加快构建种业、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与农产品市场、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等七大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要求。要按照“体系服务农业,工程支撑体系,项目保障工程”的总体要求,抓紧实施相关工程。今年要着力推进种养业良种工程、动物保护工程、农产品质量标准、渔政渔港、草原生态与保护、旱作节水农业、沃土工程、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村户用沼气和重点区域动物疫病应急防治等项目建设。项目布局继续向优势区域和粮食主产区倾斜。要主动争取计划、财政、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引导各种经济主体投资农业,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融资新机制,多渠道增加对“七大体系”的投入。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提高项目建设效益。
十、坚定不移地深化农村改革,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23)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认真组织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工作。尽快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办法和承包纠纷仲裁办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加强土地承包及流转的合同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改进和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和补偿办法,解决好农地征用和补偿中的突出问题。
(24)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农业用水乱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和报刊摊派发行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四项制度”。今年将对农民负担较重的地方实行重点监控制度,选择农民反映问题比较多的16个重点县,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整改等全过程的督查督办,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法》,坚决制止面向渔民的乱收费。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各地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完善税费改革方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继续做好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新的村级会计制度,推进财务公开。
(25)落实好降低农业税率、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对种粮农民进行直补的政策。各级农业部门要参与降低农业税率、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核。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及时调整纳税通知单和发放负担监督卡,对减税和补贴的数额要计算到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增加计税面积、计税常年产量和抬高计税价格等情况,坚决杜绝重复征税,严格防止取消农业特产税后再出现新的搭车收费。积极参与拟定和落实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等政策,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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