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

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

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厅(教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
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
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厅(教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禁毒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委员会、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及国务院关于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预防艾滋病、预防毒品和环境保护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从2003年春季开始,在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全面开展毒品预防主题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和关注民族未来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当前,受国际毒潮的影响,我国的毒品问题仍在发展蔓延,青少年吸毒人数持续上升。特别是在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吸食、制贩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又来势迅猛,严重影响青少年一代的身心健康。抓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禁毒、综治、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注民族未来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在既往工作基础上,抓住机遇,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大力抓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
二、加强协作,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禁毒、综治、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注重协作配合,加强对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经费上的支持。要建立并不断完善由禁毒、综治、教育行政、团组织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集联席会议,交流情况,研究问题,部署检查工作,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健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责任制,学校主要领导要充分履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学校无涉毒现象作为综合评定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指导和帮助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禁毒教育主题团(队)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禁毒自护教育”培训班、夏令营等,使中小学生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课外和校外活动中接受毒品预防教育。
各级综治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强化禁毒法制教育,加强对中小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管理和考核。
各级禁毒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支持、指导同级教育行政、综治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课内外、校内外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要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师资培训工作,并根据需要选派骨干到中小学校举办禁毒知识讲座;要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和戒毒所,积极开展直观教育,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
三、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003年春季开始,全国中小学校从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全面开展毒品预防主题教育,在原有每学年开展“禁毒知识一堂课”基础上,拓展为两堂课,并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将毒品预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定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的骨干教师,切实安排好课堂教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发挥好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抓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主题教育各项措施的督促和检查,切实通过课堂教学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使中小学生了解毒品的危害、预防毒品的基本知识及禁毒政策与法律法规,确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掌握拒绝毒品的方法与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突出重点,抓好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课业安排,初中二年级是进行毒品预防教育的最佳时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学校要在普遍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同时,把初中二年级学生作为毒品预防主题教育的重点。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课堂教学、团日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加大毒品预防教育力度,并不断探索适合于初二学生特点的教育方式和方法。
各级禁毒、综冶、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重点抓好若干所“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导向和辐射作用,以典型带动全局,并运用解剖麻雀的方法,不断探求规律特点,推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示范学校的日常工作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禁毒、综治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积极辅助。
五、坚持以学校教育为主,社区教育辅助,形成点、面结合的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格局
各级禁毒、综冶、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在坚持学校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辅助作用,避免形成校外教育的盲区。要将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与现有的创建“无毒社区”、“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以及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掀起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高潮。
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加强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并以此为阵地,面向中小学生和社区闲散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形成学校与社区点面结合、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互补的毒品预防教育格局。要通过组织知心家庭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家长接受禁毒教育和亲子教育,帮助家长掌握有关禁毒知识和教育子女远离毒品的方法,以此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和监督。
为更好地掌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情况,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团中央将重点联系100所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有关工作由团中央做出部署。
六、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推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是一项关系祖国和民族未来的长期性工作。各级禁毒、综治、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本着对国家和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要经常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推进工作。要善于在实践中积累和总结经验,并及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上报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中央综治办督导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团中央权益部。
国家禁毒委员会将会同教育部在中小学相关教材中开展禁毒渗透教学,组织专家编写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教学大纲和相关教育材料,开展禁毒教育师资培训,制作印送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挂图等,并会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团中央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国家禁毒委 中央综治办
教育部 团中央
2002年12月16日

评论

独步颜

加大禁毒知识宣传力度,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5小时

苞米地蒙靣侠,ぷ

转发了

10天前

相关法律条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8日教基厅[20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xx兵团教委:今年是全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青〔2015〕27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禁毒办:为全面加强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教育部、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 教育部、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新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