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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库司关于发布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通知

财政部国库司关于发布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210号),现发布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附件
财政部国库司关于发布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210号),现发布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财政部国库司
2015年12月2日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一、编报范围
(一)单位范围: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列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未实行部门预算的地区,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范围编报本套决算。具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解放军、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其决算布置文件另行下发。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需编报本套决算。
二、填报口径
(一)本套决算收支报表均不包括偿还性资金。
(二)本套决算中“基本建设类资金”指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管理的资金,根据单位基建账并入会计“大账”后相关数据填报(未实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参照有关会计制度并账要求填报)。其中:财决05至05-2表、财决08至08-2表中“基本建设支出”和财决06-2表中“基本建设支出拨款”指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三)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参照“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设定的口径填报本套决算。
三、录入级次
(一)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都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决算。
(二)县级以下(含县级)不具备分户录入条件的预算单位,可以汇总录入本套报表。县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二级预算单位。乡镇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一级预算单位,也可按乡镇汇总录入,两种录入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统一规定。
(三)预算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单位预算级次,逐级汇总建立决算数据的树形结构。树形结构应规范、清晰。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行政区划建立汇总节点。
四、填报要求
(一)一级预算单位应对部门本级、所属单位和本级代编决算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重复汇总数进行剔除。其中,“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应与“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进行对冲,“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应与“上缴上级支出”科目进行对冲。
(二)一级预算单位拨给企业和其他不属于本套报表编报范围单位的财政拨款,可由拨款单位根据用款单位经费使用情况代编决算,填报有关经费表。代编报表的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报表封面信息中“单位基本性质”按用款单位实际情况填列;“单位执行会计制度”选择“其他”填列;“报表类型”选择“经费差额表”填列;其他项目标识全部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2.表中内容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需要按项目填列的要逐项填列。
3.代编经费报表的单位原则上仅限于一级预算单位,各级财政部门不得使用“经费差额表”。
(三)中央和地方预算单位收到非本级财政部门的经费拨款,如单位已纳入所在地区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则应使用“经费差额表”向拨出款项的财政部门编报有关经费报表,包括财决01表至财决11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如“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3表)和“机构人员情况表”(财决附04表)等,原则上仅按预算管理关系报送,但实际由非本级财政部门负担人员经费的,财决附03表中人员情况应按经费比例或实际负担人数拆分报送。如单位未纳入所在地区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则不需编报本套决算。
(四)一级预算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套决算时应进行单位户数核对,检查新报因素和上年代码填报是否正确。
(五)一级预算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套决算时应进行枚举字典检查,检查部门标识代码等封面信息以及填列的各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否符合规范。
(六)本套决算审核公式分为基本平衡公式、逻辑性公式和核实性公式三种类型。
1.基本平衡公式:用于审核表内平衡关系。软件中报错公式表现为红色,报错单元格表现为红色。应保持公式审核全部正确,不出现报错信息。
2.逻辑性公式:用于审核表内、表间相关数据逻辑关系。软件中提示公式表现为紫色,提示单元格表现为红色。原则上不应出现提示信息。如有公式提示,单位经核实并出具相关文件依据等,可保留提示信息,并在填报说明中列示有关依据。
3.核实性公式:用于审核表内、表间有关数据的合理性。软件中提示公式表现为绿色,提示单元格表现为黄色。如有公式提示,单位应根据会计账簿和有关台账进行核实,有错调整,无错保留,并在填报说明中进行说明。
审核中如出现多条公式提示或同一条公式提示涉及多个单位,应从明细报表或基层单位开始核查。多条公式或多个单位提示同一类内容提示,经逐条核实提示公式后,可在填报说明中分类归总说明。
(七)部门决算审核模板用于查询和审核决算数据填报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相关数据全部为自动提取生成。使用审核模板进行分析时,如发现数据可能填报有误的情况,应先核实情况,并按照“有错更正,无错保留并说明原因”的原则处理。
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如发现预算单位决算数据问题,应通知预算单位进行决算调整,不得随意更改单位数据。
(八)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列的报表,应填列到最底级的科目。
(九)本套报表的填报和分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打印报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十)部门决算填报说明应按照规定格式逐项编写。
(十一)正式上报的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统一用A3纸打印,并按照上报文件、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决算报表的顺序装订。
五、封面填报方法
(一)单位名称:填列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一级预算单位填报本级报表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本级)”。
(二)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填列。
(三)财政预算代码: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按财政部编制的三位代码填列,二级单位为六位代码,前三位填列其一级预算单位编码,后三位由主管部门从001-799依次自行编制。已经实行部门预算的地方单位,该代码应与部门预算代码一致;未实行部门预算的,可参照上述方法编制预算单位代码。
财政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汇总上报部门决算电子数据时,应通过“单位排序整理”功能对单位按财政预算代码进行排序(“高级”菜单中,排序方式设置选择“树形结构次序优先”)。
(四)单位预算级次:填列部门和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和经费领拨关系所确定的预算级次。
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并审核批复下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或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单位(含没有下级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代码填“1”。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编报预算并审核批复下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或向上一级预算单位领报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单位(含没有下级预算单位),按预算级次在“2”至“7”间选择填列。一级预算单位有下一级预算单位的,其本级代码填“2”;没有下一级预算单位的,代码填“1”,以此类推。
财政部门汇总本级预算单位或者下级财政报送决算数据时,代码填“0”(财政汇总);部门和单位不得填列“0”。
(五)单位基本性质: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及经费性质,在“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五种类型中选择填列。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不填列本项。
其他单位:由列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集团、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非事业编制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代编“经费差额表”或“调整表”,以及财政部门编制“调整表”或“乡镇汇总录入表”时选择填列。
(六)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单位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选择填列。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不填列本项。
其他:由一级预算单位在编报“经费差额表”或“调整表”,以及财政部门编制“调整表”或“乡镇汇总录入表”时选择填列。
(七)预算管理级次:按单位预算分级管理的级次选择填列。单位向非本级财政部门报送决算时,应按拨款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级次填列。
(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位代码,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门类、大类代码编制。
(九)隶属关系:由“隶属关系”和“部门标识代码”组成,以9位代码表示。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中央单位:前六个空格均填零,后三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B/T 4657-2009)编制。
地方单位:前六个空格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如湖北省省属单位一律填“420000”;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如湖北省黄冈市市属单位一律填列“421100”;县级(含乡镇)所属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本身6位数表示,如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县级及乡镇级单位一律填列“421122”。后三个空格按照单位财务或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B/T 4657-2009)填报。财政部门汇总本级预算单位或者下级财政报送决算数据时建立的汇总报表,一律选择“999”(财政汇总)填列。
(十)报表类型:按单位实际填报的报表类型选择填列。其中:
“0”表示单户表,由独立核算单位录入本单位数据时使用。
“1”表示经费差额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代资金使用单位编制报表或单位向非本级财政部门编制报表时使用。要求以正数填报财决01至11表,有经费结余的可填报财决12表;一般不填报财决附03表和财决附04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
“2”表示调整表,由汇总单位剔除重复汇总数据时使用。汇总单位只能用调整表剔除因叠加汇总而导致的上下级单位收入、支出虚增部分,不得用于调整基层单位上报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数据。要求以负数填报相关报表,一般不填报财决附03表和财决附04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
调整表和经费差额表的内容应分别填报,不能将两类表的内容混编在同一套报表中。
“3”表示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行政单位数据时使用。
“4”表示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事业单位数据时使用。
“5”表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数据时使用。
“6”表示乡镇汇总录入表,由乡镇汇总录入决算数据时使用。
“7”表示叠加汇总表,单位报表汇总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8”表示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其他单位数据时使用。
(十一)新报因素:根据单位实际报送部门决算情况选择填列。
“0”表示连续上报,由连续编报决算报表且报表类型未改变的单位使用。如单位只是组织机构代码发生改变,仍选择连续上报。
“1”表示新增单位,由新设立的预算单位使用,包括因机构改革进行合并、分立的单位。
“2”表示上年应报未报,由上一年度应编未编决算报表的单位使用。
“3”表示报表类型改变,由编报决算报表类型发生改变的单位使用,包括单位由汇总录入表改单户表编报等情况。
“5”表示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由当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使用。
“6”表示隶属关系改变,由当年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改变隶属关系的单位使用。
“9”表示其他,决算编报单位出现上述以外的情况时使用。
(十二)上年代码:连续上报单位应填报上年代码,填报规则为“上年组织机构代码+上年报表类型代码”。
(十三)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单位名称应多于三个汉字;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应多于两个汉字;电话号码区号首位应为“0”,电话号码不应为空且应为数字;邮政编码应为六位数字;单位地址应大于10个字符的长度;单位所在地区、预算管理级次、隶属关系、部门标识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报因素不应为空。
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时,必须填报财政预算代码。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90”(其他单位),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应选“50”(其他)。
中央单位的隶属关系码应为“000000”,省级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后四位应为零,地(市)级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后两位应为零,县级或乡(镇)级隶属关系代码后两位不应为零。地方单位的部门标识不为企业集团。
当报表类型=“3”(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10”(行政单位);当报表类型=“4”(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当报表类型=“5”(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23”(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当报表类型=“8”(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90”(其他单位)。
当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时,报表类型应为“0”(单户表)、“1”(经费差额表)、“6”(乡镇汇总录入表)或“7”(叠加汇总表)。
当新报因素=“0”(连续上报)时,上年代码不应为空,且应为10位(上年组织机构代码+上年报表类型代码),其中:上年组织机构代码应符合决算编制要求,上年报表类型应与本年报表类型相同;当新报因素=“1”(新增单位)、“2”(上年应报未报)、“5”(纳入部门预算范围)时,上年代码应为空。如果上年代码为空,则新报因素不应为连续上报。
组织机构代码应符合决算编制要求。
2.逻辑性公式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50”(其他)时,报表类型应为“1”(经费差额表)、“2”(调整表)或“6”(乡镇汇总录入表)或“8”(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3.核实性公式
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1”(一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3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2”(二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6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3”(三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9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4”(四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12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5”(五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15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6”(六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18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7”(七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21位;当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999”(财政汇总)且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当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不为“999”(财政汇总)。
当部门标识代码=“999”(财政汇总)时,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且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
新报因素≠“9”(其他)。
如果预算管理级次=“20”(省级),则单位预算级次≤5;如果预算管理级次=“30”(地市级),则单位预算级次≤3;如果预算管理级次=“40”(县级)、“50”(乡镇级),则单位预算级次≤2。
当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且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999”(财政汇总)。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24”(医院会计制度)、“27”(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30”(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或“40”(企业会计制度)时,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或“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S90”(中国共产党机关)、“S91”(国家机构)、“S92”(人民政协、民主党派)、“S94”(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当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S91”(国家机构);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且单位名称中包含“公证”或“机关服务中心”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72”(商业服务业);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且单位名称中包含“信息中心”或“网络”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当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时,封面单位基本性质和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空。
六、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预、决算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年初预算数:填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填列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
决算数据可自动生成,相关数据从本套决算的其他报表中提取。
本年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24行=(1+3+4+5+6+7)行;26行=(27+28+29)行;36行=(24+25+26)行;60行=(61+62)行;63行=(64+65)行;71行=(72+73+…+79)行=(60+63)行;83行=(37+38+…+59)行=(60+63+66+67+68)行;84行=(85+86+87+88)行;89行=(90+91+92)行;95行=(83+84+89)行;36行=95行。
2.逻辑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行≥2行。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7行、24至25行、37至88行≥0。
如果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则各行各列≥0。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列≤0。
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财政拨款预、决算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年初预算数:填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填列根据同级财政部门预算文件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
决算数据可自动生成,相关数据从本套决算的其他报表中提取。
本年支出合计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及年初结转和结余安排的支出。
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24行=(1+2)行;26行=(27+28)行;30行=(24+26)行;54行=(55+56)行;57行=(58+59)行;77行=(31+32+…+53)行=(54+57)行=(65+66+…+72)行;79行=(80+81)行;83行=(77+79)行;4栏各行=(5+6)栏各行;7栏各行=(8+9)栏各行;10栏各行=(11+12)栏各行;13栏各行=(1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栏各行;19栏各行=(20+21)栏各行;30行1栏=83行13栏;30行2栏=83行16栏;30行3栏=83行19栏;(1+27)行1栏=83行14栏;(1+27)行2栏=83行17栏;(1+27)行3栏=83行20栏;(2+28)行1栏=83行15栏;(2+28)行2栏=83行18栏;(2+28)行3栏=83行21栏。
2.逻辑性公式
2行=财决01表2行;24行=财决01表1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31行至53行4栏对应≤财决01表37行至59行4栏;31行至53行7栏对应≤财决01表37行至59行5栏;31行至53行10栏对应≤财决01表37行至59行6栏;54行至59行13栏对应≤财决01表60行至65行7栏;54行至59行16栏对应≤财决01表60行至65行8栏;54行至59行19栏对应≤财决01表60行至65行9栏;65行至72行19栏对应≤财决01表72行至79行9栏;77行13栏对应≤财决01表83行7栏;77行16栏对应≤财决01表83行8栏;77行19栏对应≤财决01表83行9栏;79行13栏对应≤财决01表89行7栏;79行16栏对应≤财决01表89行8栏;80行19栏对应≤财决01表90行9栏;81行19栏对应≤财决01表91行9栏;83行13栏对应≤财决01表95行7栏;83行16栏对应≤财决01表95行8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且财决01表92行9栏≥0,79行19栏对应≤财决01表89行9栏;83行19栏对应≤财决01表95行9栏。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列≥0。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列≤0。
八、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及结余分配等情况。根据单位收入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包括有关科目修订文件,下同)。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各项收支,应按照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性质,比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选择科目编码和名称。
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应统一在“22102”(住房改革支出)科目下的“2210201”(住房公积金)、“2210202”(提租补贴)和“2210203”(购房补贴)科目反映。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1.基本支出结转: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3.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4.经营结余:填列事业单位上年度未进行分配并结转本年使用的经营收支结余,以及按制度规定结转的经营亏损(以负数填报)。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未分配利润在此填列。
(三)本年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填列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结余分配:填列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在填报说明中详细说明并附文件依据。
其他:反映单位除交纳所得税、提取职工福利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以外的结余分配情况。如本栏有数,则应在填报说明中说明具体内容及相关政策依据。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除事业单位经营亏损和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明确可列负结余的情况外,一般不应有负数。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5)栏各行;8栏各行=(9+10+11)栏各行=(1+6-7)栏各行;13栏各行=(14+15+16+17)栏各行;18栏各行=(19+20+22)栏各行=(1+6-7+12-13)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6、7栏各行、12至17栏各行≥0。
1栏合计行=财决01表26行3栏;2栏合计行=财决01表27行3栏;3栏合计行=财决01表28行3栏;5栏合计行=财决01表29行3栏;6栏合计行=财决01表24行3栏;7栏合计行=财决01表83行9栏;12栏合计行=财决01表25行3栏;13栏合计行=财决01表84行9栏;14栏合计行=财决01表85行9栏;15栏合计行=财决01表86行9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表87行9栏;17栏合计行=财决01表88行9栏;18栏合计行=财决01表89行9栏;19栏合计行=财决01表90行9栏;20栏合计行=财决01表91行9栏;22栏合计行=财决01表92行9栏。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范围时,12、13栏各行=0。
当(12+13)栏各行=0时:9栏各行=19栏各行,10栏各行=20栏各行,11栏各行=22栏各行。
3.核实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不应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当11栏各行=0时,22行各栏=0。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且单位执行会计制度≠“24”(医院会计制度)、“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27”(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时,则2至4栏各行、19至21栏各行≥0。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10”(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时,5栏、11至17栏、22栏各行均为零。
如果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且11栏各行≥0,则22栏各行=0。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30”(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时,5栏、11至17栏、22栏各行均为零。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除外)时,13栏各行均为0。
如果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和“2”(调整表),则本表不应为空。
20栏各行=10栏各行+财决06表11栏各行-财决06表12栏各行。
11栏各行=5栏各行+财决03表5栏各行-财决04表5栏各行。
当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或“2”(调整表)时:如果19栏各行<0,则19栏各行≥2栏各行;如果20栏各行<0,则20栏各行≥3栏各行;如果21栏各行<0,则21栏各行≥4栏各行。
九、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情况。根据单位收入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并以合同形式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不在本项反映,应填列在“事业收入”栏。
(七)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4+5+6+7)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1栏各行=财决02表6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决01表24行3栏;2栏合计行=财决01表1行3栏;3栏合计行=财决01表3行3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4行3栏;5栏合计行=财决01表5行3栏;6栏合计行=财决01表6行3栏;7栏合计行=财决01表7行3栏。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7栏各行≥0。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10”(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时,3至6栏各行=0。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30”(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时,3栏、5栏、6栏各行=0。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24”(医院会计制度)、“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时,5栏各行=0。
十、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情况。根据单位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
(二)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
(三)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四)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六)主管部门在汇总决算时,应使用调整表对“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收入表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进行冲抵。
(七)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1栏各行=财决02表7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决01表83行9栏;1栏对应类合计行=财决01表37至59行6栏;2栏合计行=财决01表60行9栏;3栏合计行=财决01表63行9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66行9栏;5栏合计行=财决01表67行9栏;6栏合计行=财决01表68行9栏。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6栏≥0。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10”(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时,4至6栏各行=0。
如果5栏各行大于零,则财决02表5栏各行+财决03表5栏各行≠0。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24”(医院会计制度)、“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时,5栏各行=0。
十一、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不包括应在“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本表为自动生成表,各项数据从“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自动提取。
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1+39+54+65+81+86+89)栏各行;2栏各行=(3+4+5+6+8+9+10)栏各行;11栏各行=(12+13+…+38)栏各行;39栏各行=(40+41+…+53)栏各行;54栏各行=(55+56+…+64)栏各行;65栏各行=(66+67+…+80)栏各行;81栏各行=(82+83+84+85)栏各行;86栏各行=(87+88)栏各行;89栏各行=(90+91+92)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2栏合计行=财决01表72行9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表73行9栏;39栏合计行=财决01表74行9栏;54栏合计行=财决01表77行9栏;65栏合计行=财决01表78行9栏;81栏合计行=财决01表75行9栏;86栏合计行=财决01表76行9栏;89栏合计行=财决01表79行9栏。
1至53、65至78、80至90栏各行=财决05-1表1至53、65至78、80至90栏各行+财决05-2表1至53、65至78、80至90栏各行;54至64、79、91、92栏各行=财决05-2表54至64、79、91、92栏各行。
十二、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的明细情况。根据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等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二)本表支出不包括应在“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三)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1+39+65+81+86+89)栏各行;2栏各行=(3+4+5+6+8+9+10)栏各行;11栏各行=(12+13+…+38)栏各行;39栏各行=(40+41+…+53)栏各行;65栏各行=(66+67+…+80)栏各行;81栏各行=(82+83+84+85)栏各行;86栏各行=(87+88)栏各行;89栏各行=90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1栏各行=财决04表2栏各行。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92栏各行≥0;66、69、70、72至76栏各行=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时,除1、39、50栏外,各栏均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2”(提租补贴)时,除1、39、51栏外,各栏均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3”(购房补贴)时,除1、39、52栏外,各栏均为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0、41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并且报表类型不为“6”(乡镇汇总录入表)、“7”(叠加汇总表)时,9栏=0。
十三、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根据单位项目支出明细账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本表支出不包括应在“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三)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1+39+54+65+81+86+89)栏各行;2栏各行=(3+4+5+6+8+9+10)栏各行;11栏各行=(12+13+…+38)栏各行;39栏各行=(40+41+…+53)栏各行;54栏各行=(55+56+…+64)栏各行;65栏各行=(66+67+…+80)栏各行;81栏各行=(82+83+84+85)栏各行; 86栏各行=(87+88)栏各行;89栏各行=(90+91+92)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1栏各行=财决04表3栏各行。
92栏各行=0。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92栏各行≥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0、41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并且报表类型不为“6”(乡镇汇总录入表)、“7”(叠加汇总表)时,9栏=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1004”(政府特殊津贴),除1、2、4栏外,各栏均为0。
十四、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表可自动生成,各项数据从“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1表)、“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2表)中提取。
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4+5+6)栏各行;7栏各行=(8+9+10)栏各行;13栏各行=(1-7+11-12)栏各行;14栏各行=(15+16)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2栏各行=财决02表3栏各行;7栏各行=财决04表3栏各行=财决05-2表1栏各行;13栏各行=财决02表20栏各行。
1至4栏各行=财决06-1表1至4栏各行+财决06-2表1至4栏各行;5至16栏各行=财决06-1表5至16栏各行+财决06-2表6至17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4栏各行≤财决03表2栏各行;(4+5+6)栏各行≤财决03表1栏各行;11栏各行≤财决02表12栏各行;12栏各行≤财决02表13栏各行。
十五、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行政事业类项目收支余情况。根据单位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逐一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部门预算项目代码。中央单位项目代码由13位数字组成(3位部门代码+2位年份码+8位项目序号),其中:上年结转项目代码延用上年代码,年中追加项目代码由单位根据编码规则自行编制。非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需填列本项。
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二)项目类别: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中项目类别填报,具体分为国务院已研究确定项目、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跨年度支出项目和其他项目四种类别。非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可不填列本项。
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三)打捆标识: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项目打捆标识填报,选择数字000至999填列(默认为000,即非打捆项目)。非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可不填列本项。
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四)资金来源:填列单位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的资金来源情况。其中:
1.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以前年度安排行政事业类项目的资金结转到本年度使用部分。
2.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以前年度安排行政事业类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结转到本年度使用部分。
3.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安排行政事业类项目的财政拨款。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单位本年度使用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安排的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5.其他资金:填列单位本年度安排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的其他资金。
(五)支出数:填列单位本年度行政事业类项目的支出数。
对于存在多种资金来源的项目,单位如无法区分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其他资金支出数,应按项目资金的构成比例计算填列。
(六)结余分配:填列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结余分配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中央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的规定不能进行分配;地方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并予以说明。对单位自筹项目结余资金,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填报。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截至年底尚未列支出的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行政事业类项目截至年底尚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八)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4+5+6)栏各行;7栏各行=(8+9+10)栏各行;13栏各行=(1-7+11-12)栏各行;14栏各行=(15+16)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则项目名称不能为空。
2栏各行=财决02表(3-4)栏各行;13栏各行=财决02表(20-21)栏各行。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7”(叠加汇总表)且同一个项目3栏>0或4栏>0时,12栏=0。当11栏各行=0且12栏各行=0时,14栏各行=(3+4-8)栏各行。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16栏各行≥0;2栏各行≥3栏各行;13栏各行≥14栏各行。
项目名称不应为科目名称。
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3栏+4栏+8栏+14栏)各行≠0时:项目代码、项目类别不应为空;项目代码长度应为13位;项目类别应在枚举字典范围内。
如果打捆标识不为空,则应在枚举字典范围内。
十六、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2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用非偿还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类项目收支余情况,根据单位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逐一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部门预算项目代码。中央单位项目代码由13位数字组成(3位部门代码+2位年份码+8位项目序号),其中:上年结转项目代码延用上年代码,年中追加项目代码由单位根据编码规则自行编制。非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可不填列本项。
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二)项目类别: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中项目类别填报,具体分为国务院已研究确定项目、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跨年度支出项目和其他项目四种类别。非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可不填列本项。
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三)打捆标识: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项目打捆标识填报,选择数字000至999填列(默认为000,即非打捆项目)。非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需填列本项。
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四)资金来源:填列单位基本建设类项目的非偿还性资金来源情况。其中:
1.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以前年度安排基本建设类项目的资金结转到本年度使用部分。
2.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以前年度安排基本建设类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结转到本年度使用部分。
3.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安排基本建设类项目的财政拨款。
4.基本建设支出拨款:填列本年度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类项目财政拨款。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单位本年度使用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6.其他资金:填列单位本年度安排基本建设类项目的其他资金。根据基本建设类项目除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非偿还性资金来源情况填列。
(五)支出数:填列单位本年度基本建设类项目的支出数。
对于存在多种资金来源的项目,单位如无法区分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其他资金支出数,应按项目资金的构成比例计算填列。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单位动用事业基金安排基本建设类项目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填列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结余分配的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包括单位年末留成收入。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中央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的规定不能进行分配;地方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并予以说明。对单位自筹项目结余资金,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填报。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截至年底尚未列支出的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
1.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基本建设类项目截至年底尚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2.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中央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规定填报;地方单位按照各省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并予以说明。
(九)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4+6+7)栏各行;8栏各行=(9+10+11)栏各行;14栏各行=(1-8+12-13)栏各行;15栏各行=(16+17)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则项目名称不能为空。
2栏各行=财决02表4栏各行;14栏各行=财决02表21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3+5)栏各行≥财决05-2表54栏各行;9栏各行≥财决05-2表54栏各行。
当12栏各行=0且13栏各行=0时,15栏各行=(3+4-9)栏各行。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17栏各行≥0;2栏各行≥3栏各行;4栏各行≥5栏各行;14栏各行≥15栏各行;9栏合计行≤财决05-1表65栏合计行+财决05-2表(54栏+65栏)合计行。
项目名称不应为科目名称。
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3栏+4栏+9栏+15栏)各行≠0时:项目代码、项目类别不应为空;项目代码长度应为13位;项目类别应在枚举字典范围内。
如果打捆标识不为空,则应在枚举字典范围内。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本年使用的情况,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单独列示。
(二)本年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本年支出:填列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中9至13栏数据可自动提取生成。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2.人员经费:填列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日常公用经费:填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年末结转下年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
(五)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栏各行;5栏各行=(6+7)栏各行;10栏各行=(11+12)栏各行;9栏各行=(10+13)栏各行;15栏各行=(16+17)栏各行=(1+5-9)栏各行;16栏各行=(2+6-10)栏各行;17栏各行=(3+7-13)栏各行;18栏各行=(4+8-14)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27行3栏;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1行3栏;(5栏+财决09表5栏)合计行=财决01表1行3栏;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7行20栏;10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4行20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5行20栏;1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6行20栏; 13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7行20栏;1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8行20栏;(13-1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9行20栏;1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9行20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0行20栏;1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1行20栏;(4栏+财决09表4栏)各行=财决06-2表3栏各行;(5栏+财决09表5栏)各行=财决03表2栏各行;(7栏+财决09表7栏)各行=财决06表4栏各行;(8栏+财决09表8栏)各行=财决06-2表4栏各行;(13栏+财决09表13栏)各行=财决06表8栏各行;(14栏+财决09表14栏)各行=财决06-2表9栏各行;(17栏+财决09表17栏)各行=财决06表14栏各行;(18栏+财决09表18栏)各行=财决06-2表15栏各行;(3-4)栏各行+财决09表(3-4)栏各行=财决06-1表3栏各行;(7-8)栏各行+财决09表(7-8)栏各行=财决06-1表4栏各行;(13-14)栏各行+财决09表(13-14)栏各行=财决06-1表8栏各行;(17-18)栏各行+财决09表(17-18)栏各行=财决06-1表14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0栏+财决09表10栏+财决11表10栏)各行≤财决05-1表1栏各行;(11栏+财决09表11栏+财决11表11栏)各行≤财决05-1表(2+39)栏各行;(12栏+财决09表12栏+财决11表12栏)各行≤财决05-1表(1-2-39)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5栏+财决09表5栏+财决11表5栏)各行≤财决03表1栏各行;(9栏+财决09表9栏+财决11表9栏)各行≤财决04表1栏各行。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栏各行≥0;3栏各行≥4栏各行;7栏各行≥8栏各行;13栏各行≥14栏各行;17栏各行≥18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且财决02表(19栏+20栏)各行≥0,则(15栏+财决09表15栏+财决11表17栏)各行≤财决02表(19+20)栏各行。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
本表为自动生成表,各项数据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2表)自动提取。
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1+39+54+65+81+86+89)栏各行;2栏各行=(3+4+5+6+8+9+10)栏各行;11栏各行=(12+13+…+38)栏各行;39栏各行=(40+41+…+53)栏各行;54栏各行=(55+56+…+64)栏各行;65栏各行=(66+67+…+80)栏各行;81栏各行=(82+83+84+85)栏各行; 86栏各行=(87+88)栏各行; 89栏各行=(90+91+92)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1栏各行=财决07表9栏各行。
1至53、65至78、80至90栏各行=财决08-1表1至53、65至78、80至90栏各行+财决08-2表1至53、65至78、80至90栏各行;54至64、79、91、92栏各行=财决08-2表54至64、79、91、92栏各行。
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5行20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6行20栏;3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7行20栏;5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0行20栏;6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1行20栏;8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8行20栏;8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9行20栏;8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2行20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本表各栏+财决10表各栏≤财决05表对应栏。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根据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账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等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二)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1+39+65+81+86+89)栏各行;2栏各行=(3+4+5+6+8+9+10)栏各行;11栏各行=(12+13+…+38)栏各行;39栏各行=(40+41+…+53)栏各行;65栏各行=(66+67+…+80)栏各行;81栏各行=(82+83+84+85)栏各行;86栏各行=(87+88)栏各行;89栏各行=90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1栏各行=财决07表10栏各行;(2+39)栏各行=财决07表11栏各行;(1-2-39)栏各行=财决07表12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本表各栏+财决10-1表各栏≤财决05-1表对应栏。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92栏各行≥0;66、69、70、72至76栏各行=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时,除1、39、50栏外,各栏均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2”(提租补贴)时,除1、39、51栏外,各栏均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3”(购房补贴)时,除1、39、52栏外,各栏均为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0、41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并且报表类型不为“6”(乡镇汇总录入表)、“7”(叠加汇总表)时,9栏=0。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2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本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出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1+39+54+65+81+86+89)栏各行;2栏各行=(3+4+5+6+8+9+10)栏各行;11栏各行=(12+13+…+38)栏各行;39栏各行=(40+41+…+53)栏各行;54栏各行=(55+56+…+64)栏各行;65栏各行=(66+67+…+80)栏各行;81栏各行=(82+83+84+85)栏各行;86栏各行=(87+88)栏各行;89栏各行=(90+91+92)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1栏各行=财决07表13栏各行;54至64栏各行=财决05-2表54至64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本表各栏+财决10-2表各栏≤财决05-2表对应栏。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92栏各行≥0。
92栏各行=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0、41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并且报表类型不为“6”(乡镇汇总录入表)、“7”(叠加汇总表)时,9栏=0。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上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本年使用的情况,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单独列示。
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数。
(二)本年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建设资金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本年支出:填列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2.人员经费:填列单位基本支出中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日常公用经费:填列单位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5.基本建设资金支出:填列单位基本建设类项目中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数。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年末结转下年使用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
(五)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栏各行;5栏各行=(6+7)栏各行;10栏各行=(11+12)栏各行;9栏各行=(10+13)栏各行;15栏各行=(16+17)栏各行=(1+5-9)栏各行;16栏各行=(2+6-10)栏各行;17栏各行=(3+7-13)栏各行;18栏各行=(4+8-14)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28行3栏;5栏合计行=财决01表2行3栏=财决01-1表2行3栏;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7行21栏;10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4行21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5行21栏;1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6行21栏;13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7行21栏;1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8行21栏;(13-1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9行21栏;1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9行21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0行21栏;1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1行21栏。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栏各行≥0;3栏各行≥4栏各行;7栏各行≥8栏各行;13栏各行≥14栏各行;17栏各行≥18栏各行。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
本表为自动生成表,各项数据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2表)自动提取。
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1+39+65+81+86+89)栏各行;2栏各行=(3+4+5+6+8+9+10)栏各行;11栏各行=(12+13+…+38)栏各行;39栏各行=(40+41+…+53)栏各行;65栏各行=(66+67+…+80)栏各行;81栏各行=(82+83+84+85)栏各行;86栏各行=(87+88)栏各行;89栏各行=(90+91+92)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1栏各行=财决09表9栏各行。
1至53、65至78、80至90栏各行=财决10-1表1至53、65至78、80至90栏各行+财决10-2表1至53、65至78、80至90栏各行;79、91、92栏各行=财决10-2表79、91、92栏各行。
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5行21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6行21栏;3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7行21栏;6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1行21栏;8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8行21栏;8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9行21栏;8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2行21栏。
二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1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根据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账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等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二)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1+39+65+81+86+89)栏各行;2栏各行=(3+4+5+6+8+9+10)栏各行;11栏各行=(12+13+…+38)栏各行;39栏各行=(40+41+…+53)栏各行;65栏各行=(66+67+…+78+80)栏各行;81栏各行=(82+83+84+85)栏各行;86栏=(87+88)栏各行;89栏各行=90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1栏各行=财决09表10栏各行;(2+39)栏各行=财决09表11栏各行;(1-2-39)栏各行=财决09表12栏各行。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栏各行≥0;66、69、70、72至76栏各行=0。
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并且报表类型不为“6”(乡镇汇总录入表)、“7”(叠加汇总表)时,9栏=0。
二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2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根据单位项目支出明细账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二)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1+39+65+81+86+89)栏各行;2栏各行=(3+4+5+6+8+9+10)栏各行;11栏各行=(12+13+…+38)栏各行;39栏各行=(40+41+…+53)栏各行;65栏各行=(66+67+…+80)栏各行;81栏各行=(82+83+84+85)栏各行;86栏各行=(87+88)栏各行;89栏各行=(90+91+92)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1栏各行=财决09表13栏各行。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栏各行≥0。
92栏各行=0。
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并且报表类型不为“6”(乡镇汇总录入表)、“7”(叠加汇总表)时,9栏=0。
二十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1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上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结转本年使用的情况,其中: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数。
(二)本年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基本建设资金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三)本年支出:填列单位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2.人员经费:填列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日常公用经费:填列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5.基本建设资金支出:填列单位基本建设类项目中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数。
6.地方单位如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用于补助附属单位支出或上缴上级支出的,合并填报在本年支出“合计”栏中。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动用以前年度转入事业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情况。
(五)结余分配:填列单位当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年末结转下年使用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和结余数。
(七)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栏各行;5栏各行=(6+7)栏各行;10栏各行=(11+12)栏各行;17栏各行=(1+5-9+15-16)栏各行=(18+19)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当科目代码≠“2290802(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290803(体育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290804(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290805(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或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5栏各行≤财决03表4栏各行;8栏各行=财决06-2表6栏各行;13栏=财决06表9栏;14栏=财决06-2表10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5栏各行≥财决06表5栏;9栏各行≥(10+13)栏各行。
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时,9栏各行=(10+13)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2栏+财决07表2栏+财决09表2栏)各行≤财决02表2栏各行;(3栏+财决07表3栏+财决09表3栏)各行≤财决02表3栏各行;(4栏+财决07表4栏+财决09表4栏)各行≤财决02表4栏各行;(10栏+财决07表10栏+财决09表10栏)各行≤财决04表2栏各行;(13栏+财决07表13栏+财决09表13栏)各行≤财决04表3栏各行;15栏各行≤财决02表12栏各行;16栏各行≤财决02表13栏各行;(18栏+财决07表16栏+财决09表16栏)各行≤财决02表19栏各行;(19栏+财决07表17栏+财决09表17栏)各行≤财决02表20栏各行;(20栏+财决07表18栏+财决09表18栏)各行≤财决02表21栏各行。
7栏各行=财决06表5栏各行。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3栏各行≥4栏各行;7栏各行≥8栏各行;13栏各行≥14栏各行;19栏各行≥20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栏各行≥0。
二十六、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
本表反映单位年初、年末的资产负债等情况。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的种类分别对应选择填列,其中:“行政单位”反映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包括行政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将单独核算的基本建设投资并入会计“大账”的相关数据);“事业单位”反映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包括事业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将单独核算的基本建设投资并入会计“大账”的相关数据);“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反映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民间非营利组织”反映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指标填报口径请参见《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二)行政单位
1.在建工程:填列行政单位期末除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以外的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中属于非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的期末余额填列。
2.政府储备物资:填列行政单位直接储存管理的各项政府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等。
3.公共基础设施:填列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
4.财政拨款结转:填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5.财政拨款结余:填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6.资产基金:填列行政单位期末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7.待偿债净资产:填列行政单位期末因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等负债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待偿债净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三)事业单位
1.短期投资:填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2.存货:填列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3.其他流动资产:填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如将在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4.累计折旧:填列事业单位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累计折旧数。填列本项的单位需在填报说明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制度依据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5.累计摊销:填列事业单位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累计摊销数。填列本项的单位需在填报说明中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制度依据等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6.待处置资产损溢:填列事业单位年末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7.其他流动负债:填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流动负债,如承担的将于1年内(含1年)偿还的长期负债。
8.非流动资产基金:填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9.财政补助结转:填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10.财政补助结余: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四)资产总计:填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合计。
(五)负债总计:填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负债合计。
(六)净资产总计:填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合计”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的四项之和。
(七)国有资产总量:填列单位净资产总计减去少数股东权益。
(八)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行=(2+10+13+14+17+18+19+22+23)行;1行=(24+39)行;2行=(3+4+…+9)行;10行=(11-12)行;14行=(15-16)行;19行=(20-21)行;24行=(25+33+34)行;25行=(26+27+…+32)行;39行=(40+41+42+44+45)行;51行=(52+63+64+67+68+71+72)行;51行=(74+89)行;52行=(53+54+…+62)行;64行=(65-66)行;68行=(69-70)行;74行=(75+86+87)行;75行=(76+77+…+85)行;89行=(90+91+92+96+…+100)行;92行=(93+94+95)行;101行=(102+110+115+116+…+122)行=(124+137+139)行;102行=(103+104+…+109)行;113行=(111-112)行;115行=(113-114)行;124行=(125+133+134+135)行;125行=(126+127+…+132)行;139行=(140+142+143+144)行;151行=(152+159+162+163+…+168)行=(174+189)行;152行=(153+154+…+158)行;162行=(160-161)行;174行=(175+181+185)行;175行=(176+177+…+180)行;181行=(182+183+184)行;189行=(190+191)行;196行=(1+51+101+151)行;197行=(24+74+124+174)行;198行=(39+89+137+139+189)行;200行=(39+89+139+189)行。
2.逻辑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3至5、9至16、18至23、28、32、40至44、53至56、61、63至70、76、86、91、96、97、113、140至143、162、189行≥0;140行≥141行;45行≤0 。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10”(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时:23行=34行;12行=0;21行=0;(40+41+42)行1栏=财决02表1栏合计行;(40+41+42)行2栏=财决02表18栏合计行;(40+41)行1栏=财决07表1栏合计行+财决09表1栏合计行; (40+41)行2栏=财决07表15栏合计行+财决09表15栏合计行。
当报表类型=“0”(单户表),2行+52行+102行+152行>0。
3.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6”(乡镇汇总录入表),则: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10”(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时,除“行政单位”外,其他单位指标应为零;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除“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指标应为零;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30”(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时,除“民间非营利组织”外,其他单位指标应为零;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40”(企业会计制度)时,除“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指标应为零。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6至8行、26至31行,81至84行、121行、134行各栏≥0。
如果报表类型≠“6”(乡镇汇总录入表),则: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10”(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时:43行1栏≤财决02表3栏合计行;43行2栏≤财决02表20栏合计行;(40+41)行1栏≥财决06表3栏合计行;40行2栏≥财决06表15栏合计行;41行2栏≥财决06表16栏合计行;43行1栏=财决06表(2-3)栏合计行;43行2栏=财决06表(13-14)栏合计行。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96+97)行3栏=财决07表1栏合计行+财决09表1栏合计行;(96+97)行4栏=财决07表15栏合计行+财决09表15栏合计行;如果99行3栏≠0,则99行3栏<0且99行3栏=财决02表5栏合计行;如果99行4栏≠0,则99行4栏<0且99行4栏=财决02表22栏合计行。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包括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时,则(96+97+98+99)行3栏=财决02表1栏合计行;(96+97+98+99)行4栏=财决02表18栏合计行;100行各栏=0;(96+97)行3栏≥财决06表3栏合计行;96行4栏≥财决06表15栏合计行;97行4栏=财决06表16栏合计行。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30”(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时:190行7栏≥财决02表2栏合计行;190行8栏≥财决02表19栏合计行;191行7栏≥财决02表(3-4)栏合计行;191行8栏≥财决02表(20-21)栏合计行。
当报表类型=“0”(单户表)、“3”(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4”(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5”(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6”(乡镇汇总录入表)、“7”(叠加汇总表)、“8”(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则本表不应为空。
二十七、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1表)
本表反映单位各类资产年初及年末的价值和数量。本表各项资产价值按资产原值填列,单位根据有关明细账和实物台账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资产总额:填列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年初数、年末数根据本表内数据自动生成。
(二)流动资产:填列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年初数、年末数可从财决12表中自动提取生成。
(三)固定资产:填列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固定资产项下指标比照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下同)分类填报。
1.房屋:填列单位已进行计量、记录并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办公用房(1020401)等,按数量及价值进行反映。
业务用房:填列单位用于开展特定业务活动的公务用房,包括行政单位业务用房(1020402)、公共安全用房(1020500)、事业单位用房(1020600)、社会团体用房(1020700)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类用房。
其他:填列单位除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外的其他房屋(1020000)及构筑物(1030000)。
2.汽车(2030000):填列单位已进行计量、记录并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轿车(2030401)、越野车(2030402)、小型载客汽车(包括16座(含)以下的商务车(2030403)、其他乘用车(2030499)和小型客车(2030501))、大中型载客汽车(2030502)等,按数量及价值进行反映。
其他车型:填列单位除轿车、越野车、小型载客汽车、大中型载客汽车以外的车辆(不含20308摩托车、20309电动自行车、20310轮椅车、20311非机动车辆等)。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填列单位已进行计量、记录并确认为固定资产的除汽车、房屋以外的单价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设备数量,包括单位通用设备(2)、专用设备(3)、家具用具(6010000)等。
(四)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填列单位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数。年初数、年末数可从财决12表中自动提取生成。
(五)长期投资:填列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券性质的投资,按价值进行反映。年初数、年末数可从财决12表中自动提取生成。
(六)无形资产:填列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数量及价值进行反映;无形资产有数量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没有具体价值的暂不填列。
(七)累计摊销:填列单位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累计摊销数。
(八)其他资产:填列单位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按价值进行反映。包括行政单位的待处理财产损溢、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不含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以及受托代理资产,事业单位的待处置资产损溢、其他资产,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递延税款借项、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文物文化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受托代理资产、其他。
(九)补充资料
1.本年坏账损失金额:填列单位本年度经批准核销的坏账损失金额总数。坏账损失是指单位因暂付款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等)无法收回而造成的损失。
2.年末单位负担费用的供暖面积:填列单位年末实际负担供暖费用的房屋建筑物面积,包括单位租用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已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并办理固定资产产权过户手续,但仍负担供暖费用的房屋建筑物面积。
3.年末单位出租出借房屋面积:填列单位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有偿或无偿出租出借的房屋面积。
4.年末已确权土地面积:填列单位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中已由国土部门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权登记并颁发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面积。
5.年末单位汽车工作用途情况。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填列单位年末用于单位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公务活动活动的机动车数量。
(2)一般公务用车:填列单位年末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数量。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填列单位年末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普通车辆数量,执法执勤用车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在“(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中填列。
(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填列单位年末加装特殊专业设备,用于通讯指挥、技术侦查、抢险救灾、检验检疫、环境监测、救护、工程技术等的机动车数量。
(5)其他用车:填列单位年末除上述四种用车之外的机动车数量。
(十)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行=(2+3-18+19+20+21-22+23)行;3行=(4+8+14+17)行; 4行=(5+6+7)行;8行=(9+10+11+12+13)行;14行=(15+16)行;30行=(26+27-28)行;34行=(35+36+37+38+39)行。
2.逻辑性公式
28行≥29行;34行5栏=8行2栏。
1行3栏=财决12表(1行1栏+51行3栏+101行5栏+151行7栏);1行4栏=财决12表(1行2栏+51行4栏+101行6栏+151行8栏)。
2行3栏=财决12表(2行1栏+52行3栏+102行5栏+152行7栏);2行4栏=财决12表(2行2栏+52行4栏+102行6栏+152行8栏)。
3行3栏=财决12表(11行1栏+65行3栏+111行5栏+160行7栏);3行4栏=财决12表(11行2栏+65行4栏+111行6栏+160行8栏)。
18行3栏=财决12表(12行1栏+66行3栏+112行5栏+114行5栏+161行7栏);18行4栏=财决12表(12行2栏+66行4栏+112行6栏+114行6栏+161行8栏);
19行3栏=财决12表(63行3栏+110行5栏+159行7栏);19行4栏=财决12表(63行4栏+110行6栏+159行8栏)。
20行3栏=财决12表(13行1栏+22行1栏+67行3栏+117行5栏+163行7栏);20行4栏=财决12表(13行2栏+22行2栏+67行4栏+117行6栏+163行8栏)。
21行3栏≥财决12表(15行1栏+69行3栏+120行5栏+165行7栏);21行4栏≥财决12表(15行2栏+69行4栏+120行6栏+165行8栏)。
22行3栏≥财决12表(16行1栏+70行3栏);22行4栏≥财决12表(16行2栏+70行4栏)。
23行3栏=财决12表((17+18+19+23)行1栏+(71+72)行3栏+(116+118+119+121+122)行5栏+(164+166+167+168)行7栏);23行4栏=财决12表(17+18+19+23)行2栏+(71+72)行4栏+(116+118+119+121+122)行6栏+(164+166+167+168)行8栏)。
3.核实性公式
26行5栏≤4行1栏;30行5栏≤4行2栏。
表中固定资产年初、年末“数量”指标应与“价值”指标相匹配,其中一个指标不为零时,另一个指标也不为零;反之亦然。如果4至16行的“数量”栏>0,则“价值”栏>0;如果4至16行的“数量”栏=0,则“价值”栏=0。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比如:10行4栏/2栏)应在合理范围内,这类指标有:4行至16行年初数、年末数。
房屋数量应以面积填报,如果5至7行各栏的数量不为零,则不为1。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3至17、21行各栏、24、26至39行5栏≥0。
如果年末单位负担费用的供暖面积有数,则财决05表19栏取暖费应大于零。
如果年末单位汽车数量有数,则财决05表35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应大于零。
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20”(省级)时,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一般应为零。
如果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和“2”(调整表),则本表不应为空。
如果4行2栏>0,则4行2栏≥10。
二十八、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2表)
本表反映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征缴情况。根据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国有资产收益的实际征缴情况及有关明细账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国有资产:指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各种经济资源。其中:房屋是指房屋(1020000)及构筑物(1030000);土地(1010000);设备是指通用设备(2)和专用设备(3);其他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文物和陈列品(4)、图书、档案(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
(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填列单位利用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举办经济实体、对外投资等取得的收入。
1.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填列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所取得的收入。
2.后勤服务单位上缴资产收入:填列行政单位所属的后勤服务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开展经营服务或开办经济实体所取得收入中按规定上缴给机关的收入。
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资产收入:填列行政单位利用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举办的经济实体,在未与行政单位脱钩之前,所取得并上缴给机关的收入。
3.附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上缴收入:填列附属各类独立核算经济实体按规定上缴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收入。
投资收益:填列事业单位利用其占有、使用的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三)资产处置收入:填列单位对国有资产产权进行转移及核销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各类国有资产的出售、转让、置换差价、报损、报废残值变价等收入。
其他资产处置收入:填列行政事业单位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四)资产收益上缴情况:填列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所取得收入的实际征缴情况,根据单位资产收益备查账及相关资料进行填列。
已缴国库:填列按规定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已缴入国库的资产收益数。
已缴财政专户:填列已缴入财政专户的资产收益数。
应缴未缴:填列按规定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但实际未上缴的资产收益数。
单位留用:填列经财政部门批准留归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收益。地方财政部门未出台具体收入管理办法之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暂填入此栏。有具体办法的,按办法规定处理。
(五)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行=(2+21)行;2行=(3+11)行;3行=(4+9+10)行;4行=(5+6+7+8)行;11行=(12+17+18+20)行;12行=(13+14+15+16)行;21行=(22+30)行;22行=(23+28+29)行;23行=(24+25+26+27)行;30行=(31+36+37+38+40)行;31行=(32+33+34+35)行;1栏=(2+6)栏;2栏=(3+4+5)栏。
2.逻辑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8行≥19行、38行≥39行。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10”(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时:3至10行4栏=0;11至20行、30至40行=0。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3至10行、22至29行=0;30至40行4栏=0。
3.核实性公式
如果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则17行6栏≤财决03表6栏合计行。
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12至20行的2至5栏=0。
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时,3行6栏=0且21行6栏=0。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二十九、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3表)
本表反映单位年末机构、人员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进行填列,所有指标均不包括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遗属和临时工。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单位同时使用两个以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开支人员经费的,机构和人员数不得重复填列。机构数应填列在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人员按实际开支基本工资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填列,其他科目不再重复反映。合计行为单位年末实际机构和人员数。
(二)年末机构数:填列单位年末独立核算的机构数。
(三)编制人数: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包括工勤编制人数。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人数。
(四)年末实有人数
在职人员:填列在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内、由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实有在职人员,工勤编制人员在此反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填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行政人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填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事业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具体包括:(1)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人员。(2)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全部或部分由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开支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统计范围:(1)原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员范围,由于经费管理和拨付方式转变,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开支的人员。(2)编制部门批准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但实际未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或补助开支基本工资的在职人员。(3)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或补助开支基本工资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遗属及临时工作人员。(4)民政优抚对象、村干部、下岗职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财政进行适当补助的人员。
(七)经费自理人数:填列单位用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人员。
(八)年末学生人数:填列经国家批准按统一计划招收的各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留学生、中等教育学生、初等教育学生以及干部进修和培训等人数,不包括学前教育(即幼儿园)学生数。其中,干部进修和培训指三个月以上的中长期培训,培训人数按年度累计人次计算。
(九)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的离退休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但财政仍有经费补助的,人数统一在“2069903”(转制科研机构)科目中反映。
(十)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2栏各行=(3+4)栏各行;4栏各行=(5+6+7)栏各行;8栏各行=(9+10+11)栏各行=(12+16+20)栏各行;9栏各行=(13+17+21)栏各行;10栏各行=(14+18+22)栏各行;11栏各行=(15+19+23)栏各行;12栏各行=(13+1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19)栏各行;20栏各行=(21+22+23)栏各行。
2.逻辑性公式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范围内时:2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12至19栏=0。
3.核实性公式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该表为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不应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当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或“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时,12栏合计行≠0。
如果单位性质≠“23”(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且9栏合计行>0,则财决05表2栏合计行>0。
如果单位性质≠“23”(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且11栏合计行>0,则财决05表41栏合计行>0。
如果10栏合计行>0,则财决05表40栏合计行>0;当10栏合计行=0时,财决05表40栏合计行=0。
当9栏合计行=0时,财决05表2栏合计行=0;当11栏合计行=0时,财决05表41栏合计行=0。
如果(13+17)栏合计行>0,则财决08表3栏合计行>0。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且(13+17)合计行=0时,财决08表3栏合计行=0。
如果(14+18)合计行>0时,则财决08表40栏合计行>0。
如果(15+19)合计行>0时,则财决08表41栏合计行>0。
如果21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0,则财决10表3栏对应类款项>0;当21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0时,财决10表3栏对应类款项=0;如果22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0,则财决10表40栏对应类款项>0;如果23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0,则财决10表41栏对应类款项>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不为“2030301”(民兵)、“2030603”(人民防空)时,8栏各行应为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行(14+15)栏≠0且(18+19)栏=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1、2、9、24栏应为零。
如果2行9栏≠0,则财决05表2行2栏≠0;如果2行10栏≠0,则财决05表2行40栏≠0;如果2行11栏≠0,则财决05表2行41栏≠0。
如果9栏各行>0,则2栏各行>0。
当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时,2行24栏=0。
三十、机构人员情况表(财决附04表)
本表反映单位年末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人员情况
1.在职人员
(1)政府机关人员:填列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人员,不含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行政人员。
(2)群众团体人员:填列行使行政职能的全国性群众团体机关行政人员。
(3)民主党派人员:填列民主党派机关行政人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人员在此填列。
(4)政法机关人员:填列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行政人员。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填列单位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6)财政补助人员: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编制人员。
(7)经费自理人员: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费自理编制人员,包括经费自理编制人员和企业化管理编制人员。
(8)工勤人员:填列行政单位编制中由政府编制部门核定的工勤编制人员。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编制含在单位事业编制中,不在此反映。
2. 其他人员:填列由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聘用期1年以上的编制外聘用人员,不包括工勤编制人员和临时工。
3.遗属人员:填列按规定由单位开支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和牺牲病故人员遗属。
4.编制人数: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5.年末实有人数
填列在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内、由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实有在职人数以及离退休人数。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填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人员数。
(2)经费自理人数:填列单位用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人员数。
(3)财政部门实际供给经费方式与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费供给方式不一致的,单位应按财政部门实际供给经费情况对应填列年末实有编制内在职人数及离退休人数。
(二)机构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数: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机构数。
2.独立核算机构数: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并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机构数。
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应按独立核算机构编报本套决算;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方式的单位,由于其作为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的主体地位不变,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编报本套决算。
3.政府机关:填列各级政府机关机构数,不含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
4.群众团体:填列行使行政职能的全国性群众团体机构数。
5.民主党派:填列民主党派机关机构数,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在此填列。
6.政法机关:填列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机构数。
7.经费自理: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费自理事业编制机构,包括经费自理编制机构和企业化管理编制机构。
(三)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2行=(3+13)行;3行=(4+12)行;4行=(5+6…+11)行;13行=(14+15+16)行;17行=(18+19)行;23行=(24+32+36)行;24行=(25+26+…+31)行;32行=(33+34+35)行;2栏=(3+4)栏;4栏=(5+6)栏。
2.逻辑性公式
各栏各行≥0。
(24至35)行7栏≥(24至35)行8栏。
2行1栏=财决附03表2栏合计行;2行2栏=财决附03表9栏合计行;2行3栏=财决附03表(13+17)栏合计行;2行4栏=财决附03表21栏合计行;3行1栏=财决附03表3栏合计行;13行1栏=财决附03表4栏合计行;14行1栏=财决附03表5栏合计行;15行1栏=财决附03表6栏合计行;16行1栏=财决附03表7栏合计行。
18行2栏=财决附03表10栏合计行;18行3栏=财决附03表(14+18)栏合计行;18行4栏=财决附03表22栏合计行;19行2栏=财决附03表11栏合计行;19行3栏=财决附03表(15+19)栏合计行;19行4栏=财决附03表23栏合计行;23行8栏=财决附03表1栏合计行。
2行5栏=财决附03表2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21栏;18行5栏=财决附03表2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22栏;19行5栏=财决附03表2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23栏。
当单位基本性质=“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2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时,32行≠0且24、35、36行=0。
当单位基本性质=“23”(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时,35行≠0且24、36行=0且32行=35行。
当单位基本性质=“90”(其他单位)且报表类型≠“6”(乡镇汇总录入表)时,24、32行=0。
3行3栏+14行3栏=财决附03表13栏合计;15行3栏=财决附03表17栏合计。
3.核实性公式
16行3栏=0。
(3至12、14、15)行4至6栏=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该表为空。
如果2行3栏>0,则财决08表3栏合计行>0;当财决08表3栏合计行=0时,2行3栏=0。
如果18行3栏>0,则财决08表40栏合计行>0;当财决08表40栏合计行=0时,18行3栏=0。
如果19行3栏>0,则财决08表41栏合计行>0;当财决08表41栏合计行=0时,19行3栏=0。
如果2行5栏>0,则财决10表3栏合计行>0;当财决10表3栏合计行=0时,2行5栏=0。
如果18行5栏>0,则财决10表40栏合计行>0;当财决10表40栏合计行=0时,18行5栏=0。
如果19行5栏>0,则财决10表41栏合计行>0;当财决10表41栏合计行=0时,19行5栏=0。
如果报表类型=“0”(单户表)且单位基本性质≠“90”(其他),则23行7栏≥1。
当报表类型=“0”(单户表)时,23行8栏=1。
如果报表类型=“3”(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4”(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5”(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6”(乡镇汇总录入表)、“8”(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则23行7栏≥2且23行8栏≥2。
当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且预算管理级次≠“50”(乡镇级)时,24行≠0且32、36行=0。
如果单位性质=“2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或“23”(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且13行2栏≠14行2栏,则财决附03表(16栏+20栏)合计行≠0。
如果单位性质=“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则14行1栏、14行2栏、33行7栏、33行8栏不为零;如果33行7栏≠0,则14行1、2栏≠0。
如果单位性质=“2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则34行8栏≥1。
当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且报表类型≠“6”(乡镇汇总录入表)和≠“7”(叠加汇总表)时,3行1栏+3行2栏=0。
当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和≠“21”(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报表类型≠“6”(乡镇汇总录入表)和≠“7”(叠加汇总表)时,14行1栏+14行2栏=0。
如果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和“2”(调整表),则本表不应为空。
行政“编制人数”、“年末实有人数”与行政“独立编制机构数”指标应相匹配,其中:行政“独立编制机构数”不为零时,相应类别的行政“编制人数”、“年末实有人数”也不为零。
当部门标识代码=“101”(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且24行7栏≠0时,27行7栏≠0;当部门标识代码=“131”(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且24行7栏≠0时,28行7栏≠0;当部门标识代码=“151”(最高人民检察院)、“161”(最高人民法院)、“312”(公安部)、“313”(国家安全部)、“315”(司法部)且24行7栏≠0时,31行7栏≠0;当部门标识代码=“201”(中央办公厅)、“203”(中央组织部)……“299”(其他)且24行7栏≠0时,25行7栏≠0;当部门标识代码=“301”(外交部)、“302”(国防部)……“311”(监察部)、“314”(民政部)、“318”(财政部)……“699”(其他)、“840”(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899”(其他)且24行7栏≠0时,26行7栏≠0;当部门标识代码=“711”(中华全国总工会)、“71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781”(宋庆龄基金会)且24行7栏≠0时,29行7栏≠0;当部门标识代码=“714”(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791”(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792”(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79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且24行7栏≠0时,30行7栏≠0。
当单位名称中包含“学校”或“医院”时,14行=0。
当报表类型=“0”(单户表)且21行??0,则财决05表(43+44)栏??0。
三十一、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5表)
本表反映单位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单位应按照收入分类科目中“非税收入”类下的“款”、“项”、“目”级科目逐一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已缴国库、已缴财政专户:填列单位实际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对实行分成体制的非税收入,单位应根据分成比例和缴款凭证的缴款额分别填入“缴入本级国库(财政专户)”和“缴入非本级国库(财政专户)”。如果实行分成体制的非税收入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目级科目(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中央与地方分别使用“103013301”与“103013302”目级科目),单位应根据各级分成比例拆分填列。
未缴财政专户:填列单位应缴未缴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单位未缴留用的非税收入需在本栏反映,并说明批准留用的部门及相关文件依据。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填列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专项收入:填列单位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设置,具有特定来源,并规定有专门用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填列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五)罚没收入:填列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质、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填列单位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包括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特种矿产品出售收入等。
(七)其他收入:填列单位除上述收入外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乡镇自筹收入等。
(八)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7)栏各行;2栏各行=(3+6)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7栏各行=(8+11)栏各行;8栏各行=(9+10)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收入分类科目不应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分类科目”范围内。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栏各行≥0。
13行“10307060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栏≤财决附02表4行2栏;13行“103070602”(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栏+13行“10307060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栏≤财决附02表21行2栏;13行“103070602”(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栏≤财决附02表22行2栏;13行“10307060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栏≤财决附02表30行2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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