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经济法类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有关非居民税收问题的批复_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有关非居民税收问题的批复_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有关非居民税收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49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相关非居民税收政策的请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有关非居民税收问题的批复
(税总函〔2015〕49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相关非居民税收政策的请示》(新国税发〔2015〕10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等相关规定,外国企业(不含实际管理机构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下同)与中国境内企业签订协议或合同,在中国境内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凡未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独立企业的,由合作各方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属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居民企业,其分取的合作生产经营所得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按前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该外国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不属于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不予扣缴企业所得税。
二、外国企业与中国境内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在中国境内共同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开采石油天然气的,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居民企业。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就其取得的石油天然气开采所得和其他所得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作为投资方的外国企业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取的税后利润属于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按有关规定扣缴企业所得税。
三、适用本批复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石油天然气开采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外国企业,以及适用本批复第二条规定取得石油天然气开采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符合《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14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油天然气(以下简称油气)开采活动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油气开采活动包括矿区权益的取得以及油气的勘
石油工业部关于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收费暂行规定 一、为了依法办理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手续,明确有关的登记费用,根据地矿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的有关原则,特制定本规定。二
民政部关于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_全文 民政部关于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3]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xx兵团民政局: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下同)、天然气(含煤层气,下同)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权属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权属问题的批复(2000年5月31日国税函〔2000〕412号)四川省地税局《关于农业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