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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会有朋友问我“很多人股权转让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今天询律君就来跟大家聊聊有关股权转让的程序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
1.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也就是说在公司法对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没有作具体规定,这在一方面会使股东之间可以更自由地进行协商。
2.其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上,也就是说:
1.股权转让是股东最基本的权利,法律得到充分保护。股东可根据公司经营和个人安排及时考虑股权转让。
2.股权转让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考虑公司的稳定性,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并履行通知等法律程序。
3.重视公司章程,股东可以对股权转让规则进行个性化处理,但不允许直接禁止转让,应保留合理的股权转让渠道。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对于股权转让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