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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国电力出版社转企改制方案的批复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国电力出版社转企改制方案的批复(2006年10月31日新出图[2006]1131号)国家电网公司:你公司《关于报送<中国电力出版社转企改制方案>的函》(国家电网人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国电力出版社转企改制方案的批复
(2006年10月31日 新出图[2006]1131号)
国家电网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中国电力出版社转企改制方案>的函》(国家电网人资[2006]972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国电力出版社转企改制方案。
转企改制后的中国电力出版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和领会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资源整合、结构调整、业务重组、创新体制、转换机制等改革措施,充分发挥自身品牌效应,形成核心竞争力突出、专业特色鲜明、出版结构合理、两个效益显著的产业优势,成为符合中国国情的跨行业、跨区域、跨媒体的一流出版企业。
希望国家电网公司对中国电力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通过大力支持使其按照程序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转制工作,以求取得实效。
今后,在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凡涉及出版的行政许可事项或突破现行政策的重大事项,须由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提出专项报告,经国家电网公司审核并报我署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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