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国家文物局对《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第二项具体说明

国家文物局对《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第二项具体说明

国家文物局对《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第二项具体说明(1979年3月26日)经请示中央宣传部同意,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九日(中发〔1979〕15号)印发
国家文物局对《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
问题的规定》第二项具体说明
(1979年3月26日)
经请示中央宣传部同意,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九日(中发〔1979〕15号)印发的《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对其中第二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展品,已发表过照片的,可以允许拍照。为保护我出版权益,未发表过的,不准外国人拍照。凡不准拍照的文物,应在文物前标志“请勿照像”的中外文说明。
二、拍摄壁画、字画、纺织品等,不准使用强光灯(如碘钨灯),以免损伤文物。
三、非开放地区的文物保护单位,需经国家文物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报请中央宣传部批准,方可允许外国人照像。
以上意见,请各地参照执行。

相关法律条文

国家文物局对《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第二项具体说明 国家文物局对《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第二项具体说明(1979年3月26日)经请示中央宣传部同意,我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九日(中发〔1979〕15号)印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摄影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发[1979]15号)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备部委党委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0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_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74号)《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二????四年八月十五日外国人在中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