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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湖北省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鄂文化文〔2012〕128号2012年5月31日)目录一、湖北省文化发展“十一五”成就(一)重大活动精彩纷呈,文艺创作成果丰硕(二)公共服务日趋完善,文化
湖北省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鄂文化文〔2012〕128号 2012年5月31日)
目录
一、湖北省文化发展“十一五”成就
(一)重大活动精彩纷呈,文艺创作成果丰硕
(二)公共服务日趋完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三)文化产业快速增长,名企名牌异军突起
(四)监管引导力度加大,市场经营繁荣有序
(五)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人才脱颖而出
(六)对外交流日益扩大,国际影响更为广泛
(七)遗产保护成绩斐然,文博事业彰显特色
(八)文化旅游方兴未艾,社会贡献日趋明显
二、湖北省文化发展SWOT分析
(一)优势(STRENGTHS)
(二)劣势(WEAKNESSES)
(三)机遇(OPPORTUNITIES)
(四)挑战(THREATS)
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空间布局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发展模式
(四)空间布局
四、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文化精品生产演出
(三)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四)国际文化交流
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一)演出业
(二)文化娱乐业
(三)网络文化业
(四)动漫业
(五)艺术品业
(六)文化旅游业
(七)文化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体制改革
(二)政策保障
(三)人才保障
一、湖北省文化发展“十一五”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文化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推动各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取得新的发展。全省艺术创作持续繁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对外文化交流日益活跃,文物保护和利用成绩显著,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队伍建设和文艺人才培养成效初显。特别是成功举办了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促进全省文化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为进一步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动湖北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我省“十一五”文化发展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重大活动精彩纷呈,文艺创作成果丰硕
“十一五”期间,我省文化活动空前活跃,呈现规模大、规格高、亮点多、影响广等特点。成功承办或举办了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第八届全国舞蹈比赛、全国地方戏曲优秀剧目南方片展演、第八届楚天文华奖全省戏剧汇演、第九届楚天文华奖剧本文学评奖、第九届楚天文华奖全省音乐舞蹈比赛、首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第六届和七届湖北省黄梅戏艺术节、第四届湖北省楚剧艺术节等多项国家和省级文艺赛事。成功组织了中国戏曲现代戏年会、迎奥运楚天文艺精品北京行、上海世博会湖北活动周和历年百团上山下乡暨金秋新春巡回演出季等重大文化活动。相继开展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建国60周年文艺演出。圆满完成湖北援建汉源灾后重建工程胜利竣工文艺晚会等省委、省政府指令性演出任务。成功组织了民族舞剧《王昭君》赴北京、上海、内蒙古的演出活动。
文艺精品生产硕果累累,在全国性文艺评比中成绩名列前茅。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我省有8台剧目参赛且全部获奖,文华大奖和获奖剧目总数均居全国首位。2台剧目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剧目奖。多台剧目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3台剧目获第九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特别奖,1台剧目获文华优秀剧目奖,入选和获奖剧目总数居全国第二。10个节目在第八届全国舞蹈比赛中获奖。此外,一批极具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竞立舞台,成为各地靓丽的文化名片。大型美术创作项目、水彩、雕塑、国画、书法等研究创作表现优异。群众文化创作在“八艺节”获43个“群星奖”奖项,名列全国第一;在“九艺节”获得23个“群星奖”奖项,名列全国第三。
艺术展览丰富多彩。5年间,湖北美术馆成功举办65个展览项目,承办了第四届全国画院优秀作品展、国风归来--第二届国际剪纸艺术展、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油画作品展、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巡展等多次国家重大展览项目,自主策划举办具有湖北特色的展览和引进的高水平外展内容不断丰富。
(二)公共服务日趋完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十一五”是湖北历史上对文化设施投入最多的时期。2006至2010年,湖北省文化(文物)基建计划总投资达到140??79亿元(图1)。
城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以成功举办“八艺节”为契机,全省总投入30多亿元,新建、改建35个演出场馆,建成省美术馆、省博物馆扩建工程、武汉琴台大剧院、武汉琴台音乐厅等国内一流的标志性文化建筑。省图书馆新馆主体工程已于2010年封顶,一批设施先进的文化项目,如省京剧院小剧场以及部分城市的图书馆、博物馆等已经建成使用或正在开工建设。
图1??2006-2010年湖北省文化(文物)基建计划(略)
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达107个,92个参加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的图书馆,都达到国家等级馆标准,创历史最好水平。公共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与高校、科研等系统图书馆和情报机构组成的文献信息资源网络体系逐步形成。“1+8武汉城市圈”图书馆联盟建设开局良好,机构建设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在馆际通阅服务、开通联盟网站、构建联合服务平台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取得重大成果,积累了丰富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投入16936万元,共资助98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改造或新建。村文化室纳入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统筹建设,发展迅速。
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服务国内领先。全省文化系统建成各级中心和服务点共1262个,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23697个,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合作共建村级基层服务点12000个。基本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网络覆盖全省的目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省分中心自建数据总量已达1??3TB,加上国家下发和购买的资源,省分中心免费提供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用户使用的文化信息资源总量已达13TB,年服务读者达6000余万人次。2006至2007年建设的6个试点县(市)均被文化部授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国示范县”荣誉称号。
流动舞台车、流动电影放映车工程成效显著。全省为各县市文艺院团配备流动舞台车99台,解决了基层单位送文化下乡转场难、搭台难、交通难等问题,全省专业艺术院团每年下乡演出2万场以上。流动电影放映车(船)114台(艘)、数字电影放映机533台,发放中央和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资金5835万元,放映总场次达到103??26万场,观众4??46亿人次。
城乡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学校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等形式多样,红红火火,形成众多文化活动品牌,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三)文化产业快速增长,名企名牌异军突起
文化产业连年快速稳步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2006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4??57亿元,2010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41??25亿元(图2),为2006年的2??8倍。演艺、娱乐、网吧等行业快速增长,新兴文化产业迅猛发展。初步呈现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图2??2006-2010年湖北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略)
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名企名牌异军突起。全省投资163亿元启动并建成了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木兰湖明清古民居风俗园等一系列大型文化产业园区。江通动画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艾立卡电子有限公司成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武汉杂技团的杂技表演《海盗》成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宜昌金宝乐器、滚石音乐台、楚天激光、海豚传媒等文化企业蓬勃发展。
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不断提升。我省相继举办了武汉(国际)文化产业博洽会、中国中部地区(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会、湖北文化产业招商博览交易会,大力打造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等文化节庆活动,积极构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获得的文化产业投资不断增加,进一步扩大了湖北文化的影响。
(四)监管引导力度加大,市场经营繁荣有序
文化市场政策法规体系、管理执法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初步建成了较为完备的文化市场政策法规体系。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网吧、娱乐、演出、音像等文化市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文化市场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奠定了重要法律基础。二是初步建立起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推行目标管理,建立了工作责任机制;加强督办检查,建立了日常管理工作“五制”;加强联络协调,建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治理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了文化市场12318举报电话系统,形成了公众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实施阳光执法,建立了执法公告机制;提供安全上网渠道,建立了疏堵结合机制。三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全省基本完成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了全省文化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制度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实现了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标识、着装、证件的三统一。
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初步建成了有序发展的文化市场体系,涵盖演出、娱乐、网吧、音像、电影、网络文化、艺术品、艺术培训、图书报刊等门类。大投资、大规模、多项目、多品种的文化经营场所逐渐占据市场,成为文化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二是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已成为文化市场供给的主体,市场主体缺位的问题明显改观。民营资本文化经营主体达到50%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三是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十一五”期间,全省营业性演出年均20000余场,观众达2000万人次,网吧市场合理控制在8500家之内,歌舞娱乐、电子游艺经营规模档次不断提高,艺术品以及网络动漫产品市场消费比例不断上升,产品供应体系更加优化。四是农村文化市场不断发展。共评选出30个“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十佳乡镇”和50个“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优秀乡镇”,正确引导农村文化建设,积极培育符合农村消费水平和个性的文化市场。
加大市场管理和执法力度,市场秩序不断规范。5年来,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管理,根据不同时期文化市场管理重点,开展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年均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100000余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8万余家(次),行政警告1500家(次),取缔“黑网吧”、“黑游艺厅”等1000余家。
(五)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文化人才脱颖而出
文化宏观管理体制不断创新。省文化厅认真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文化行政部门管理职能进一步转变,服务社会,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文化行政部门对文化单位的管理方式,逐步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以“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从“管理脚下”到“服务天下”转变。
公益性文化单位,积极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激发了内部活力,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了农村文化“以钱养事”即“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基层的实施意见》等一批重要文件。对公共文化建设项目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开展检查督办。制定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人员培训规划,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素质。
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取得新进展。武汉市豫剧团、武汉市越剧团、武汉市评剧团、湖北音像艺术出版社、湖北省话剧院等转企工作启动并取得积极成效,改变了国有文化单位市场主体缺失、竞争力不强的状况。
积极探索文化发展新模式,开展部省、厅市文化共建。我省与文化部签署了《文化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城市圈文化发展共建协议书》,省文化厅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建协议。
积极实施人才强文战略,人才工作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出台多个人才奖励、培养和资助办法,把实施“人才兴文”战略摆到突出位置。人才培养经费、人才引进数量不断增加,层次明显提高,人才成绩优异。我省在声乐、戏曲表演、美术、话剧等各专业领域表现突出,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上摘金夺银,一批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和省政府专项津贴,成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文化部优秀专家。
(六)对外交流日益扩大,国际影响更为广泛
“十一五”期间,我省对外文化交流积极活跃,交往范围日益扩大。2006年至2010年,我省累计派出2472人次,引进8949人次,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文化交流。先后举办了“俄罗斯文化年”、“挪威?湖北周”、“德中同行-走进湖北?武汉”、“台湾?湖北(武汉)周”等大型综合性文化交流活动。成功组织《家住长江边》、《钟鸣楚天》等精品剧目赴西班牙、新加坡、日本等国演出,先后在日本、比利时、塞尔维亚、波黑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举办了珍贵文物和优秀艺术作品展出。编制完成《湖北省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精选》,并集中向海内外推介。圆满完成文化部交付的,赴埃塞俄比亚、贝宁、毛里求斯和法国海外省留尼汪、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国家文化交流任务。成功组织了法国总统希拉克和夫人、美国前总统卡特、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日等访鄂期间的文化活动。
国外优秀剧目和展览等文化项目相继引进。成功举办了俄罗斯全明星芭蕾舞团及交响乐团、俄罗斯电影展、俄罗斯十九世纪现实主义绘画艺术展在武汉的文化交流活动。引进了《挪威艺术家约恩?斯汀作品展》、《凝视-墨西哥当代摄影展》、《对视-乌拉圭艺术家摄影作品展》等高水平涉外展览,邀请韩国国家音乐大喜筵促进委员会来我省进行文化交流,邀请台湾鸿禧美术馆、意大利乌菲齐博物馆来我省进行大型艺术展览,并通过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和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等平台,集中邀请到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艺术家前来进行各项文化交流。
(七)遗产保护成绩斐然,文博事业彰显特色
文物保护成就显著。楚纪南故城遗址、盘龙城遗址、龙湾遗址、屈家岭遗址、石家河遗址等被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项目,2010年国家文物局和湖北省政府签订了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共建协议。公布了第一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单位,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编制和维修工程相继进行。辛亥革命和近现代文物单位保护工作进展顺利。文物藏品科技保护及文物征集取得新成绩,文物科技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文物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考古发掘令人瞩目。先后对辽瓦店子遗址、云梦睡虎地汉墓、熊家冢墓地、乔家院遗址、北泰山庙墓地等进行了考古发掘。我省三峡库区田野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全部规划任务,42处地面文物搬迁保护项目全面完成,屈原祠复建完工开放。南水北调工程文物保护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获得一批珍贵文物与重要发现。
文物普查和申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任务,新发现文物点约3万处,在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文化景观、20世纪遗产等调查登录方面实现突破,长城资源调查取得重要收获,共调查确认长城18段,14.4公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91处,完成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推荐申报工作。开展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全省2514件(套)一级文物及近10万件二、三级文物全部纳入省文物信息中心机房,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湖北管理处”成为全国具有文物进出境审核资质的14个机构之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重大突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专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普查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完成重点项目调查36434个,收集资料实物9041件,汇总文字资料4699册,音像资料3699盒,电子资料12116G。四级名录体系初步建立,拥有国家级名录105项,省级名录260项,市(州)级名录505项,县级名录1732项。分别由我省牵头和参与申报的“端午节”与“中国剪纸”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得到加强,全省有39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83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逐步增强。
古籍保护工作进展顺利。古籍保护机构和制度得以建立和完善,古籍培训和普查登记工作相继全面展开,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省级珍贵古籍名录》推荐、评审工作业已启动,7家单位和210部古籍分别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名单。
博物馆建设彰显特色。综合类博物馆建设扎实推进,湖北省博物馆、武汉市博物馆、荆州博物馆为国家一级博物馆,湖北省博物馆为“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一批高水平的地市级和县级博物馆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之中,专题特色馆及民间博物馆逐渐丰富。博物馆、纪念馆展览水平改进提升。全省134个各类博物馆、纪念馆中,文化(物)部门归口管理的87个已经全面实行对社会免费开放。
(八)文化旅游方兴未艾,社会贡献日趋明显
文化与旅游结合更加紧密,全省文化旅游蓬勃兴起。包含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大遗址片区、古民居、近现代革命遗址等在内的物质文化遗产和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了湖北省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等最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各种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工程,为改善地方文化生态、调整经济结构提供了新契机。各地结合本地区文化特色,纷纷举办大型文化活动,“随州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屈原故里秭归端午文化节”、“来凤?中国土家摆手舞文化旅游节”、“黄石国际矿冶文化节”等影响逐步扩大。
二、湖北省文化发展SWOT分析
(一)优势(Strengths)
1、资源禀赋独特卓异
湖北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楚文化和三国文化之乡,是古人类和中华文明发祥地以及中国近现代革命策源地之一,南北文化在此交汇融合,文化资源禀赋富集丰厚,文化生态系统多姿多彩,为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提供了取之不竭的资源保障。
2、文化发展基础良好
我省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化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创新,一系列利于文化事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长的政策相继出台,艺术创作实力得到增强,文艺精品创作不断涌现,文化产业显露良好发展势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民营文化企业蓬勃发展,一批文化产业聚集区初步成型、快速发展,产业平台得到提升。
3、文化需求日趋旺盛
全省人均GDP已经超过4000美元,基本实现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人民群众更加注重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精神文化消费需求日趋旺盛,文化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文化发展繁荣的群众基础更加坚实、文化消费市场进一步扩大。
(二)劣势(Weaknesses)
1、文化发展不够均衡
一是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大、中城市文化发展势头较好,农村文化事业仍然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文化基础设施不够健全,设施陈旧落后,一些基层文化单位缺乏正常的运行经费保障,阵地文化活动开展困难,不少地方的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还比较单调和缺乏。二是事业产业发展不平衡。文化事业发展成绩显著,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和地位,但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规模不够大,全国知名的文化产业品牌和文化产业集团还不多。三是文化人才地区分布不平衡。大、中城市特别是武汉市高层次文化人才相对集中,小城市与县级以下文化人才十分缺乏。文艺人才断层、断档现象较为普遍,相关专业拔尖人才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短缺。
2、体制束缚依然存在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阻力较大,“等、靠、要”思想仍较严重,文化产业部门分割现象还比较严重,资源整合难度较大,文化发展投入渠道单一,吸纳社会资金相对较少。
(三)机遇(Opportunities)
1、文化建设地位更加重要
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并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在促进中部崛起、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湖北长江经济带(以下简称“两圈一带”)、大力支持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和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及东湖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政策背景下,湖北文化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文化发展繁荣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明确,文化建设地位更加突出,湖北省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发展已展现出良好态势。
2、文化经济科技日益融合
文化与经济、科学技术等融合日益紧密。网络技术、数字技术、新型传媒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文化发展提供了先进手段和表现形式,文化创意产业方兴未艾,文化与科技不断融合,为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开拓了新的领域和空间。
3、文化遗产利用前景广阔
文化遗产承载历史记忆,具有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文化遗产展示工程可以提升当地文化品位,带动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发展。许多文化遗产成为城市名片和文化品牌,育民、惠民、富民效益逐步体现。以“保护优先”为前提,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在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中具有广阔前景。
4、国际文化交流日趋活跃
伴随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国际经济文化交流日趋活跃。湖北省文化特色鲜明,近年来坚持“引进来,走出去”战略,不断拓宽国际文化交流渠道,提高文化交流层次,打造优势品牌,产生了良好的国际影响,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增长,外部需求日益扩大,为湖北省文化发展与对外交流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挑战(Threats)
1、文化需求更加多样化
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多样性和差异性进一步增强,各种文化空前活跃。在多元中坚持主导,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成为我省文化发展的最大挑战。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任务非常艰巨。
2、文化竞争更为激烈化
我省文化产业与国内领先区域还有明显差距,与中部及其他省市区之间,面临着一定程度的产业结构趋同、产业发展方向相似等一系列问题,市场竞争激烈。面对外国文化产品加速进入,中国日益受到其他国家在文化阵地、文化市场、文化资源等方面的挑战和竞争,甚至威胁到文化安全。
3、遗产保护愈益紧迫化
伴随城乡建设快速进行和重大工程纷纷实施,我省文化生态变化巨大,文物考古发掘、整理以及保护工作日趋繁重,专业工作人员和文物保护资金不足凸显,文物偷盗走私现象屡禁不止,文物安保工作面临空前压力,一些依靠口传心授进行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失,许多传统技艺式微消亡,一些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流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现象时有发生,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亟待加强、刻不容缓。
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空间布局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全省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快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文化强省。
大力加强武汉与襄阳、宜昌“一主二副”文化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重点支持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和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文化建设,激活文化创造力,增强文化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走出一条传承历史优秀文化与弘扬现代先进文化相结合的文化科学发展之路,为顺利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为实现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目标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文化软实力明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备,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左右;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充满生机活力的文化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努力把湖北建设成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人才荟萃、文化实力雄厚的文化强省。
(三)发展模式
全省文化发展坚持城市文化、农村文化协调并进;坚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共同繁荣;坚持文化创新、文化开放相互促进;坚持专业艺术、群众文化统筹建设;坚持抢救保护、合理利用配套推进。积极探索文化发展的产业联动模式和点轴空间增长模式。
1、产业联动模式
以大文化统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与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融合,加强文化与旅游、商业、体育等相关产业的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文兴旅,以文兴商,以文兴体,共同打造区域文化品牌。
2、点轴增长模式
着力培育文化发展的增长极。通过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培育文化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发挥文化企业在推动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方面的市场主体作用,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形成一批文化中心城市和品牌文化区,并以此为依托重点开发和推广一批跨区域的主题文化线路,以文化中心城市、文化产业园区为节点构建湖北文化网络。
(四)空间布局
十二五期间,通过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塑造品牌,形成以武汉为中心,以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支撑的文化发展空间布局,具体表现为“一心二圈、一环三带”。
“一心”:
武汉是全省文化发展的龙头,是引领武汉城市圈和联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文化中心城市。
“二圈”:
全省形成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二圈”互动的文化发展格局。武汉城市圈以推进荆楚文化的现代化为主要目标,形成现代城市文化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以荆楚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为目标,形成自然生态文化圈。
“一环”:
“多彩大楚”文化景观环,即依托“武汉-孝感-随州-襄阳-十堰-神农架-宜昌-荆州-武汉”构建一条贯穿湖北全境的文化景观环,也是一条环形的文化线路和文化产业集聚带。
“三带”:
“精彩三国”文化景观带,即依托咸宁(赤壁)、武汉、襄阳、荆门、宜昌、荆州、鄂州等构建一条纵贯湖北中部地区的文化景观带,展示脍炙人口的三国文化。
“炫彩土苗”文化景观带,即依托“恩施-宜昌”,构建一条横贯湖北西部地区的文化景观带,展示绚丽多姿的土苗民族文化。
“壮美山河”文化景观带,即依托“武汉-黄冈-黄石”构建一条环绕湖北东部地区的文化景观带,展示湖北壮美的红色文化。
四、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打造湖北特色文化品牌和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全面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各省、市、州等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城市文化设施的强大辐射示范功能,大力充实、提升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保障乡村居民基本文化权利。
立足本地资源、体现自身特色,按照国家标准新建和改建一批博物馆场馆。加快完成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积极筹划推进中国南水北调博物馆的建设,大力推进综合性博物馆、特色博物馆、专题博物馆、民间博物馆的建设,打造一批品位高、区域分工明确、主题特色鲜明的博物馆。加强整合现有博物馆展示内容,调整创新展示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和制度建设。加大数字化、信息化投入,丰富博物馆数字信息。加强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博物馆的安全防护。持续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博物馆志愿者”等活动。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加快完成省图书馆及市级图书馆的新建和改扩建,优化各级公共图书馆服务功能。积极推广图书馆总分馆制、流动图书馆、流动图书车和自助图书馆模式,努力建立健全跨地区、跨系统的“图书馆联盟”、“图书馆联合体”等机制,建立完善区级图书馆,增建少儿图书馆,实施流动图书车配送工程,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进程,努力实现文化、教育、科技系统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全省公共图书馆100%实现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争创优质服务品牌。
筹备新建省群艺馆。新建改建一批市、州群艺馆(文化馆)。把群艺馆及文化馆打造成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展示中心、群众文化产品创作中心、文化活动培训指导中心。
实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工程。在条件具备的城市建设美术馆、音乐厅等文化设施。逐步实施美术馆免费开放。
增加对全省市州城区的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室)的设备补助支持力度,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社区和街道文化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咸宁市艺术学校、十堰市艺术学校等建设,并以此带动全省文化系统艺术院校设施的建设和改善。
进一步优化整合农村文化设施体系,利用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等资源,对已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给予设备购置专项补助,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文化中心户建设。积极融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2、优化提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以国家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为基础,积极创新技术模式,建立省、市、县、乡、村间高效的资源传输通道,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村入户。发展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完成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硬件设备的扩充升级。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构建湖北地方特色数字文化资源体系,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和技术培训,进一步深化与省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的资源整合,继续与湖北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荆楚旗帜网、湖北省电子政务中心、湖北省电信分公司等多家单位和机构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深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工作,推进免费服务,面向基层群众、特别是面向青少年和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公共互联网服务,年服务达到1亿人次。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继续保持我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3、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以“群星奖”评比为抓手,积极推动群众文艺活动,扶持优秀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将全省中小学生幼儿书画作品比赛、湖北省中老年人艺术大赛、湖北省青少年音乐舞蹈大赛、湖北省高校“青春歌会”等活动办成全省最具影响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充分利用好省、市艺术院团和剧场等演出基地,不断开拓演出市场,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用好用活全省专业艺术院团送戏下乡政府资助专项资金,采取奖励、政府采购等措施鼓励优秀剧目扩大演出。省市专业院团及企业单位积极开展文化对口帮扶,繁荣农村文化活动。
重点利用湖北美术馆等艺术场馆,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美术展览品牌,建立国际艺术展览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美术馆展览、收藏、研究、公共教育的社会功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进一步巩固广场文化现有品牌,打造新品牌,推动广场文化活动品牌化、经常化。进一步推动“文化进社区”活动,大力面向社区居民及农民工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注重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每市至少培育1个全省知名的社区文化活动品牌。围绕年节庆典等,形成特色系列,使广大群众热心参与,开心享受,文化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以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为基础,利用周末及民俗节庆组织开展文艺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评选优秀文化中心户、优秀民间演出团体、优秀民间艺人等活动,鼓励农民自办文化。
进一步推动全国文化先进单位、省级文化先进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加强各地优势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发展。
专栏1?惫?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综合性研究和示范区建设,选取黄石等地区,着力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路径、方式、方法和措施,推出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市、县、乡、村、社区和项目。
2、博物馆建设工程:完成湖北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辛亥革命博物馆工程,完成咸宁、黄冈、鄂州、宜昌、孝感等市级博物馆和黄石市水泥遗址博物馆等专项博物馆的建设。鼓励企业或个人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一批专题博物馆。
3、图书馆建设工程:建设好省图书馆新馆,完成鄂州、黄冈、孝感、咸宁、天门、潜江、襄阳、荆州、随州、恩施等市级图书馆的建设。每年支持建设10个县、市、区级图书馆。
4、群艺馆(文化馆)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黄石、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襄阳、荆州、宜昌、随州等市级群艺馆。每年支持建设10个县、市、区级文化馆。
5、艺术院校建设工程:建设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荆门市艺术学校、咸宁市艺术学校、十堰市艺术学校及恩施州艺术学校等工程,完善全省文化系统艺术院校硬件设施。
6、剧院、美术馆、音乐厅建设工程:在黄冈、襄阳、恩施、十堰等市、州建设剧院、美术馆、音乐厅等文化设施。
7、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工程:2013年前对全省市州城区街道文化中心(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的专业设备购置给予专项补助,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街道和社区文化服务体系。
8、文化场馆数字化建设工程:推进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的建设进程。以省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建设为龙头,依托国家数字图书馆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全省推广数字图书馆服务,开展参考咨询和远程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建立湖北数字图书馆服务门户,在线存储能力不小于150TB,向读者提供揭示性书目信息500余万条,电子图书50余万种,电子报刊12000种,在互联网、馆域网上向读者提供超过50TB的湖北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和影视频资源,网站日均访问人次在1万人次以上,初步达到中西部一流水平的省级数字图书馆建设规模。进一步丰富博物馆的数字信息展示。
9、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工程:根据文化部要求,在完善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硬件设备扩充升级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构建湖北地方特色数字文化资源体系,年数字资源加工量达到500GB。
10、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加舞台艺术精品、地方戏曲精品等在各市、州免费公益演出的场次。继续实施送书下乡、送戏下乡,实施流动图书车配送工程,争取实现市、县级图书馆都有省财政统一配备的流动图书车。
(二)文化精品生产演出
1、打造文化艺术精品
大力推进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和演出。举办湖北艺术节,三年一届,集中展示一段时期内我省舞台艺术、美术和群文创作的成果,扩大湖北文化影响。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积极开展主题性剧目和现实题材剧目创作,争取2-3项全国性以及区域性的重要文化活动或文艺赛事在湖北举行。建立全省舞台艺术工作科学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湖北省舞台艺术咨询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为全省重大文艺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提供决策咨询,参与我省重点剧目的规划、立项和攻关。以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和时代精神为主旨,不断丰富创作手段,科学组织主创团队或邀约知名剧作家为我省知名艺术家和优秀演员量身定做、打造、打磨精品剧目。大力发展社会文艺创作生产机构,鼓励设立知名文艺家创作室,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积极创作。
2、保护与发展湖北地方戏曲
继续加大地方戏曲保护、传承和发展力度,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护与发展湖北地方戏曲的通知》精神,管好、用好地方戏曲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办好三年一届的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和全省楚剧、黄梅戏、荆州花鼓戏等地方剧种艺术节,深入挖掘、整理与创新地方戏曲传统剧目,加强地方戏曲后备人才的培养,推动我省地方戏曲繁荣发展。
3、提高文化艺术作品市场占有率
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加强对精品力作的宣传、推介,进一步做好市场营销,组织好文化艺术精品的首发、首演及展演、展播、展出活动,提高优秀作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快文化艺术精品的市场化和普及化,努力增加演展场次,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专栏2?蔽幕?艺术精品生产演出重点项目
1、舞台艺术精品打造工程:以“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华奖”为抓手,全省争取有10项文艺精品获得国家级奖项;各市州每年力争推出1-2部优秀文艺作品,实施推广“一县一品”文化品牌创建活动。
2、重大美术创作工程:发挥国办画院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省美术创作繁荣发展。每两年推出一项重大美术创作项目,出版作品专辑。重点抓好“情系神农架”等大型美术创作和展示项目。
3、艺术创作生产引导扶持工程:实施精品剧目扶持计划、地方戏剧种保护和扶持计划、部分艺术品种阶段性引导扶持计划、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重点扶持计划、优秀艺术院团引导扶持计划、优秀艺术作品推广计划、文艺理论与批评扶持计划。
(三)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1、做好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研究、保护和维修力度,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具体实施。
着力做好现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积极部署推进黄石工业遗址、恩施州土司王城遗址“申遗”的各项相关工作。
加强荆州片区等大遗址的保护与利用,继续实施三峡工程、南水北调等重点工程的文物保护及后续工作,加快建设国家水下文物保护体系建设,推进长城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明清皇家建筑湖北片区的保护工作,加大古民居的抢救与保护力度,重视近现代革命文物以及其他物质文化遗产的维修、保护与利用,全面建成富于荆楚文化特色的文物史迹网络。
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建立完善文物安保制度,增加安全保卫设施,提高科技运用、防范能力。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好普查资料的系统整理、编目、存档和研究出版。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建设,重点完善市、县级名录体系,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名录项目管理和保护,落实各级名录保护计划和措施。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文化遗产日”,开展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演出、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民众生活。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命名2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落实国家级和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扶持措施,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依托各地文化创意产业园或群艺馆、文化馆,集中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或传习所。统筹规划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开展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培训和生产性保护,命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促进文化旅游等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办好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建立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完善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建设,形成国家和省、市、县四级信息化管理体系。制定《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制定繁荣发展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规划。
3、实施古籍保护计划
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古籍保护,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整理并基本完成对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统的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的普查工作,摸清全省古籍底数。建立全省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实现古籍分级保护,建立《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继续组织好“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工作,并命名“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着手编纂《中华古籍总目(湖北卷)》,积极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加强古籍修复工作,优先修复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濒危古籍,有效利用古籍保护成果,加快古籍数字化工作,大力加强古籍保护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才。
4、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和利用。积极配合做好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利用和申报工作。
专栏3?蔽幕?遗产保护与利用重点工程
1.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程:继续做好武当山古建筑群、明显陵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做好明显陵保护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实施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黄石工业遗产、恩施土司遗址的“申遗”准备工作。
2.大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实施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共建示范项目,重点保护和展示楚纪南城遗址、熊家冢墓地、纪山楚墓群遗址、龙湾遗址、盘龙城遗址、屈家岭遗址、石家河遗址等。力争将铜绿山遗址、擂鼓墩古墓群、叶家山墓群、建始直立人遗址、郧县学堂梁子(郧县人)遗址等列入国家“十二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扩展项目。
3.重点工程文物保护与利用工程:加强三峡工程湖北库区、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对三峡湖北库区出土文物标本进行清理、修复和展示,编制三峡湖北库区后续文物保护实施规划,做好相关学术研究。配合鄂西圈建设,重点做好秭归凤凰山文物景区和巴东狮子包民俗文化公园的对外开放工作,打造三峡文化(文物)旅游新品牌。全面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地面文物保护和地下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全面完成省内配套进行的引江济汉和兴隆水利枢纽工程文物保护工作,做好各项考古工作学术成果的研究和整理出版。加强长城资源保护和利用,整合资源调查成果,推进“四有”基础工作,完善保护规划和监测管理。
4?惫?家级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加强对中国近现代革命文物的保护,加大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和经费投入,编制好保护规划,合理利用。
5.古民居保护示范工程:遴选5-10处古民居予以重点资助保护,优先发展集中分布、连片成线的区域。以木兰湖古建筑群和凤凰山古建筑群等作为示范,实施乡土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展示园区建设。
6.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程:严格按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申请、审批和命名程序,选择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设立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同时重点扶持清江流域土家族苗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和保护工作。推进非遗博物馆传习所规划建设。
7.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工程:依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结果与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着力建设湖北省文物数据库、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立全省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
8?蔽奈锇脖9こ蹋呵惺导忧慷院?北省世界文化遗产、大遗址、国保单位、博物馆等的技防、消防、防雷及文物征集等安保工作。
9?崩?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工程:协助相关部门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切实保护文化生态格局,保留城市个性与特色。
(四)国际文化交流
1、不断扩大交往范围
巩固与法、日、韩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往,增强与俄罗斯、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等欧洲国家的文化交流,拓展与澳大利亚、美国、英国等国家的文化交往,开辟与非洲国家和地区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文化交流,并进一步提升文化交流层次。
2、努力拓展交流渠道
服务大局,高效优质地完成好文化部、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对外文化交流任务,主动做好与各国驻汉总领事馆的文化交流活动,不断促进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拓展民间交流合作领域,鼓励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民间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文化交流,鼓励省内文化团体和企业与海外华人华侨文化团体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对外文化人才交流及培训机制。
3、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精心培育对外交流文化品牌,着力开拓国外演出展示市场。充分利用我省歌舞、杂技、戏曲、美术、武术等文化资源,不断完善对外交流精品项目库。积极探索政府支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扩大商业性展演和文化产品销售,提高市场运作的项目比例。借助国外著名的艺术节、博览会等平台积极推介湖北文化精品,争取有更多的文化项目和文化产品进入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平台。推动文物和艺术精品的海外展示展览。充分利用海外文化传播网络,改进对外文化交流宣传方式,增强湖北文化传播力度,扩大覆盖范围,提升知名度。
4、大力引进优质资源
加大对世界各国及各地区精品剧目、展览等文化项目的引进力度,利用好武汉国际杂技节、湖北国际漆艺三年展等节庆和展示展览活动。广泛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及各地区的优秀文化成果、有益经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机制,大力引进文化人才、智力、技术和资金,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专栏4?惫?际文化交流重点工程
1、“文化湖北”工程:大力实施“文化湖北”形象塑造与宣传工程,充分整合全省各种优势文化资源,利用各种对外交流平台,积极宣传推广湖北的独特文化形象和丰富文化内涵。
2、文化友好交流工程:继续增强与外国各驻汉总领事馆的文化合作与交流,组织经常性的文化活动,提供权威性的信息服务,开展各类学术交流,为湖北文化产品的海外推广开辟渠道。并积极构建与不同国家、地区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友好往来渠道。
3、湖北文化产业和贸易海外促进工程:实施湖北文化精品海外推广计划、对外文化贸易信息服务计划、外向型文化企业扶持和产品孵化推广计划、对外文化贸易平台建设计划。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充分利用我省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加快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教育等方面的融合与互动,做强做大文化企业,不断催生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拓展文化产业空间。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
到2015年,文化产业成为全省的支柱产业,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培育10个在国内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龙头和重点企业,初步建成2-3个文化产业集群,3条文化产业带,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20-30多个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一)演出业
着眼文化与旅游、商业、科技、媒体、资本、市场的融合,引入社会投资,整合艺术院团及演出场所资源,推进演艺市场资源联动共享,培育演出产业链,引导演出业向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超市化方向发展。建立武汉城市圈演出联盟、鄂西圈演出院线、湘鄂赣演出联盟等,吸引全省主要艺术院团、演出中介和演出场所自愿加盟,打造演艺剧目创作生产、营销推介、演出场所等完整的产业链,促进全省演出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
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培育演出市场主体。支持和引导国有演出单位引进社会资本,按照系列化、项目化、品牌化、科技化、大众化的要求,改造传统的文艺创作、生产和传播模式,提升文艺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强营销推广和产品经营。
引导演出场所向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城市特色街区、城市游憩商业街区等集聚,提高演艺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市场影响力。依托网络,开辟“荆楚演艺在线”,及时发布演艺资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二)文化娱乐业
加强政府引导,实行规范管理,倡导积极向上、内容健康、形式丰富多彩的大众化娱乐项目和经营活动,重点扶持文化品位高、有特色、大众化的娱乐项目,大力发展娱乐性演艺和群众性游艺娱乐。
打造品牌,形成休闲娱乐集聚区。鼓励各地市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和已有基础,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娱乐品牌,促进娱乐企业在空间上进一步集聚,形成城市特色娱乐街区。
以文化休闲为核心,整合商业休闲、旅游休闲等城市各类休闲资源,营造休闲娱乐氛围,完善休闲娱乐产业链。
(三)网络文化业
严格控制网吧增量市场,合理规划存量市场,不断拓展网络文化服务功能。
培育企业主体,引导和鼓励网吧连锁经营。强化对网吧和经营性网站的管理,培育和扶持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有市场竞争力的连锁网吧企业,使规范化、规模化、主题化、品牌化的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成为网吧行业的市场主体。到2015年,全省网吧总量控制在8500家以内。
培育扶持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加快创作制造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精品佳作。
(四)动漫业
积极扶植具有荆楚文化及湖北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创动漫产业,以中国光谷创意基地、洪山创意中心为支撑,以动漫产业链的全面拓展为导向,加大动漫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和投入,推动武汉构建“中国数字艺术之都”,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建立动漫产业基地。
建立湖北动漫产业投融资平台,培育一批动漫龙头企业。到“十二五”末期,打造5个具有竞争力的龙头动漫企业,培育12个具有较高市场价值的动漫品牌,原创精品生产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实现动漫产业产值100亿元。
充分挖掘湖北文化资源,研发和制作原创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推动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的开发与生产。鼓励企业生产制作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
整合教育、培训、研发、孵化、营销、节会等各种动漫产业资源,构建完整的动漫产业体系。
(五)艺术品业
积极挖掘、开发和整理美术、书法及民间艺术品资源,加快艺术品创作、研究、收藏、展示、设计、生产、加工、交易等一体化,完善艺术品产业链。规范美术、书法及艺术品交易行为。
鼓励各市州依托博物馆,充分利用地方文物资源,形成以文物复仿制品为主导的博物馆文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文博鉴赏培训等一体化文博产业,建立一批特色鲜明的文物复仿制品基地。
建立一批专业性较强、综合业态明显的艺术品经营市场,力争形成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艺术与收藏产业。
(六)文化旅游业
积极推动文化与旅游业的结合,为文化产业延伸创造广阔的市场空间,力争建设20个左右特色文化旅游区。
积极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将楚文化、三国文化、土苗文化等优势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使文化旅游成为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新的突破点。
鼓励各市州依托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活动和特色商品,将文艺表演、传统民俗活动、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各种物质文化载体等充分融入旅游线路中,提高文化资源的利用率。
(七)文化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
在我省文化资源丰厚的地区,通过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的形式,整合资源,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鼓励各市州突出地域特色,实行错位发展,依托各地优势文化企业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充分发挥园区对创意设计企业的培育、集聚、示范和推动作用,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为创意设计企业搭建优质服务平台,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品牌园区,品牌产品、品牌企业,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形成。
鼓励各市州积极举办大型文化创意成果展览,打造国内、国际创意设计交流平台,使文化创意业成为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推动力量。
到“十二五”末,力争创建20-30个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家以上文化企业上市。
专栏5?蔽幕?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1、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全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文化产业成长性强的园区集群。大力推进“武汉?中国文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着力培育武汉光谷动漫产业园区、洪山创意中心、“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宜昌三峡文化产业园区、荆州楚文化产业园区和襄阳米芾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力争有1个园区进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名录。
2、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加强湖北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在省级示范基地中遴选一批,予以重点扶持,到“十二五”末期,力争新增3至5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3、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工程:出台优惠政策,建立专项基金,培育和引进一批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文化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重组等多种形式,尽快壮大规模、提高集约化水平,做大做强。推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
4、特色文化区域创建工程: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文化强县、文化名镇、文化名村的建设,形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强县(市、区)-文化名镇-文化名村等完整的特色文化区域体系。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同创建中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山水园林城市、旅游城市等结合起来,强化措施,联手推动,整体作战,形成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中心城市。开展“湖北文化强县市(区)”创建活动,每年遴选3至5个,重点扶持建设。开展创建湖北文化名镇、名村创建活动,每年各遴选5至10个,重点扶持建设。
5、特色文化节庆扶持工程:充分利用各地文化资源,采取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运作方式,巩固已有的文化节会,将其培育成文化特色鲜明,与旅游、经贸活动紧密结合,互动互彰,充分展现当地人文优势、生态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有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并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常年性品牌节庆活动。创新开发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节会。
6、特色文化商品开发工程:积极引导各市州依托自身的文化资源优势,研制开发一系列凝聚湖北区域文化特质、具有高附加值、工艺精湛的特色文化商品。延伸文化产业链,壮大文化产业。
7、文化产业公共平台建设工程:整合集成各类资源,提供可共享共用的基础设施、技术设备、信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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