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开放招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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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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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开放招商工作的实施意见(焦政〔20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对外开放工作电视电话会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开放招商工作的实施意见
(焦政〔20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对外开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开放招商“一举应多变、一招求多效”的关键性全局作用,持续推进开放招商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开放型经济水平,进一步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开放招商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13〕29号)和《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意见》(焦发〔2013〕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强力推进开放招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以打造中原经济区乃至全国经济转型示范市为目标,以产业集群招商和产业升级为主线,以引进国内外500强、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和重大战略支撑项目为重点,以扩大开放领域、拓展开放深度为突破,以优化投资环境为保障,着力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开放招商机制,打造对外开放新优势,构建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完善、载体平台完备、开放度显著提升、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的内陆开放高地。
二、工作目标
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和我市生产总值增速。2013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1%以上,达到6.61亿美元。实际引进市外资金增长15%以上,达到1034亿元人民币;其中,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增长20%以上,达到423亿元人民币。进出口总额增长16%左右,达到25.78亿美元;其中,出口增长16%左右,达到17.54亿美元。新引进国内外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11家,新引进落地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24个、5亿元到10亿元项目38个、1亿元至5亿元项目206个。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产业集群招商,培育壮大一批产业集群。把产业集群招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招商引资的主攻方向。围绕《中原经济区规划》和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制订装备制造、现代循环化工、汽车及零部件、铝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6个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分行业绘制产业链图谱,制定产业招商路线图和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招商;组建专业招商团队,开展专业、专项、专题招商,集群式引进;焦作新区至少新引进落地4个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或商贸项目,其中主导产业项目至少2个;县(市)管理的产业集聚区至少新引进落地2个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其中主导产业项目至少1个;四城区至少新引进落地2个投资10亿元以上商贸或工业项目。重点培育壮大焦作新区、孟州、武陟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中站、沁阳现代循环化工产业集群,武陟、孟州、博爱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沁阳、修武、马村铝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孟州、马村、武陟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焦作新区新材料产业集群,温县、修武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到2015年,全市培育形成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700亿元以上的现代循环化工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以上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300亿元以上的铝精深加工、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以上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二)着力引进龙头企业,形成招商引资雁阵效应。研究国内外产业转移新趋势、新特点、新模式,抢抓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重大机遇,结合我市主导产业,围绕高端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兴服务业等产业,高起点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瞄准国内外5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对其产业布局、投资趋向进行精准分析,开展“一对一”叩门招商、“点对点”项目对接,力争在重点园区集聚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在重点产业引进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和配套企业,在关键领域引进一批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各县(市)区、焦作新区至少引进1个国内外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在引进龙头企业的同时,注重吸引中小企业集团式转移,以“龙头”带“配套”、以“配套”引“龙头”,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配套跟进的产业雁阵发展格局和效应。做好在谈、签约重大项目的跟踪推进服务,由市领导牵头,重点推进焦作新区先进装备制造园区、博爱年产10万辆电动农用车生产线和年产30亿Ah钇铁锂离子电池生产线、焦作新区北斗产业园、铝深加工等一批具有引领性、突破性、方向性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县两级联动,加快推进修武年产15万辆电动汽车、中站三木表层材料工业园、孟州汽车再制造基地、武陟辅仁药业医药产业园、沁阳年产3000吨太阳能电池用硅材料加工及200MW太阳能电池组件、温县风力发电、孟州公用气体岛、马村中原国际商贸城、焦作新区装备制造业物流园区、解放区尚林国际旅游度假区、山阳区药王庙药业文化产业园等一批基地型、龙头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同时,各县(市)区、焦作新区要结合各自产业发展规划,筛选一批区域性、功能性、支撑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重点突破。
(三)着力扩大开放领域,推进三产实现并进发展。在持续推进工业领域开放的同时,强力推进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对外开放,凡是国家没有明确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领域都要向外资开放,推动对外开放向更宽领域、更高水平迈进。
1.进一步扩大农业领域对外开放。以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契机,大力引进境内外大型农业集团和跨国公司投资建设农产品出口加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优质蔬菜瓜果种植等基地,开展面品、怀药、肉品、果蔬等产业精深加工。鼓励和引导外来资金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做大做强小麦种子、无公害蔬菜、“四大怀药”、畜牧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修武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推进焦作新区现代高科技农业园区项目,培育壮大九大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20个以上,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2.推进现代服务业开放招商实现新突破。在现代物流领域,主动融入、积极对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力引进国内外物流龙头企业,积极推进焦作新区海翼工业物流园区、中站武钢集团焦作矿铁路专用线物流园区、马村江苏泛资集团农副产品物联基地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围绕食品冷链、医药、汽车、家电、快递等行业物流,吸引境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来焦投资设立专业物流园区、区域分拨中心和配送网络。在金融领域,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动企业境外上市,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公司债券等形式进行再融资。在旅游领域,围绕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十大文化旅游园区建设、南水北调中线生态文化旅游带等重点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建设,谋划对接一批合作项目。在服务外包方面,大力引进国际国内服务外包项目,重点推动焦作新区北斗智能交通物联网等重大项目。
3.加快推动社会事业领域开放招商步伐。在科技领域,实施科技开放和产学研合作专项活动,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研发,组织实施10项对外合作项目,引进转化10项先进技术和成果。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组织参加招商引技引智专题专场对接活动。在教育领域,实施社会资本办学和优质资源引进合作计划,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高校积极与国(境)外知名高校开展课程合作。在文化领域,组织企业参加深圳、北京文博会等著名文化产业展会,集中推介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加快推进温县太极拳文化国际交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在卫生领域,实施社会资本办医行动计划,大力引进境内外资本建立独资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北京(焦作)同仁医院等重大医疗合作项目。
4.积极吸引境内外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及城镇化建设。根据城区发展规划及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规划,综合运用专题招商,重点围绕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建设及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组织策划项目,加大项目包装推介力度,利用集中连片综合开发、捆绑开发、股权投资、建设-运营-转让等现代融资模式,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我市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推进一批合作项目落地。
(四)着力开展招商活动,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分别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海西等地区举办焦作市承接区域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积极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5项国家级经贸活动,全力参加由省政府主办的第八届中国中部博览会等6项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由省商务厅牵头举办的电子信息及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新型建材等产业集群专题招商对接活动,以及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每季度2场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等产业开展的集群专题招商对接活动。同时,瞄准德国、日本、韩国等制造业发达国家,突出装备制造业招商。
(五)着力优化出口结构,进一步扩大外经贸规模。大力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出口,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引进出口型项目,特别是适合入驻综合保税区的龙头企业或中小企业集群,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为我市申报综合保税区提供项目支撑。加快国家级皮毛、省级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精细化工出口基地,依托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扩大农产品出口,提升优势产业整体水平。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支持焦作新区申报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推动软件和技术出口,培育文化产品出口。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重点参加广交会、软交会、东盟博览会、法兰克福汽车零配件展览会等境内外展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我市化工、电力、造纸、水泥、轻工建材、皮革等优势产业向境外转移。积极推进境外承包工程,重点推动焦作迈科冶金承建高炉、烧结机等境外承包工程项目。鼓励我市企业参与境外农业合作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支持企业到国家确定的19个境外加工园区进行投资。
(六)着力加快载体建设,提升服务开放承载能力。加快焦作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提高中心城区十大工业特色产业园区以及台湾工业园、韩国工业园2个境外招商工业园建设规模和水平,着力增强规划引导、产业支撑、集聚发展、要素保障、自我发展、综合承载能力,完善水、电、气、污水处理以及教育、医疗、职工公寓、餐饮配送等园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积极承接境外和沿海发达地区链式、集群式产业转移,开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建活动,争创2个省级对外开放示范集聚区。积极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推动焦作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打造引领经济转型、增强竞争优势的重要载体,持续提升开放招商的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快商务中心区和10个特色商业区建设,为商务服务、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入驻搭建平台,使之成为高端服务业的集聚区、城区经济增长中心、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和城市形象新亮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施开放招商党政“一把手”工程,坚持高位推动。充分发挥开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每季度例会制度,加强对开放招商重大事项的协调、督办。市政府设立专门开放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机构、经费、人员“三落实”。配强市、县开放招商主要部门的领导班子,开放招商工作任务较重的市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农业、旅游等部门要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开放招商工作。继续办好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培训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水平。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市县乡“三位一体”、部门间协调推进的联动机制,坚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总协调人、分级负责、跟踪督查等项目推进机制,10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一名市级领导分包,5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市直单位分包,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七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本台帐、一周一例会、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观摩、一年一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开放办每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市政府统一组织进行项目观摩和综合考核,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转变招商方式。在招商理念上实现“五个转变”,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由单纯引项目向引项目、引资金、引人才、引管理的全方位转变,由漫天撒网向定向、定点高端招商转变,由单纯关注资金向既关注资金又关注生态保护、城乡就业、产业转型、科技含量以及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上转变,由简单的让税让利为主向全过程保障企业发展转变,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精简、整合、创新招商活动,组建知内情、懂外情、能吃苦、善攻关的专业招商团队,强化小分队招商,突出专业化办会,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专业招商咨询机构、中介机构和各类商协会在信息、客源和渠道方面的优势,探索商业化运作的招商模式。服务好现有外来投资企业,借助已引进企业的影响力、号召力,大力推动以商引商,推动现有投资者增资、引资,形成二次招商效应。
(四)优化投资环境。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年活动,完善服务机制,提升保障水平,树立诚信形象,确保招商承诺政策不截留、不闲置、不打折。认真落实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全面推行外资项目无偿代理制,进一步简化项目入驻和建设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不断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做好外来客商投诉处理工作,创新服务方式,创优发展环境,创造最佳投资环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让投资者在焦作创业安心、工作顺心、生活舒心。
(五)强化要素保障。创新用地方式,集约节约用地,凡招商引资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的,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对特别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实行“点供”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与银行对接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解企业资金难题。加大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力度,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方式,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强化政策支持,用足用好用活国家、省支持政策,将我市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促进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形势变化及时研究制定新的促进政策。
(六)强化考核奖励。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的考核和督查。在完善对外开放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提高利用外资、引进省外资金、进出口三项指标在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中的权重,综合考评各县(市)区三项指标对全市的贡献度。进一步发挥激励作用,修订完善《焦作市招商引资工作表彰奖励考核办法》,市财政每年从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整合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对在开放招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级各部门要把开放招商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本实施意见,找准开放招商工作突破点、着力点,明确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国资、旅游、金融、台办等单位要制定本领域开放招商专项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外侨办等单位要研究制订服务开放招商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提供优质服务。各县(市)区、焦作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开放招商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开放招商深入开展、整体提升。
附件:2013年焦作市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安排意见
2013年5月13日
附件
2013年焦作市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安排意见
为统筹开展2013年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深入谋划办好由我市举办的5项招商引资活动
以合作、交流、发展、共赢为主题,以优势产业推介、合作项目对接、项目签约为重点,引进落实一批招商引资项目。
(一)焦作市承接长三角区域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拟于6月份在上海市举办,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针对长三角地区产业特点,结合我市优势产业,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做好与上海、浙江、江苏知名企业对接,重点承接上海的装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化学纤维、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浙江的汽车零部件、精密模具、新型电子元器件、印染、针织、制衣、休闲食品,江苏的工程机械、新型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汽车、船舶、农业机械、专用设备、模具、新型电子元器件、绿色新光源、基础化工原料、农用化工、精细化工、现代煤化工、盐化工、橡胶制品等产业转移,促成一批与长三角地区企业合作的项目。
(二)焦作市承接京津冀区域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拟于7月份在北京市举办,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针对京津冀地区产业特点,结合我市优势产业,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做好与央企对接,重点承接北京、河北的电子通信设备、化学工业、机械设备制造、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金融、软件和计算机服务、信息传输服务、商务服务,天津的电子信息、汽车、化工、冶金、生物医药、新能源及环保业等产业转移,促成一批与京津冀地区企业尤其是与央企和日韩企业合作的项目。
(三)第七届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及2013年中国云台山国际旅游节经贸洽谈活动。拟定于8月份在我市举办,由市政府主办,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促成一批与境内外地区企业合作的项目。
(四)焦作市承接海西区域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拟于9月份在厦门举办,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促成一批与海西及台湾地区企业合作的项目。
(五)焦作市承接珠三角区域产业转移对接洽谈活动。拟于11月份在广州举办,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针对珠三角地区产业特点,结合我市优势产业,积极组织各县(市)区与深圳的电子通信,东莞的电子元器件、光电,珠海的计算机及通信设备,广州的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建筑材料、食品饮料、金属制品、轻工、家具以及中成药,中山的精密机械、交通运输设备、专用成套设备、节能装备、风力发电设备、水煤浆及其锅炉、节能空调、再生能源、纺织机械、汽车配件,佛山的陶瓷等行业知名企业对接,重点承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转移,促成一批与珠三角及香港、澳门地区企业合作的项目。
二、精心组织参加由省主办的6项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一)第八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5月18-20日在我省举行,主会场设在郑州市,分会场设在洛阳市、漯河市和三门峡市;届时市政府组团,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政府外侨办、市台办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各县(市)区参加,通过开展投资促进、贸易展览、项目对接和参加省项目签约等活动,展示宣传我市投资形象和比较优势,促成一批重大合作项目。
(二)2013河南-台湾经贸合作交流活动。9月中旬在台北举行,由省政府主办,省商务厅、省台办共同举办;届时我市组团参加,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种植、电子信息、精密制造、食品等产业集群,开展专题招商对接活动,促成一批项目签约。
(三)2013河南-港澳经贸交流活动。10月下旬在香港、澳门两地举行,由省政府主办,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经济局及港澳地区知名商协会协办,省商务厅、省港澳办、省委宣传部(省外宣办)、省委统战部(河南海外联谊会)等共同承办;届时省主要领导带队组成经贸代表团,我市组团参加,通过项目对接、开展相关产业集群招商专题洽谈和系列拜访等活动,促成一批合作项目。
(四)中国(河南)-日韩经贸交流活动。11月份在郑州市举办,由省政府主办,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侨办等共同承办;届时市政府组团,市商务局、市外侨办等相关单位参与,重点邀请日韩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客商来焦考察,与我市重点县(市)区及相关企业开展产业集群专题招商,从更高层面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市与韩国、日本的经贸关系,扩大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促成一批项目签约。
(五)由省商务厅牵头的境内外专题对接活动。6月份,分别在韩国、日本举行的电子信息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专题招商活动;8月下旬,在郑州举行的河南省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专题对接活动;10月下旬,在郑州举行的河南省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产业集群专题对接活动;11月份,在郑州举行的河南省新型建材产业集群专题对接活动。
(六)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的每季度两场专题对接活动。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家电、家具、服装鞋帽箱包玩具、新型建材和金属制品等产业集群开展对接洽谈活动。
三、积极组织参加5项国家级招商引资经贸活动
(一)第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6月19日-20日在东莞举行;我市除参会外,重点办好加工贸易和鞋帽专题招商对接活动。
(二)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9月7日-11日在厦门举行;届时市政府组团,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参加,通过市情推介、项目对接等系列活动,加强与境内外客商,特别是与台商、闽商的合作与交流,扩大招商引资,推动对外合作。
(三)第11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10月下旬在广州举行。我市除参会外,专题举办引进出口型项目对接活动。
(四)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11月16-21日在深圳举行;届时市政府组团,由市商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各县(市)区参加,通过组织洽谈、对接等活动,展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最新成果,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焦作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走向世界。期间,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组织我市招商部门和重点企业,在珠三角地区开展拜访、推介活动,进一步扩大与粤、港、澳合作。
(五)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11月5日-9日在上海举行;我市在参会期间专题举办电子信息、食品等产业集群招商专题对接活动。
各项招商引资活动要重点围绕我市产业集群发展,积极谋划开展集群招商,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各级各部门自办活动签约项目由主承办单位审核把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达到签订合同条件的一律不签,严禁重复签约。加大对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力度。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建立健全签约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落实跟踪责任,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巩固招商引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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