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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的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的意见(藏政发〔2007〕27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国务院第167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的意见
(藏政发〔2007〕2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局势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正确认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十五”期间,西藏经济快速发展,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社会局势持续稳定,顺利完成了“十五”发展目标。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06年,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3。4%,连续第六年保持12%以上的增长,创十年来的新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2%,连续第四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创二十年来的最高增幅,实现了“十一五”发展的开门红,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但由于特殊的自然、历史等原因,目前西藏仍属于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生产力水平低下,市场化水平低,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落后,生态环境脆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以及达赖集团的干扰破坏等等。只有继续保持“十一五”期间国家对西藏的一定投资规模,才能促进上述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充分认识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的重大意义。国务院召开第167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调整后的方案确定了国家组织实施的我区“十一五”规划项目共180个,项目总投资1097.6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总投资为778.8亿元。这是继2005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西藏工作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西藏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我区又好又快地推动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和谐西藏建设的重要支撑,是促进西藏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是确保发展成果为西藏各族人民共享的重要保障。我区“十一五”规划项目的确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05〕12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保持全区生产总值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较快增长的态势,顺利完成“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又好又快地推进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发〔2005〕12号和国办函〔2006〕91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区党委七届二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大力实施“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着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在建设团结、民主、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征途上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四)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一个根本指针”,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住“一项首要任务”,即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突出“一个重点”,努力保护好西藏的蓝天碧水;体现“一个倾斜”,确保发展为西藏各族人民带来实际利益。着力实施“六大战略”,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先行战略、特色经济发展和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开放带动战略、科教兴藏和人才强区战略、适度集中发展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具有区域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资源节约、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努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西藏进程。
(五)目标任务。“十一五”时期,认真组织实施180个规划项目,全面完成778。8亿元的投资建设任务,着力实施“八个基本解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保持“十五”时期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通过全区“十一五”规划项目的实施,力争使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到2010年,全区人均生产总值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进入全国中等行列;县通沥青路力争达到80%以上,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公路;电力装机容量和建设规模达到120万千瓦,电力覆盖人口比率达到90%以上,所有的乡镇、95%以上的村和80%以上的农牧户通上电;基本解决游牧民定居、扶贫搬迁、农房改造问题,使全区80%以上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基本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乡乡通邮、村村通电话问题,碘缺乏致病问题,白内障致残问题和县乡医疗设备缺乏问题;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局势持续稳定,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本世纪中叶同全国人民一道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又好又快地推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六)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发展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又好又快地推进跨越式发展,不断缩小西藏与内地的差距,尽快赶上全国的现代化步伐。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把又好又快的要求落实到西藏跨越式发展的各个方面,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十一五”规划项目和投资向基层和农牧区倾斜,着力改善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注重形成具有地区优势和民族特色的经济发展格局。重点支持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大力加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全力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这个重点,切实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造福西藏各族人民的科学发展之路。
(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薄弱,已成为制约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安排这方面的建设项目共60个,总投资679.6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投资470.5亿元,占60.4%。要继续推进以交通、能源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兴建青藏铁路延伸线拉萨至日喀则段,重点整治改建青藏、川藏、滇藏、新藏、中尼等干线公路,加快通县和县际公路、边防及口岸公路建设,新建阿里狮泉河机场,改扩建昌都邦达机场、日喀则和平机场和拉萨贡嘎机场。建设巴河雪卡、老虎嘴、藏木、果多水电站、藏中抽水蓄能电站和阿里并网光伏电站等骨干电源,实施骨干电网延伸和220千伏电网网架工程,扩大电网覆盖范围,完善供电网络设施。加快满拉、墨达、雅砻三大灌区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工建设旁多水利枢纽和山南江北灌区,加强重点城镇堤防工程,巩固和提高防洪能力。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交通、城市供排水和青藏铁路配套设施等工程,提升城镇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宽带通信推进工程和移动通信网管覆盖工程等通信基础网络设施建设。
(八)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真正用好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支援西藏力度和青藏铁路全线开通运营三大历史机遇,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最大限度地挖掘青藏铁路的巨大发展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青藏铁路的强大辐射作用,使青藏铁路更好地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造福西藏各族群众服务。按照“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立足本地资源条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企业为主体,创新机制、理顺体制,促进特色产品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形成具有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生物产业、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优势矿产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特色旅游业,逐步形成以特色资源为基础、特色产品为核心、特色品牌为支撑的特色经济体系,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的现代产业发展道路。
(九)着力促进农牧民安居乐业。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安排这方面的项目33个,总投资219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投资163。1亿元,同比增长68。1%。各地各部门要以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中心,以农牧业产业化、市场化为方向,促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的转变,努力推进农牧区的跨越式发展。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农田草场水利基本建设,依靠科技进步,保护和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建立健全农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搞活农牧区流通,组织引导好劳务输出,探索建立农牧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尤其要重视农牧民的安居乐业,注重提高“安居”质量,积极扩展“乐业”内涵,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西藏是国家的重要生态屏障,爱护西藏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安排这方面的项目共23个,总投资64。2亿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重点,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工程,坚持不懈地开展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加大对草场沙化、退化、荒漠化的综合治理,做好水土流失治理、防沙治沙、矿山迹地生态恢复等工程。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搞好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拉鲁湿地保护区二期工程和工布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全面启动“绿色拉萨”等植树造林绿化工程,力争三年建成,五年绿化。抓紧做好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规划的修改完善,争取早批准、早实施。
(十一)确保发展成果由西藏各族人民共享。民生无小事,件件影响大业。“十一五”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入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和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提高农牧民子女义务教育“三包”经费标准,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标准,提高农牧民免费医疗标准,全面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以农牧民安居工程为龙头,狠抓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一五”末,着力解决农牧区通路、用电、引水、安居、通邮、通电话、医疗教育等问题,以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配套工程,使农牧区面貌发生根本性的改善。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依靠市场解决就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就业援助,购买公益性岗位,努力解决零就业家庭和“35-45”人员的就业困难,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落实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出台城市医疗救助办法,健全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解决好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切实让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四、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藏党办发〔2007〕13号)文件的要求,认真传达学习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尤其是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区“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分解情况,让全区干部职工人人熟知会议主要精神。各级宣传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大力宣传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特殊支持传遍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十三)分解工作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与七地(市)、各相关部门签订项目落实责任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要把项目规划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配合抓,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提出对策,尽快解决难题,齐抓共管,努力促进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全区“十一五”规划项目方案的全面贯彻落实。
(十四)做好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好重大项目库的建设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对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要加大对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和投资主体的考核力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继续加强对前期工作的指导,做好前期经费的筹措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要按照要求,尽快把前期工作经费拨付到有关部门。各地(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前期工作的认识和领导,确保各个项目能够按照自治区的统筹安排及时开工建设。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严格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责任,保证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抓好衔接落实。自治区各部门要继续抓紧做好自身工作,继续与相关部委包括具体分管的业务司局衔接沟通,做到抓住不放,把方案落到实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国家审定的方案,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各部委的联系,多衔接、勤汇报,争取进入方案的每一个项目都能得到落实,争取每一笔落实的项目资金都能早拨付、早到位、早利用,争取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能早开工、早建成、早运行、早见效。在确保778.8亿元投资规模的基础上,自治区各部门还要积极争取国家审批更多的项目,安排更多的投资,为我区“十一五”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十六)规范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代建制试点,积极探索适合西藏实际的投资和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划和开放建设市场,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审批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一系列制度,加强投资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国家资金安全和效益。加强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在征地拆迁、配套设施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科学测算建设工程概算指标,严格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规范合同和财务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杜绝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投资和建设工期按计划执行。
(十七)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强化项目质量、进度、资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加强稽查机构建设,完善稽查职能,开展经常性稽查、专项稽查和跟踪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切实把工程项目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配合经济运行监测、调控和“十一五”规划评估工作,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效益的综合评估工作,科学总结经验,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为下一个五年规划期的谋划奠定基础。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形成合力,高水平、高标准、高效率地抓好项目建设。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牵头、联络和协调作用,确保这些项目落到实处。对关系全局、综合性强、职责交叉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协办单位要认真配合,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要加强对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精神和规划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国家的每一笔资金都用到刀刃上,确保这些项目都能发挥实实在在的效益,确保让全区各族干部群众都能充分感受到中央的亲切关怀,努力促进我区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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