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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新政发〔2013〕8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发〔2013〕47号),经组织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09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8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48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3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和服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工作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将实施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管理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
三、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须经财政、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并由收费机关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监督。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28项)
2.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48项)
3.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3项)
2013年8月26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28项)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项)
1.权限内劳动仲裁员资格考核认定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项)
1.权限内审批、核发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
(三)交通运输厅(1项)
1.危险品船投入运营的审批
(四)公安厅(4项)
1.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2.核发华侨回国定居证
3.麻黄素运输许可
4.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场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措施的检查核准(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文化厅(7项)
1.权限内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2.设立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的审核
3.设立音像制品批发单位的审批
4.权限内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申请设立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的许可
5.申请设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立项的审批(核)
6.核发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7.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从事音像制品批发业务的审核
(六)测绘地理信息局(1项)
1.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七)新闻出版局(7项)
1.权限内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2.权限内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3.设立从事出版物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的审核(设立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的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的审核)
4.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
5.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
6.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
7.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批
(八)统计局(1项)
1.统计登记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项)
1.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2.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审批
3. 地热、温泉、矿泉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属于“权限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子项)
4. 地热、温泉、矿泉水、砖瓦粘土矿(场)、采砂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属于“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事项的子项)
(十)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1项)
1.煤矿安全二、三级培训机构资质认定
附件2:
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48项)
一、下放实施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41项)
(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项)
1.国家规定必须上报国家核准及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外,其他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2.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项目)
3.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
4.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交流电网工程)
(以上4项属于“权限内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投资项目(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原材料、轻工、城建、社会事业等)的核准” 事项的子项,名称变更为:“权限内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含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核准(属于“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子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含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项)
1.权限内设立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名称变更为:“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1)权限内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业务范围审批
(2)权限内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项)
1.城市、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各类开发区(园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城乡规划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
2.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
(以上2项属于“权限内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事项的子项)
(四)交通运输厅(8项)
1.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它标志的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县(市)路政管理局
2.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进行爆破作业及其它危及国省道、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活动的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县(市)公路管理局
3.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在国省道、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县(市)路政管理局
4.船员适任证书的核发
下放后实施机关: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的州、市(地)地方海事局
5.水路运输、服务业许可证的审批,名称变更为:“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船舶管理业务的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地方海事局 6. 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疆内跨州、市(地)超限(超重)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外其余项目的审批(属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事项的子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县(市)路政管理局
7.跨州、市(地)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属于“跨省区、地州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的子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道路运输管理局
8.船舶登记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地方海事局
(五)公安厅(11项)
1.核发爆炸物品运输证,名称变更为:“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设立拍卖企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核发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3.权限内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名称变更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4.权限内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5.权限内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6.权限内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7.权限内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8.权限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
10.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
1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核准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
(六)文化厅(1项)
1.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名称变更为:“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
(七)文物局(3项)
1.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的审批(属于“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二、三级文物的审批”事项的子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2.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属于“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事项的子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3.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属于“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审批”事项的子项)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项)
1.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砖瓦粘土矿(场)、采砂场、30万吨以下露天矿山、五等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和地质勘探单位跨省作业备案
3.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危险化工工艺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以上两项属于“权限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子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矿山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
5.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危险化工工艺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以上两项属于“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事项的子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属于“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事项的子项)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7. 不涉及中央和自治区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属于“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事项的子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
(一)文化厅(4项)
1. 下列事项合并为“外国或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来华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审批”:
(1)演出经纪机构邀请港澳台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内地进行营业性演出审批
(2)演出经纪机构邀请外国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华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6个月内定点营业性演出审批
(3)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4)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二)教育厅(3项)
1. 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
(1)申请设立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
(2)权限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分立、合并、终止及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审批
(3)权限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变更合作办学者及住所、法定代表人、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核准
附件3:
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3项)
(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项)
1. 在初步设计阶段核准招标方案(属于“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子项)
2. 股权产权交易服务费的制定(属于“权限内政府指导价制定”事项的子项,将其调整为市场调节价)
(二)科学技术厅(2项)
1.自治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
2.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查
(三)住房城乡建设厅(4项)
1.区外物业企业进疆备案
2.区外房地产估价机构进疆备案
3.区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地区开发经营备案
4.不进行招标(直接发包)的审批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7项)
1.自治区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学校)年检评估
2.自治区级事业单位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审批
3.自治区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审
4.职称外(汉)语免考审核
5.举办冠名“新疆”“自治区”人才交流会审批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审批
7.自治区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年度考核
(五)交通运输厅(5项)
1.旅游客运、农村客运运力发展计划审批
2.新增县际或县内旅游客运运力备案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规划审批
4.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经营许可审批的内部审核
5.超限运输等路政许可的内部审核
(六)教育厅(12项)
1.活动范围覆盖全疆的教育系统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2.活动范围覆盖全疆的教育系统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3.审核下达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计划
4.审核下达自治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计划
5.全疆研究生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查
6.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团组夏(冬)令营等短期团组出国手续审核
7.内高班高校毕业生在内地就业申请审批
8.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考点审核
9.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点审核
10.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点审核
1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考试考点确认
1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认定
(七)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1项)
1.急倾斜4~8m单一厚煤层水平分段放顶煤采煤方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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